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朝阳公园在附近的居民心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正门进入,是一条笔直的大道,白砖铺满水泥地,红砖色的花纹点缀其上。大道直通朝阳公园最大的一个广场,这广场通常是组团打太极的大爷,或是集体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的地盘。横穿整个朝阳公园的日暮河从背后半环抱着朝阳公园的中心广场。
以广场作为顶点,呈不规则辐射状延伸出去的是林荫小径,它们藏在茂密的树林下,曲折回转如犬牙差互,遍布整个朝阳公园。
清晨 ,朝阳公园是属于晨练人群的,打太极操、做热身操、慢跑,他们充满活力得把公园叫醒;正午时会有被晒恹的过往行人在茂密的树荫下歇脚或躲阳;
而下午4、5点左右到太阳刚落山的傍晚时段,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附近放学的小孩会成群结队的路过,人们会在晚饭后下来散步、在广场跳舞。
我才来几天就把每天都会出现在公园里的人认了个脸熟,他们每天都会在差不多一样的时间出现在同样的地方,我把他们统称为“朝阳公园常驻户”。
我虽然也每天都会去朝阳公园,但自认不属于那群人。我通常从朝阳公园隐蔽的西南门进入,沿林荫小径在第一个岔路口左转,再在下一个有凉亭的三岔口直行,经过一道呈弯月状的小广场后,便能看到日暮河。我会在岸边停步,这时我的右手边会有一张面朝日暮河的公园长椅。
最近,这些“朝阳公园常驻户”中多出了一个大叔。
他会从下午开始在这张长椅上一直坐到傍晚。
除了我,没人发现。
-2.
我从未在这个时段坐在这里欣赏周围的景色。过了日光最猛烈的午后,但太阳还正挂当空,头顶的树荫正好挡住直射的光,给此处洒下一片阴凉;面前是墨绿暗沉但仍有粼粼波光的日暮河。
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近几年环境保护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所以这条河虽偶见垃圾,但也还算干净,不像其他地方的河流一样散发着恶臭。
左前方是横跨日暮河的一座拱桥,因为太短,没有名字,所以人们都直接叫它日暮桥;下桥后再往前走一点就是朝阳公园最大的广场,傍晚时分隔着树丛掩映,还能看到舞动着的大妈们,但又因距离足够远,所以不会被她们音箱的舞曲吵到。
这处位置绝佳的公共长椅,怎么看都该是“兵家必争之地”。要不是那个大叔每天都提前各路人马一步坐在这个座位上,这个位置也不可能轮到他。
而今天,我来的比他更早。在这个座位坐了近半小时后,我按亮手机看了一眼,知道他要来了。
运动鞋被拖曳过草地,然后是一阵沉默。我收起放松倚靠的坐姿,直到身后的声音响起:“哟小伙子,很有眼光啊,挑中这个位置,这可是大叔我的专座。”
大叔有一只脚行动不便,他一边讲着话一边从椅背后缓缓绕出,然后在长椅的另一边坐下。
一切都如我预想的一般。
我微微松了口气,靠上椅背。
-3.
大叔坐下后,用手把跛了的那只脚搬到舒适的位置,开口问道:“小伙子这个时间坐在这里,失业了?”
我仿佛被戳中心事般尴尬的沉默了下,反问道:“你难道不是?”
“我可失业好久了,”大叔笑笑,说道,“看到我的脚了吗,之前因为一场意外跛了,开不了车了,于是就失业了。”
早在他说之前,我就已经不动声色的观察他的脚了。
他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很明显,但当他坐下后就看不出来了。那伤不是一般的骨折,似乎是脚踝被扭伤后无法复原,导致踝部无法自如转动,行走的时候只能在地上拖动。
“这伤不是因为车祸吧?”我问。
“不是,就是有次跑步时急了点,年纪又大了,就好不了了。”大叔说。
他真的不年轻了,背已经有点佝偻,头也严重谢顶,露出大半细纹密布的额头,发色花白,衬上洗得泛白的衣物,让我一下子想到“中年失意”这个词来。
然而这些我并不在意,我更好奇别的东西。
“你这样行动很不方便吧,为什么还专门跑到公园来?”我问他。
“总要出来晒晒太阳,不然要发霉了。”大叔努力挺直了下腰,嘴角弯的很勉强。
我知道他已和妻子分居,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儿子也已和他断绝关系;再加上失业的三重打击,他如今的表现已经乐观的出乎我的意料了。
又少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我感觉我的决心正在被时间渐渐消磨。
午后的阳光从叶隙中温温柔柔地洒落下来,鸟儿在朝阳公园深处清脆鸣叫。我看着面前沉静流淌着的日暮河,心却前所未有的不安起来。
我十指交叉,双手紧扣至指尖泛白,强迫自己忘记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半年前那个漆黑的雨夜的场景:黑色的、红色的,与一晃而过的人惊惶的脸。
-4.
