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长头发的男人
颁奖后的第二日,我回去上班。走进申通营业部,大家站起来为我鼓掌。
领奖后的第一日,我特向老总请一天假,和李芳去玩了半天,半天留给我自己。
颁奖后的第一日,我早早起床,一个人坐在屋里,关了手机,拉起窗帘,上内锁。静静地,一个人面对墙壁发呆。起初,我木偶般盯着墙壁上的一块掉了水泥的黑处,一直看,看到眼珠子疼,疼得流出泪,取下眼镜,再一次睁大瞳孔,再一次的盯那一处,这回,我看不清那一处的边缘,看不清掉的痕迹。我努力的睁,睁得眼角的上下肌肉拉长,眼毛竖起,鼻子绷紧,嘴唇紧闭,下颌往下移,依旧看不清。童年,有次在野外方便,头顶有飞机飞过,我抬头看,一直看,直到飞机莫入远方的天际线,发现脖子酸痛,连方便的这件事都忘记了,我赶紧努力的使气,早早结束方便,以往的经验看,蹲得长,腿发麻,偏偏是我低头瞬间,看见蚂蚁在爬,我又盯着爬行的蚂蚁,盯久了,视线模糊,脑袋混混沉沉,觉得蚂蚁变成巨大的动物,一步步逼近我,而我动荡不了,呆呆的看它接近。后来,常常习惯上了一个人发呆,呆呆的看一样真实存在的实物。看久了,发现自己进入另一个世界,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世界,场面变得不可思议。
那个长头发的男人,酒杯掉落,手不断的融化,血咕咚咕咚的流淌。他抬起头,露出洁白的牙齿,牙齿在笑,我才留意到他整个人在笑。笑,让我看清他整个人的面貌。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个是与我谈过话的人,那次去到市政府送邮件遇见的那个中年人。那次,我确实没有留意到他的头发,他正面对着我,就看不清楚的后面。此刻,他正面对我,他的长头发藏在后面,不仔细,根本看不出他是长头发。他笑得很大,整个面容都皱褶了。他的手不断地融化,像冬日的雪在太阳光下一点点地融化,化成水,而他是化成血,他依旧是笑,那一节节化成血的手,似乎不是他的身上,而是长在他人身上。笑得他的嘴唇一点点的长大,上下两唇分开,就像暂时叠在一起的两块肉,分的越来越开。
“你夺走了我的猫咪,那只会唱歌的猫咪。”
我听见他在讲话,他的嘴唇是两家人了,声音是从他喉咙分开了。
“我这儿没有您找的猫。”
自从发现他要欺骗我后,对于他我没有好言,即便此刻他不断的融化成血的手,我的心也无动于衷。
“还我的会唱歌的猫咪。”
一声凄厉的叫,他消失不见了。
我揉揉眼皮,自己是坐在椅子,屋子里没有变化的迹象,一切是照旧。我不死心,他应该是来过,仅是匆匆离去。我翻箱倒柜的找,找遍每个角落,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血迹。我真实的感觉到他在这儿存在过,他是真实存在,一直跟在我身边。
我想到走了二十年的祖母,她说过人要离开世界,一定回光返照,我难道将不久于人世?这不可能,我能吃能喝,能送邮件能写小说。从身体的体制看虽是弱点,但是健健康康;从心里看,大概是患病了。可是这种心病在短时期不会影响我的寿命。更何况我需要心病,心病治疗心病,所谓的以毒攻毒,人会好转。我盼望自己是长命,而不是短暂。长命的人生,想想就够美好。
光明巷,即便坐在屋里的我,也能知道这条小巷已经是熙熙攘攘的人。讲价、吵架、叫喊的人群,哄哄而过的摩托,滴滴的汽车喇叭,咚咚嗒嗒的音箱……这些画面,自然而然浮现我眼前,像放电影,连续不断的在墙壁呈现。
