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有举旗定向、纲目举张的意义。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第一,对外宣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有利于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第二,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在实际工作中总揽全局、牵引各方。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
第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