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恩哈特与魔戒(35)

剑圣
  押送大卫、维文等威戈瑞尔人的赤鬼部队向北方日夜驰骋,穿过灌木和草甸,来到兽人草原。草原是强大的兽人和半兽人的地盘,但此时这里静悄悄的,也许兽族寡不敌众,被数量庞大的赤鬼击败了?
  兽人草原是大卫以前非常想来的地方。弄一根正版狼牙棒来耍耍——一直是他挂在嘴上、想在心头的愿望。
  但就现在这形势而言,大卫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了,唯一念头是:让这些害得威戈瑞尔家破人亡的混蛋付出血的代价!为可爱的蕾妮、贝恩以及其他善良的威戈瑞尔人报仇!报仇!报仇!
  由于大卫被砸折的腿没有处理,加上多天奔波,骨折处已经又粗又肿。大卫发起高烧,整日迷迷糊糊。如果再得不到救治,腿就永远废了。
  好在维文和强壮些的半精灵轮流用门板抬着大卫,否则这种影响队伍行进速度的累赘早就让赤鬼丢弃在半路,自生自灭了。
  深入草原后,整个队伍忽然停下。原来,赤鬼在抢夺半精灵三岁以下的孩子。父母们当然不干。在半精灵付出死亡两名、重轻伤二十多的代价后,孩子们被抢走了。
  维文也想挺身而出抗阻这场惨绝人寰的悲剧,但冲上去的瞬间又强忍住了。他明白根本改变不了什么,何况他还有自己的孩子需要照顾。
  几十个贰鬼将幼小婴孩集合在一起,原地待命。死者和无法继续行走的俘虏被丢弃一边,剩下的大队人马继续向远方前进。大卫本来要被丢弃,好在维文死死护住,加上贰鬼的注意力主要在抢夺孩子上,也就没再多管。
  又走了两天,前方出现河流。这是从多翡河下游引过来的护城河,水面很宽,水流并不湍急。河对岸是一个巨大的黑色要塞。要塞的高墙紧贴河流,向两边绵延数百米。要塞的门户凹进去一些,在黑色城门前形成一块平整陆地。城门两边的城墙上开凿了数个瞭望口,瞭望口中隐约有赤鬼的身影。
  “北郊监狱到了!”鳄骑传令兵重复高喊着,从队头跑到队尾。
  想进入这个要塞般的监狱,就必须越过河流。河流是监狱的护城河,但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了防止犯人越狱。河流上有一条吊桥,不过那是监狱高级灵导的特供通道,一般人绝无资格使用,更不用说马上升级为囚犯的俘虏们。
  河水不深,赤鬼队长率先下水。长腿鳄只露出一对鼻孔,在水中半游半走。
  俘虏们陆续下水,河水及肩。虽然河水流速不快,但水的巨大阻力让长途跋涉多日的俘虏们用尽最后的气力。
  队伍趟过河流到了门口前,黑色大门仍旧牢牢关闭着。队伍只好原地待命,他们将近一半人挤在城门前的空地上,还有一些人泡在河水中。
  过了让人心中长满烦躁的、大部分屁股被挤得又酸又麻的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黑色大门终于缓缓敞开了。
  精疲力尽的维文背着大卫随人流被押入北郊监狱。
  这座监狱除了多座贡普兵营,更显眼的是几幢五层高的塔形监狱。每幢塔形监狱从顶端到底部都缠绕着黑色粗大的锁链,好像该监狱的看管者不仅担心犯人会逃走,甚至担心监狱也会长了腿一起跑掉,所以特意将它锁住?
  最里边一幢监狱的一层入口处,一队半精灵俘虏排着长队。一名贡普枢机做着入狱登记,分发号牌,安排牢房。
  “地上一层。”枢机将一个号牌丢到维文跟前。人民狱警狠踹维文一脚示意他捡起来。
  “我要和我儿子在一起!”维文抗议。
  抗议无效,父子俩被分开。维文在被两名贡普粗暴架走时,一直扭头看着大卫,直到再看不到。老爹的眼神一遍遍告诫儿子:
  “无论发生什么,一定要活着!”
