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不记得我已经十六岁,也总是在猝不及防的时刻毫无来由地想到这件事。十六岁,多么美好又残忍的年纪。
十四岁的时候懵懵懂懂迷迷糊糊地担忧即将到来的十五岁,以为自己会在2015年6月23日那一天突然长大,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于是十四岁那年急匆匆拿个本子,抱着满怀青春期少女特有的忧伤心事和中二特质,写下《拾肆》,记下些琐碎的小事。《拾肆》后来不翼而飞了,我也懒得找它,干脆只留下这个名字,留下这个主题,在十五岁结束了中考失利那场几近浩劫的打击之后重写。
除了突然长大之外,我一点都没有辜负我对我自己的预计。
当时觉得惊天动地自己永生难忘的大事,我几乎都忘了个干净。最后剩下的寥寥无几的记忆,也都只是碎片了。找不到了的《拾肆》,带着我记下的十四岁琐碎的生命,从此与我告别。
给它们的离场做背景布的十五岁,在我最早的预想中,一定是轰轰烈烈的。而说起原因不过是我对“十五”这个数字的执念,总觉得这当是一个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一年。
——莫非是因为我上辈子在十五岁嫁了人,或者死去?
结果十五岁平淡无奇地过完了。我在这样毫无预感毫无准备的时刻迎来十六岁。
我中二的少女怀春时代来得太早,十六岁我已经很难再对着长得还算清秀好看的男孩子发呆或是害羞,桐华唐七之类也没了兴趣。中二的叛逆生活也是同样。心里虽然仍是不服管教的,但对于刚到底这种两败俱伤还让自己累得要命的事情我已失去耐心和力气。偶尔爆发的时候却更加伤人就是了。
站在十六岁无感言情懒得叛逆,没有暗恋的男生,与意想中的周围人的十六岁都格格不入,以至于我一直以为我还是十五岁能恬不知耻扮嫩装无知的年纪。
其实转念想想,这大概就是我对十六岁的叛逆了吧。
——如你所见,这不过是一篇闲时消遣随手写下的东西。尽管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