我闻到夹有花生香的米干味,沁人心脾,咂了几下嘴,舌头舔舔唇。“咕噜噜”的几声,肠子扭痛,我原来是做梦,在梦里吃香喷喷的花生汤米干。
“强!我出去买吃的。”
林子已经洗好脸,而我在卫生间。
“好的,我要花生汤米干。”
这是我们刚回到普洱,一个周末的早晨。昨夜,林子看电视剧,看让人泪崩的韩国电视剧;而我是拉起一张小桌子,拿起钢笔,一字一句的写。林子的电视剧精彩还是乏味,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自己是断断续续的写。几点钟,我没有留意,应该是很晚了。林子暖暖的手从后面抱住我,给了一个吻。于是两个上床,恩爱一番,两个人暖暖的睡去,睡得很香很沉。
刺眼的太阳,由窗子的缝隙穿过,普照到床上。我感觉到身子有虫爬,醒来,原来是两个人裸睡,被子落在地下。那偷进来的光,从我们的脚一直玩上爬,虫是阳光。我摇醒林子,她看见两个人都赤裸裸,“啊”的一声,迅速捡起掉在地上的被子。
“没有别人,窗子也老高老高的,怕啥子?”我捏捏她稍微尖起的鼻子,“我都看了那么长时间。”
林子捏捏我的脸说:“那是晚上,现在是白头,两码事情。”
她这么一说,我还觉得她说的情况很正确。晚上,两个赤身裸体,抚摸在一起,奇妙无比;白天,怎么看都没有一点冲动,好似欣赏一座雕塑。昼夜轮回,放到我们身上,产生的效果不一致。同样的房间,同样的床,同样的人,仅是一点点的差异,白天与黑夜,如化学反应,由于催化剂的不同,得到两种不同的效果。
“起床了。”
“再躺会儿。”
“肚子饿了。”
“再睡三分钟。”
“懒虫。”
林子不断的挠我的胳肢窝,我哪有再睡的心情。
“造孽!”
林子先下床,跑进卫生间,冲洗。我一直躺着,听那水龙头“嘶嘶”的喷水。从玻璃我能隐隐约约的看见林子扭动的身体。于是,我跳下床,冲进卫生间,一把抱紧她。
“哎!我在洗澡。”
“一起洗啦。”
我们认真的洗,洗每个部位,洗得很仔细。洗好,林子出去买吃,我在卫生间方便。
咕噜咕噜,肠胃不停的响起。我无奈的摸摸肚皮。
如今,一碗水一碗饭,亲自动手。看墙壁,看墙壁里的影子,看掩藏它里面的人,都是我一人面对。
我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数字钟显示:2013-1-21 10:30。起床到现在,我毫无用处的看墙壁三个多小时。三个多小时,我一动未动,仅有眼珠子转,还有脑袋飞来飞去。这很耗体力,再是“咕噜咕噜”的响声,肚子实在是饿呀。我缓缓的站起来,去卫生间洗脸刷牙,然后,我穿上一件外衣。我拉开门,走出去。
走在拥挤的人群,我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我停下脚步,那个长头发男的离我不远的地方停下,他停下的节奏差不多跟我同时。不等我意识到自己的脑袋存在,他在我想法前转头,他是转头,不是扭头,或是转身。我看看周围,就我和他,没有别人,再看房子和街道,似乎和往常的有点不一致,随处可见斑斑血迹,墙壁,石板,水泥地……我看清了他的脸,他就是晚会里的长头发男人,即是那个市政府遇见的那个人。第一次见他,觉得他是骗子;第二次见他,看清他的脸;第三次见他,看清他的背。他究竟是何人,历经三次,我才看清他整个人的外表长相。三次,他利用三次机会,让我知道了他的存在。刚才房间是我一贯的习惯,盯一样东西久了,就会把自己弄成另一个,这不能算次数。而这三次是他确确实实让我知道他的存在。