  “地下七层。”枢机指着大卫说。
  “他妈的,最底层的牢洞不是都满员了?”大卫身旁的人民狱警十分不满的小声嘟囔。
  旁边的同事认真解释:
  “枢机不是说了嘛,老弱病残孕都得关在地下,这是规定。你没看到他是个残废?再说,对于叛奸更要特别关照哩。”
  叛奸是贡普针对背叛祖国和贡普、投靠敌人的人类的特有叫法。其实这只是贡普的一厢情愿。因为背叛的前提来自于依附,贡普以为广大人民都依附于贡普来生存,实际上恰恰相反,贡普才是吸附在人民身上的寄生虫而已。

        “可惜累了老子,还要钻到最底下去!”
  但这位心怀不满的人民狱警在看了大卫牌子上的号码后,原来的不满心情立刻跑得无影无踪。他幸灾乐祸的对一旁同事说:
  “原来是那个牢洞!好吧!我敢打赌,等不到明天早晨,这只小可怜就会变成一坨大便啦。”说完就大笑起来。
  也许把犯人送进那个牢洞,是他做人民狱警这份工作唯一的乐趣了。
  他俯身粗暴的抓住大卫的脚踝,脸上那十足厌恶的神情仿佛是去碰一根沾满蛆蝇的木棒(因为大卫是最低贱的人族群众,比半精灵低得多)。他拖扯着大卫走入地下的旋梯。
  地下的走廊异常阴暗,走一大截才能看到墙上有个发出微光的油灯。
  大卫觉得被拖散了骨架,本来只有小腿骨折的地方钻心疼痛,而今仿佛浑身所有骨头都折了。
  还好拖得不是那条折腿。
  大卫又发起高烧,意识变得模糊。开始被红鬼子拖行的时候,他还强硬的挣扎两下,但一会儿就任凭摆布了。
  螺旋而下的走廊两边排列着窄小的牢洞。每经一处,洞口锈迹斑斑的铁栅栏门里,就会伸出或长或短、或粗或细、奇形怪状的手臂来,唯一相同的是都十分污浊,掩盖了原来颜色。手臂通常会漫无目的的晃动,而身陷囹圄的手臂主人也会有气无力的絮叨着陌生语言。
  这些形态各异的手臂,还有各种语言都表明,里面关押着许多种族。
  地下七层尽头的牢洞与其它牢洞不同,首先洞口大了许多,而且与地面成四十五度仰角,牢门的每根铁柱竟有手臂那么粗。
  一靠近那个牢口,仿佛有一股冰冷的风扑来,全身立刻打了个寒噤,一直凉透到心底。往洞中看去,黑黝黝的,看不清多大多深,但绝对出乎想象。
  “您的爽口小菜来啦!”人民狱警朝里面客气的喊。
  他费力的打开牢门偏口,像是在给笼子里的狮子投食,把那可怜孩子倒提起来猛力一塞,大卫就跌入里面了。他又赶紧把牢门重新关好,匆匆离去,走出很远还能听到幸灾乐祸的笑声。
  大卫感到耳边呼呼风声,过了一小会儿才落到实处。大卫被摔晕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才悠悠醒转。他虚弱不堪,艰难的用手臂撑起身体。洞底的地面很软很干燥,原来铺着厚厚一层细砂。周围漆黑静谧,相较之下,上面走廊里漏下来的几丝昏暗灯光,这时反而犹为明亮。
  周围的黑暗不单单是视觉上,心灵也似乎被蒙上一层厚厚尘埃。
  “有人么?有没有人?”大卫朝仿佛能吞噬一切的黑暗喊。
  洞里更加寂静了,这要得益于大卫声音的反衬。
  喊声没有引起回音,也许洞穴并没有想象的大。这时断骨处的痛楚越来越强烈。他死死咬住破衣袖,舌头紧抵上牙膛强自忍着。过了些时候,疼痛让他“嘶……嘶……”连吸凉气。
  不知过了多久,迷糊的大卫听见一阵“咳咳”的声音,那声音忽大忽小,说不准离自己近还是远。
  大卫寒毛直竖,忽然想到什么,忙不迭的从内口袋捏出灯笼石戒指,急促的喊:
  “前路需照耀!”