“你心态挺好。”我去河对面的自助贩售机买了两罐啤酒回来,递了一罐给大叔,“请你的。”
“那我不客气了。”大叔笑吟吟地接过开了罐,喝了一口感叹道:“都到知天命的年纪了,也算是半只脚踏进棺材了,能不好吗。”
“不过还是想为社会干点什么,比如你啊小伙子,”他突然侧过身打量起我来,害我悚然一惊,“年纪轻轻的,前途无量,不要活得那么......”他似乎把本来的词吞了回去,换成了这个词,“颓废。”
这个形容词让我一下子怀疑起我自己来。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着装,深灰色圆领T恤衫套黑色棉马甲,下身是黑色休闲裤;抬手摸了下下巴,胡子有刮;可能头发稍微长了点,但我不觉得能跟“颓废”这个词搭边。
“什么意思?我哪里看起来颓废吗?”我问道。
大叔挥舞了下手臂,“你让人......感受不到朝气。”
我怀疑地盯向他的眼睛,大叔很快移开视线,然后掩饰般的猛灌了一口啤酒,又移回来扫了我捏着啤酒的手一眼。
“你还没结婚啊?”他问。
听我承认之后又问:“女朋友也没有?”
“没有,”我没觉得这有什么,“像你说的,我还年轻,现在事业比较重要。”
大叔沉默了会,直到他手中的啤酒铝罐被按出响声才惊醒般开口说:“挺好,挺好。”
“小伙子挺有事业心,挺好。”
他盯着日暮河,又喝了口酒,仿佛喃喃自语。
-5.
“你不是这里人吧,之前都没见过你。”我问道。
“是啊,我前几天才搬来的,就住那边。”他指指西南方向。
我问这问题的本意是让自己吃个定心丸,冷静下来,但没有用,我的心率还是略高于正常水平。
太阳渐渐西移,四周也昏暗下来。我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将近下午四点,附近的中小学要放学了。我低头沉默地转了会手里的啤酒罐,顶着纷乱的思绪艰难地思考着决定。
有些事,凭着胆气横生可以干第一次,第二次却只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
我吐出一口气,准备站起身时,大叔突然开口了:“你知道我的脚怎么跛的吗?”
这个问题一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不是跑步摔到了吗?”
这明明是他刚刚告诉我的。
“这么说也没错,但是一般跑步摔倒不至于这么严重。”
“什么意思?”
大叔没回答,把啤酒罐放在椅子上,起身别扭地拖着瘸着的左脚移动到了日暮河堤旁,背对着我。
我才注意到在这有些凉的初春他穿得过于单薄了,他的白衬衫却汗湿了一小块,贴在背部的肌肤上。
“我不小心看到了很可怕的东西,我吓得转身就跑,慌不择路。路上太黑,杂物又多,一不小心就摔成这样了。”
听到这句话,我猛地站起身来。“你......”
“是不是很熟悉,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吗?”大叔转过身,掏出一包软玉溪,点了一根抽了起来,“这烟真贵,不过口感真他妈爽。我平时都只舍得抽白沙。”
“剩下的便宜你了。“大叔说着把手里剩下的软玉溪整包丢给我。
我被他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弄得心慌意乱,下意识地接了烟追问道:“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见我心急如焚,大叔却开始慢悠悠的讲故事:“半年前的那个杀人案新闻你还记得吧,凶手还在逃逸那个。
“那天我很不走运,下了很大的暴雨却忘了带伞,我急着赶回家,就难得抄了一次近路,结果正好撞到了那个现场。”
我咽了口口水,有汗划过鬓角。
“后来我不断的想,要是那天我没有走那条路,我就不会因为摔倒跛脚,不会因此失业,不会被迫搬家,不会因此和老婆离婚,如果那天,我没有看到那个凶手的话。”
他说完,抬头看向我。
“不过这些,你跟了我这么久,应该早都知道了吧。”
初春的寒意渐渐深入我的骨髓。我感觉四肢僵硬,不再受我控制。我看到我自己向前走了两步,伸手揪住了他的领子。那半包红顶波点的软玉溪已被我捏变了形。
我听到我的声音从嗓子深处爬出,沙哑失真,“你他妈到底想说什么!”
大叔被我揪着领子,脸上的笑容有点扭曲。他把我手指一根根掰开,然后突然高声叫道:“救命啊!杀人了!”
他突然爆发的叫喊仿若在我面前投下一枚炸弹,我眼前闪过一道白光,头晕耳聋。我已无法操控我的身体,我的声音艰难的、一字一句从我抽动的嘴中逃出:“你就不怕我......”
然而他的举动已告诉我答案。
他挥舞着双手朝后倒去,滚下深深的日暮河堤。
片刻后我才反应过来,我转动我僵硬如石塑的脖子向下看去,他躺在碎石密布的日暮河滩涂上、一动不动。
我抬起头,对面是刚放学的中小学生,他们看着我,在尖叫。
我退后两步,转身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