三年前,不,从年份来看,已经是四年了。四年前,林子离去,很多的事情就不对劲,我像是进入一个没有底的深渊,一直往下掉,可是掉不到底,是处于坠落状态。
“你好!我对你说过,你不同寻常。”他扭转着头说,而下半身如一个深埋的电杆,纹丝不动。
“你为什么跟着我?”我直面他,我对他的恐惧没有了,仅是疑惑。
“会唱歌的猫咪。”他裂开嘴,露出缺了门牙的口,“你偷走了它,你是不同寻常的小偷。”
我说他是骗子,他却说我是小偷。
“会唱歌的猫咪。它是我写出来的东西,为什么说我是小偷。”
“你就是小偷,我要抓你走。”
他倒退走过来,他不断融化的手,到现在也没有完,血淋淋的伸到我面前。
“滚!”我大叫一声,手甩开他。一阵剧痛从手腕传遍全身。
我挣脱出来,周围的人莫名奇妙的看着我。我的手甩在电杆,手腕红肿了,很疼。我拿出手机,拨通李芳电话。
“喂!强。”
“李芳!我去找你。”
十分钟后,我们在“茶场小吃”见面。李芳点一份番茄鸡蛋炒饭和一杯碳酸饮料,我要了一份回锅肉炒饭和一瓶听装的啤酒。
“遇到烦心事情了?脸色这么差。”李芳喝一口,注视着我,“听你讲话,很着急。”
我们的饭还没有上,我喝一口啤酒,而李芳喝饮料。
“许多事情,我说不清,总之是很奇奇怪怪。”我又喝一口,“也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每个人身上都不好受吧!你说过见过小说里的会唱歌的猫咪,是吧?”
“是呀!唱着一首歌,只唱那首歌,它的唱工不错。虽然是同一首歌,由它唱,我想自己是不会听烦恼。我能够听一辈子,这是有可能的结果。”
“乱得很,很多的事情,在四年前林子和我分开后,就不同寻常。”
我停一下,想整理前前后后的事情。我们的饭上来了。
“边吃饭变说。”
“先说那个昨晚在晚会见到的长头发男人。”
“你跟我提过他,他怎么了?”
我吃下一块肥肥的肉,很腻,很想吐出来。吐出来怪可惜,已经进到口里,一部分下了喉咙,狠下心另一部分也吃下。我拿起啤酒,压制住肥肉的油腻。
“吃不下,就别吃嘛!何必强求自己。”
李芳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炒饭。
“吃不下,照样得吃下。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2007年毕业,三年之后,林子和我分开,2012年末到到现在,一直是这样,吃不下,照样得接纳,一点点的消化。也许是吞到肚子的食物多,一部分消化不了,成为痼疾。现在,他们在我身体潜伏久了,开始出来作乱。”
“这不能怪你。正常的也好,奇怪的也好,既然发生了,坦然一点,处理起来或许会顺手一点。”
我吃光了盘里火锅肉炒饭,而李芳进吃一部分,还剩下一大部分。我意犹未尽,肚子似乎还能吃下。
“老板!在给我一份回锅肉炒饭。”
“好的。”
“你这么饿呀?还是食欲大增?”
李芳喝着饮料,看着我。我拿纸巾察察嘴唇,把剩下的啤酒喝完。
“好像肚子里多了一个人,还吃得下去。肚子里的那个人,他也说还要吃。”
“呵呵!难不成你怀孕?”
“也许,或许会有一个小人,在我肚子活蹦乱跳,整天没事,就在我肚子跳上跳下,把自己搞疲惫,等着吃香喷喷的饭菜,还有啤酒。不然,我怎么吃得下这么多的饭,差不多成了饭桶。”
李芳喝光了饮料,再点一份热茶。重新点的回锅肉炒饭也端上了。
“强!你说,我们是不是被诅咒?”李芳看看我,“我们遇见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别人会遇见吗?”