  灯笼石戒指发出洁白光芒,向前方照去。大卫只看到一样东西——一架血迹未干的人类骨骼,它在眼前很近的地方站着,黑洞洞的眼窝直直瞅着他。
  大卫被惊得一抖,戒指掉在地上熄了。他忘了腿上的疼痛,只感觉头发竖起,往后倒腾几步,惊恐的举头张望,周围又是一片漆黑。
  原本静谧的黑暗里,响起阴森冷酷的声音,用一字一顿、断断续续的人类语言说:
  “……给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过了许久,那声音并未再响起,语者仿佛要休息很久才能积攒吐出一句话的力量。
  “反正我的亲人朋友都失去了,家也没有了,还害怕什么呢?”大卫心里想着,心情渐渐平复。
  直觉告诉他,有人在黑暗中窥视自己。他心里产生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像在众目睽睽下赤身露体。
  那声音又响起来,而且比刚才流利些了:
  “没想到红鬼子竟将自己人也关进来了,令人奇怪!啊!等一等,”在混沌的黑暗中,那人似乎在细细打量大卫,“一个穿精灵装的红小鬼,这倒很少见,似乎有几百年未见过了。”惊讶的语气极像是以前吃惯了红鲷,此时却端上一条黄花一样。
  “你是人是鬼?”大卫忍着心中的悸动问。
  “将死之人,不必知道那么多。你这腐臭的红鬼子蛆虫!享受报应之树结出的无尽恶果吧!”
  大卫急忙往后缩,想尽量远离发出声音的地方,撑在地上的手臂发挥了腿的作用。在移动中,他摁到一个光滑冰凉的球形物体,食指和拇指恰好戳进上边两个鸡蛋大小的坑洞。
  “难道……”大卫闪电般缩回手。
  那物体被带起来,在地上滚了几下,发出“咳咳”脆响。
  正如大卫所料,那是个人类头骨。接下来又摸到几根腿骨和一幅完整肋骨。

        “难道这些白骨……这些人都是被你吃掉的?”大卫骇然变色。他并不怕被杀死,却怕被吃掉。就算他胆子再大,也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

        混沌的黑暗并不答话。洞内莫名吹起一丝微风,仿佛死神向大卫扬起镰刀。大卫不断后退,很快后背就顶到冰凉坚硬的洞壁。他不住的发抖,也许是由于寒冷,但更多是因为恐惧。 

  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仿佛又看见,死神嘴角的狞笑,以及就要朝自己劈下去的镰刀。那是一把只要被锁定,任谁都避不了的锋利之刃。

        “德哈贡神明保佑!”大卫用精灵语最后祈祷。
  几天前,在兽人草原,贝恩与女巫的遭遇战结束了。
  半精灵把从兲瘟猾虎口救下的婴儿们带回云雾森林深处安顿,包括婴儿石像。虽然威戈瑞尔被毁,但森林深处还有几个隐秘的战备之所。
  贝恩和蕾妮休整完毕,继续追踪押送威戈瑞尔人的赤鬼军队。
  蕾妮用三叶草项链召唤几只翱翔在草原上空的游隼。依靠这些临时侦查员的搜索,很快锁定目标。
  贝恩和蕾妮催动坐骑,追上行动迟缓的赤鬼队伍,悄悄尾随。
  贰鬼和赤鬼加起来近一千名,仅指望势单力孤的两个孩子,是无法把威戈瑞尔人救出来的。两个孩子只想弄清队伍的目的地,然后再想办法。
  他们远远跟随,一直看着赤鬼驱赶俘虏游过护城河,走进要塞大门。
  贝恩的手指在破旧的棕黄色地图上轻轻比划,指尖在一个黑点下停住,辨认上面模糊不清的字母:

        “北郊监狱。”
  “赤鬼的监狱吗?”蕾妮看着远处的高大城墙,叹了口气说:“竟然大得像一座城市……”
  蕾妮召唤游隼飞到监狱上空探查,得知监狱看守森严,要想拯救威戈瑞尔人需从长计议。
  贝恩指向地图上临近北郊监狱的一个城市——石头城。
  “两地相距如此之近,看来是石头城的专属监狱了。”
  “这里咱们是进不去,去石头城吧,肯定能打听到有用情报。”蕾妮提议。
  两个孩子没敢走官路,寻找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向石头城迂回而去。
  两个孩子走了一段时间,路两旁除了腥臭的蓝黑色沼泽,就是零星的虬须枯树,十分荒芜。又走了一段路,依稀看到村庄的影子。
  接着头一次见到行人,那是叟舍雷森最多也最下等的普若利兹人,他们普遍有一张疲惫不堪的黄色面孔,两眼空洞无神,如同行尸走肉般在路上挪着脚步。
  蕾妮和贝恩打马从一个行人旁边经过。那个行人茫然踱着,看都不看他们半眼,仿佛这两个孩子和两只坐骑都不存在。
  直到那个行人走出十几步,蕾妮这才小声对贝恩说:
  “咦?这些人怎么了,生病了吗?”
