这本书是目前我读的最认真最投入的一本。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我更想成为那样的人,为了那个埋在心里的梦想而不顾一切。
斯特里克兰为了学画画,放弃了优渥的生活,抛弃了妻子和孩子,放弃了他之前的事业,远赴他乡,一切从头再来。从头再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时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顶着生活和现实的压力,夹缝中生存却依旧拿着那只能画出梦想的笔,或许这是真的因为热爱而义无反顾吧!!!
回想起自己,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什么事让自己冲动过,也没有过任何疯狂的举动。身上的血平和地循环着,心跳也未曾过分加快,即便脑袋里迸出千个万个想法,生活却还是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故事中他是个天才,活着的时候被别人看成疯子,死了以后却被称为天才。
这本书具体怎么样,还希望大家有时间去读读,因为人和人之间的视角,是不一样的。故事中每个认识他的人,并知道他是天才以后,都很自然地有种亲近感,都觉得我很了解他,我认识他我俩很熟的样子,这大概也是人之常情吧。原来哪里都抵不过这种普普通通的现实。
还想写很多,无奈词穷了了,或者说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了。不敢写的太深,因为是太过悲观的人,怕负能量爆棚。
每个人都有梦想的权利,哪怕这个梦想遥不可及,或者可笑至极,但这是做人最基本的权利。有人会觉得做这个梦是会付出代价的,试问活着的本身不也是各种各样的代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