我大大的团下一口饭,这次,好像没有肥肉,应该是老板特意关照,放的肉都是廋肉。
“不知道呀!毕竟这个听起来不可思议,如果科学家不会做这方面的研究,没有足够的依据让人类信服,没有人会相信我们的遭遇。然而,我们不是科学家,我们是过生活,普通的人,生活是五彩纷纷的,大家都这么说。所以,经历那么多稀奇古怪,习以为常了。我养了五年的莓莓讲人话,你说小说里的会唱歌的猫咪出现,还有林子来信说在世界尽头,所有的种种,我慢慢的已经接受了。不过,我想不通的是那个晚会的长头发男人说我是小偷,偷了会唱歌的猫咪。”
我已经吃完了饭,李芳喊来老板结帐。
“去我住处说吧,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在这儿讲有点不好,否则别人都会说我们神经病。”
我们走处小吃店,在门口,遇见那个驻唱歌手,他呆呆的看我们。我们也回看了一会儿,就走了。但是,我一直感觉他看着我们,并且,我的脊背凉飕飕的,像是负重一大大的块冰。
李芳泡了两杯咖啡,两个人坐在窗子前的小园桌,从这儿能够看见梅子湖,湖水安安静静的躺在山涧。
“这咖啡是天然的。”李芳饮一口,邹着眉说,“很苦,与加工的产品不一样。”
我也喝一口,好苦,苦得想吐出来,想想可惜,咽下去。我习惯了,含在嘴,决不浪费。一会儿,不苦了,苦味不在了,而是甘甜的回味。
“刚喝太苦,现在好多了。虽然不甜,但也有一股纯天然的甜味。”我说,“这咖啡好呀!”
“跟嚼干米饭一样,越嚼越越有味道。这咖啡是杂志社的主任送给我的,她说是从乡下拿回来的。咖农摘下果子,靠太阳晒干,利用石磨辗碎,直接拿来饮,不加任何的料。”
“天然,就是不一般的味道。”
我们品尝着这天然的咖啡,看着平静无波的湖水。
“如果周小莫还在,他也许会喜欢这种咖啡。他很喜欢喝咖啡。”
“还放不下?已经过去很久了。”
“偶尔。你呢?”
“偶尔想起一起经历过的美好一面。”
“我们都是怀旧之人。”
“也许,我们逃不脱过去,也回不去。”
其实,我想进一步与李芳发展,能走到一起最好。想到这而,我想起了午后林子和我一起睡觉,有时激动了,偶尔会缠绵,想着想着,情绪有点激动。
“怎么了?脸红了,喝咖啡不合适?”李芳摸摸我的脸,“喝不了,别勉强。”
我握住她摸我的手,放到嘴边,亲了一口。我们隔着桌子,吻在一起。
我听见自己的后脑“咔嚓”一声。“啊”,我叫出声,两个人坐回位子。这后脑勺,在这关键时刻,短路,电没有了。两个人不敢对视彼此,都看着窗外的景色。我摸着疼处,而她端着咖啡杯发呆。
“我们也许早了。”我打破沉默,“对不起!”
“没事,我也没有准备好。说说个长头发的男人,或许问题在这儿,也说不定。”
我对她讲了经历的一切,从市政府第一次遇见到今早,三次之后,我才看清他整个人的面貌,还有一次是面壁中闯进来。除了第一次他以正常人的行为见我,其余都是古怪而来,尤其是他的一双不断融化的手,可是手还在,也在融化,就是不彻底的失去他的手。血一直流,咕噜呼噜,声音很大,如一条小河,潺潺流淌,声音听起来悦耳,看起来恐怖。
“他说你是小偷?”李芳不解的看着我,我也疑惑的望着她。
“我真的不知道偷他什么;而他说是偷了他的会唱歌的猫咪。这真叫人费解。”我无奈的摊开双手,放在桌子,耸耸肩膀。
“真叫人费解。”李芳也是同样的表情。
“不管他了,和你说说,心里舒服多了。”
我在李芳吃过晚饭,才回光明巷的住处。我们交流了关于《会唱歌的猫咪》的出版,还有谈了最近的怪事。
结论是:或许这个世界变得不可思议,其中某个轨道出错,很多很多的东西四处游荡,进入我们所谓的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