  “精神经受过极大的摧残后,才会产生这种绝望而疲惫的表情吧。”贝恩思忖着说:“我感觉他们的眼神,与匕水页城那些年青父母的一很相似。”
  “难道他的孩子也被炼金家毒害了?”
  “但愿不是。”贝恩咬咬嘴唇。
  随着两个孩子越来越接近石头城,路虽然还是坑坑洼洼起伏不平,却渐渐宽了,行人也越来越多。
  蕾妮坐在栗色银鬃小马上,打量周围的路人,她发现其中不仅有人类,竟还有几个矮人和一个半兽人。他们与人类一样面色愁苦疲惫,仿佛只是行走,就将体力和精力全都耗尽。
  两个孩子,还有他们的坐骑,在一个个如同行尸走肉般的、死气沉沉的人群中,显出不一样的气质。纯白的雷欧大踏步穿行在灰色人流中,旁若无人目空一切。
  平时不起眼的青绿斗篷,此时在灰色装束的人群里,竟显得那么显眼与洁净,而众多晦暗枯黄的脸,更衬托出贝恩和蕾妮亮晶晶的白玉脸颊。
  也有一部分路人停下脚步,注视他们。
  “咱们的装束太招摇,赶快换了,不然很可能招来麻烦。”贝恩说。
  两个孩子把精灵斗篷换成灰色。蕾妮用手抚摸栗色小马的脖子上。经过连日奔波,可怜马驹儿柔滑闪亮的银色鬃毛黯淡了些,黑眼睛神采依旧。
  贝恩也用灰斗篷遮住雷欧雪白的身体,只露四只漆黑如墨的蹄子。虽然那对竖琴状的大角没办法掩盖。雷欧舐舐贝恩的手,凶凶的打了个响鼻。
  两个灰影子又上路了。
  在关押大卫的地牢中。
  大卫静待死亡,环绕周身的死亡微风却消失了。混沌黑暗出奇的暴怒:
  “你竟胆敢,用神圣的、精灵之神德哈贡的名义,来哄骗于我?红鬼子怎么可能有信仰!如果说有,你们只会信仰欺骗、暴力和钱权!快说你与精灵什么关系,敢扯一句谎,我将令你承受比死亡更甚十倍的痛苦,却绝不会让你死掉!”
  “我来自宁静祥和的威戈瑞尔,我不是什么红鬼子。”大卫喃喃地说,似乎忘了目前的濒死处境。他眼前又浮现出,在最后离开家乡时,断壁残垣的废墟、凋零的伯乐树。
  大卫不再说话,怒目圆睁,一眨不眨。眼泪盈满眼眶但并不滚落腮际,在如此的黑暗里却闪动点点微光。
  混沌的黑暗威风凛凛的怒骂:
  “可我忠诚的眼睛已经告诉我,你分明就是一头赤鬼,一条贡普蛆虫!否则,你为什么有那么肮脏的魔法戒指?你为什么会用魔法?你这条狡辩的魔法师蛆虫!”
  “那戒指是矮人叔叔送给我的,它只能用来照明,并不能释放黑魔法。我不是红鬼子,更不是魔法师。我的先祖是受万人爱戴的狄马克森·弗瑞,六百年前,他的后代,也就是我的先辈,因为他们不愿再起争端,便跟随半精灵一起进入森林,建立村落,开始与世无争的桃源生活。”大卫缓缓说。
  “狄马克森?有些耳熟,但时间太久远了,人类的历史我也不十分清楚……”混沌的黑暗似乎在思索,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他就是那位人皇,在人类的旗帜变血、品格变质之前的最后一位人皇,因为与其他掌权者政见不合,最终被人害死。难道他有后代幸存下来,甚至血脉延续了几百年?”
  大卫眼睛里的泪水仍在闪烁。周围寂静了一会儿,黑暗中传出声音:
  “小家伙,你应该庆幸,在兽人阿笠的手下保住了性命!在你充满悲伤的眼睛里,我看见了流露出来的真实情感。你获得了我的信任。因为,红鬼子无论多么巧妙地施展欺诈与伪装之术,甚至刻意改变外形肤色,但他的眼睛却隐瞒不了贪婪残暴的内心。”
  过了良久,大卫才反应过来,大惊道:
  “阿……阿笠?那个……兽族剑圣?”
