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本来可以有一个寻常的幸福。
大学期间,她认识了小许。小许白白净净,个头一般。一幅眼镜架在鼻梁上,给人的感觉温文儒雅。同学只是在联谊会上,把小许推过来,告诉她,是她老乡,俩人一个城市的。老乡?对于身在另一个城市求学的静来说,老乡也许是一份温暖,一份依靠,还有一个可以慰籍的心灵。
其实,见过老乡,静并没多想,依然该上课上课,该看书看书,该与同学疯跑就与同学疯跑。只是,她渐渐感觉到,与小许的偶遇多了起来:饭厅里,操场上,图书室,甚至宿舍到教室的路上。
阳光总是斑驳地洒在小路上,静总是出神地看那神奇的树影。这时总会有一个斜长的身影出现在她的呆想空间。抬头,小许笑眯眯地站在面前,手里总有各种小零食,一块巧克力,一包干果,一包辣条,一杯酸奶,或者一瓶饮料。
对小许,静确实有好感。只是,如果作为男朋友,小许的个子矮了些。要知道静165cm的身高,在小许面前像个大姐,而小许则像个小弟。静想象中自己的男友首先从外形上就是让自己安心的,小许安全感差些。
为打消小许的念头,静改变了自己的习惯。早上更早些去教室,吃饭吋必找室友一块儿。但热情是避不开的,爱情是躲不掉的。
小许也改变了策略,他不再主动出击,而是将这一切委托给了自己的哥儿们。
静在他哥们的死缠烂打下,有时不得不拉上同学一块儿出去玩。
时间长了,静发现小许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他的哥们都对他唯命是从。小许还是个很细心的人,她偶尔的一皱眉,小许就能领会她的问题出在哪里。小许还是个很大方的人,每次出门玩耍,小许在花费上从来都不计较,静感觉他很有男子汉的味道。
静想:这样的男人应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吧?
于是,在又一次小许手捧玫瑰等在宿舍楼下时,静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美好,甜蜜的开始。
像很多的爱情一样,时间久了,出现了各种小问题。
静发现小许最大一个缺点:大男子主义!做什么事,从不和自己商量就擅自作主,等自己知道了,就只有顺从的份了。比如那次去黄山,他定好时间,买好出行的票,然后告诉自己哪天要去。静问他为什么不事先给自己说一声,小许说想给她一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