  很久以前,威戈瑞尔,在维文老爹教授大卫基础剑法的闲暇,大卫从他口中得知这一姓名。这个响亮的名字对中土世界的每一名用剑者来说都如雷贯耳。老爹维文把阿笠的剑法吹得天花乱坠。而见多识广的卓培则对大卫讲,与身怀的绝技相比,阿笠胸中那颗凛凛跳动的正义之心,更受人们仰慕和敬佩,也更让歹人胆战心惊。然而,维文和卓培没见过真人,都只是道听途说,所以对兽人剑圣的评价,亦可能是以讹传讹。但是由此获得的一个明显效果,就是让大卫对半兽人和兽人产生了浓厚兴趣,也从正面影响了大卫的侠义之心。
  混沌的黑暗中,那个自称阿笠的人行动了。他准确捡起灯笼石戒指丢给大卫,然后找到几根火柴和一盏油灯。破旧不堪的油灯许久未使用,落满尘埃,灯油也似凝固,然而终于被点燃了。虽然只有豆苗大的火光,照射不了周围一寸,而且频频跳动仿佛随时都会熄灭。即使这样,对于久处黑暗的大卫,已感觉非常刺眼。
  豆大灯光下,浮现一张朦胧的青色脸庞。青额上的白色粗眉,深邃的棕色眼睛,厚厚的嘴唇,以及露在外面的白色尖锐犬牙。不算长的白色头发整齐梳成一根根小脏辫儿,然后聚拢到耳后形成一根大辫。看来阿笠非常在意边幅。
  阿笠的体形与大卫见到的其他兽人相似,比最强壮最高大的人类还要大一圈。衣着也朴素低调,身上披着几百年前缝制的黑狮皮夹衣,露出青色健美的臂膀,手腕上系着古老的恶龙颈皮。
  “许久未点灯,真有些晃眼睛!”他一边用宽大手掌遮住眼睛,一边牢骚。
  “他就是兽族的卓越英雄——剑圣阿笠!太棒啦!”大卫无比兴奋的想。
  兽人阿笠回到墙根毛毡上盘腿坐下,侧对大卫,头微微下垂,在大卫进来之前很长时间他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
  昏黄灯光下,大卫看他低着头,青额上的白色粗眉格外醒目,衣着非常整洁。无论谁都不会猜到,大名鼎鼎的剑圣正被赤鬼囚禁在永无天日的地底牢洞内。也许他也经历过一段悲惨的往事?
  “兽人大叔,那些骨头是怎么回事?”
  “你说的是哪一副?”阿笠的高大身躯猛地一转,灯光漏过去,好家伙!身后墙上挂着几十幅大大小小的骨架!
  “是作恶多端的人留下来的遗骸。”他望着惊得吐出舌头的大卫,指着墙上的骨头一一解说:“这两副是两名因夺宝而杀人的侏儒的。而这三副稍大点的,是三名臭名昭著的狼人的。你要知道,即使善良的种族,也会有少数道德败坏的人。如果他们自身道德的免疫力不够强大,就容易染上人类的种种恶习。这边三副,是红鬼子的。这墙上所有的,统统做了我的昔日狱友——一名食人巨魔的点心。”
  大卫虽然心中惊愕,但听得津津有味。这时油灯忽的灭了,阿笠也忽然住口。大卫期待他继续讲却又不好催促,两人一起沉默。过了一会儿,斜上方的牢口传来火光,和贰鬼的叫喊:“晚饭!晚饭!”
  原来阿笠听觉异常灵敏,远远地就听到贰鬼的脚步,所以没有继续讲下去。如果被红鬼子知道牢犯竟然拿他们当做点心,那剑圣在监狱里的生活就不会安稳了,这间牢房被红鬼子填平都有可能。
  贰鬼投下一坨东西便马上离去,人声灯火渐远。借着逐渐暗淡的火光,大卫抬头望着那个小臂粗的、铁栅栏组成的坚固牢门,想起刚才就是从那里被扔进来,忽然小腿骨折处传来锥心的疼痛,顿时满头大汗。
  “呃……”
  阿笠起身走到大卫身边,伸手摸了摸骨折处,皱了皱白眉毛。
  “腿折了这么久,不仅没有及时处理,还像尾巴似的拖着它走了好几天路。即便以后治好,这辈子也不利索了。”
  “我会变成一个瘸子?”大卫不无忧虑。
  “本来一定会。不过幸好遇到了我。我不仅擅长啃骨头,接骨也不算外行。”阿笠得意的说。
  “忍住别怕痛。”阿笠说。
  骨折处已经开始长合,阿笠果决拗断,又仔细接好。
  他去墙上找了几条长直的腿骨,把大卫的裤脚撕成一截截布条,将腿骨固定在骨折处。
  “这样不行,必须找一些止痛和继骨的药草。”阿笠说。
  “非常感谢……”大卫忍痛说。
  两个人的关系亲近了些,攀谈起来。大卫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阿笠听后表情虽然平静,但眼中也喷出怒火。阿笠也向大卫说起自己的境况。
  年轻时的阿笠因为正义勇敢而得到上一代剑圣的赏识,幸运继承了剑圣衣钵。他一直在中土北部活动,成为一名路见不平嫉恶如仇的游侠。以惩戒所有罪恶为目的,把整个世界变成无欺骗无罪恶无暴力无伪善的完美乐土,这是阿笠的毕生理想。这个完美世界在所有善良的人眼中自然是天堂,而在所有的坏人眼中无疑是地狱。
  兽人阿笠锄强扶弱、惩恶扬善,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弱者,包括人类、精灵、矮人和兽人等种族。他曾经坚信大部分人类是善良的,当然,在一段时间里,这种想法似乎是对的。
  然而好景不长,中土世界爆发了战争。
  中土国东北部遭到极北冰原的红毛熊人蚕食,丧失掉大面积国土,当时的中土国军事羸弱,统治者只好邀请东边耀西岛大蛇族帮助自己收复失去的领土,当然这并不是免费的。红毛熊族与大蛇族在中土混战,这下苦了中土平民。有个叫做雷达卓的人类与红毛熊秘密勾结,另一些人类则投靠了大蛇族。有红毛熊人的撑腰,雷达卓成立的贡普组织秘密发展壮大,虽然还是傀儡。这些贡普开始也只是一小撮,但由于擅长煽动之术,能成功鼓动更多的普若利兹人加入到暴力掠夺的队伍中来。贡普纠集能言善辩的狗头人成立鲜花舍,大肆宣传当时的行政长官、炼金家及贵族地主无一不是吃人肉喝人血的魔鬼。
  普若利兹人自私的本性容易受到利益和欲望的引诱,更易受到煽动;亦是不稳定的,脆弱的,比其他任何一个种族都要脆弱。他们成为贡普的屠刀,劫掠并处决了许许多多中土国的富豪、农场主、贵族以及炼金家。(然而现在的贡普灵导和炼金家真的喝起普若利兹婴儿的血,他们却蔫了。)
  加入贡普军队的普若利兹人越来越多。如滚雪球般的,贡普成为一个不可一世的组织集团。其他种族称这些怪物为“赤鬼”。
  欲望和贪婪若不加以制止,就会无限增长。赤鬼组织先是取得普若利兹人在人数上的支持,掌握了规模庞大的军队,并攫取了卫国之战胜利果实。坐在统治宝座上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压迫、剥削普若利兹人与其他种族。许多种族并没有团结抵抗,而是纷纷逃离中土平原。
  阿笠并不关心政治。他只是奇怪恶性事件为何成倍增加,因而更加忙碌。惩恶扬善,匡扶正义,阿笠只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完成最终的梦想。在他惩罚的恶人当中,贡普成几何倍数增长。
  孤单的阿笠疲于应对,他的梦想破灭了。阿笠发现,原来他这些年所做的一切正义之举,对于整个中土国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他失望的认为,信奉丛林法则的叟舍雷森无药可救。再加上赤鬼对兽族的打压,而他自己也上了年纪,于是意志消沉,在这个北郊监狱的最底层牢洞里隐居起来。
  阿笠已近耄耋之年,却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来传承剑圣衣钵,心灰意冷之际,奇遇精灵之神,惜。才的精灵之神给了他几百年寿命。
  大卫听完阿笠的讲述,顿时对这位兽人无比同情。人生在世,梦想破灭对一个原本斗志昂扬的人来说是足够大的精神打击,尤其是为了梦想付出美丽青春,直到暮年仍未圆梦。
  “阿笠先生,您已经付出太多,您已经尽力了。”大卫安慰。
  “为何贡普不能与普若利兹人团结友爱,仅为一己之私就坏事做尽?这是我一辈子也想不通的事。虽说除恶务尽,但是那时我觉得自己实在太势单力孤了。”阿笠很无奈。
  “这是由于红鬼子的价值观念不同,他们只相信拥有武力和钱权便拥有一切,而且善于欺骗,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让这世界变得美好起来吗?”
  “尊敬的阿笠先生!请允许我十分冒昧的说几句,”大卫语气从未有过这般严肃:“其实,被您惩戒的坏人虽然杀人抢劫,但受到他们伤害的人数很少,他们造成的危害实在有限。而政治上的犯罪者,比如人类王国的君主,一个轻易的决策动辄就杀戮千百万人,无数人流离失所,饿殍满地、受害者不计其数,对世界造成的危害非常巨大,最终导致整个世界的毁灭。”他的口气缓了缓:“前些日子,我的好友接到精灵的重要使命,就是去阻止大炼金家兲瘟猾获得中土国魔法奖,我们三个决计一起去人类王国。这个使命如若成功,便可拯救不计其数的无辜婴儿。如果失败了,被红鬼子害死的千万条亡魂中也不多我们几条。但没想到还未启程,村子就遭到灭顶之灾,我那两个伙伴也生死未卜。”大卫的话里透出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壮。
  过了一小会儿,阿笠不再说话,也许在静静思索。
  “我想传授你剑法,你可愿意学吗?”阿笠突然说。
  “真的可以吗?我不会是在做梦?!”大卫不敢相信。然而腿部的巨痛清晰的告诉他这不是梦。确定了在现实中后,大卫的血液瞬间提高到一百零一摄氏度。
  “你以后如果寻找到你的朋友,要去完成那个光荣使命时,这些剑法也许能给你们一点帮助。你若真能制止这场针对幼小生灵的浩劫,那么你也不负我早年的追求了。”阿笠舒了口气,眼睛亮起来:“我先出去办点事,回来便开始传授。角落有几张豹皮褥子,你先休息一会儿。”
  说完他熟练地一跃,单手抓住牢门的铁柱。这时外面非常安静,只是偶尔响起不知从哪个牢洞传来的鼾声。阿笠熟练地把牢门上两根小臂粗的铁柱拧下来,侧身钻出去,然后又将牢门复原。
  大卫恍然,为什么阿笠在牢里也照样活得滋润,还常常精修边幅,原来有这么个来去自如的机关。他望望对面墙上挂着的那些骨架,心里却充盈了安全感。
  身在囚牢,并不能分辨外面是日是夜。大卫睡足五个钟头后醒来,刚睁开眼睛就瞧见阿笠站在洞里。
  “师傅,您回来啦。”

        大卫感到一股新鲜的血腥味直冲鼻孔,并没有在意,继续问道:“您到哪里去啦?”
  “嚼人……”阿笠的回答含混不清,不知道在说什么。他的嘴巴好像嚼着东西,消瘦的腮帮子一鼓一鼓。同时他的手朝牢门那里一指,仿佛这个动作能回答大卫的问题。
  大卫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牢房里的灯光太过昏暗,并不能马上看清那里有什么东西,不过片刻后终于看清楚了。那个东西让大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里静静挂着一具惨白的新鲜骨骸!身材与大卫差不多,很多地方血迹未干。
  阿笠嘴巴里仍津津有味的嚼着什么东西,发出有节奏的“咯吱咯吱”声,这令大卫毛骨悚然。
  阿笠朝大卫走过去,伸手攥住他的伤腿。
  “要……要干什么?!”大卫惊叫,虽然拼命挣脱但虚脱的身体并不争气。
  阿笠飞快解下缠在大卫腿上的布条,那些用来固定骨折部位的骨头都掉在地上。接着兽人张开大嘴凑上来,长长的犬牙闪着寒光!
  “难道要被吃了吗?瞧,拆了那些骨头可好下嘴啊!兽性大发的兽人果真吃人啦……”大卫绝望的闭上眼睛。自打落入红鬼子手里,他就做好了随时飞升康米内森的心理准备。他预想自己的多种惨烈死法,但绝没有料到自己竟然是被吃掉的。
  如果从头上开始吃起那还好,吃几口就死了;如果是从腿脚开始吃,就真是太不幸了。那样比凌迟活剐之刑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惨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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