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幻想。有个自来卷大胡子,穿着一双草拖鞋,身上披一件白布,在大太阳下眯着眼睛,他嘴巴张开的时候,嘴唇两边的法令纹特别重。他大喊着:“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个画面让我特别感动。我还要想象得更细致点。他朝着天上喊一次,朝着过路的人喊一次,朝着高大的建筑物喊一次。
人的尊严何在?在于被理解吧。可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谁呢?人的共情和人这个东西简直就是种二律背反。上面提到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喊出这个口号的自来卷大胡子,后来又被一个自来卷大胡子给锤了。我不想谈一些关于世界本质的形而上问题,我只想讲讲人,讲讲自己。
有时候,我真的分不清对错。譬如,你在戒烟,这对身体是好的,但却会违背你烟瘾犯时的想法;你杀了个人,法律判你枪毙,但你杀的这个人和你有仇,你杀了他,你得到了精神上的解脱;你承担了你不想承担的责任,只是为了得到普世价值观的夸耀,但这种责任让你难受。我的逻辑并不是想说,做好事会伤害内心,做坏事就会顺从内心,我只是提供了一些难以避免的情况的例子。需要注意的是,我在说明分不清对错之后,却又提到了好坏。所以,人就是一个巨大的矛盾体,在矛盾中生,在矛盾中死。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爱的每一个人,在这些表象之下,都有可能如冰山般,暗含着巨大矛盾。人在矛盾中焦灼着,面对着世界,面对着他人,面对着自己。
人是如此复杂,复杂得矛盾重重,相比之下,对错与黑白显得是那么简单。如果一个人可以真的用对与错、黑与白、好与坏来评判,那世界就简单清爽多了。人是万物的尺度,什么又是人的尺度呢?什么都不可能是。孩子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在将这些想法付诸于行动时,不免会被同类不理解,不接受。其实,理解他人,就是个假命题,是自欺和欺他。为什么人就不能真的理解他人呢,人先理解好自己再说吧。
小时候看电视剧,我喜欢拿把小玩具枪朝着所谓的反派“突突突”。有一次,我看到有个反派刚刚作恶完,一回到家,就对他的女儿又抱又亲,这让小王迷糊了。我们可以凭借一件事,或者一堆事情去评判他者吗?评判的标准在哪里?是哪个神立的标准?做了一件好事的恶人和做了一件坏事的好人是纯粹的好与坏吗?在我看来,非黑即白的世界是那么狭隘,用非黑即白去看人的作法可以称为恶心。但是怎么办呢?没有对错之分,人类社会的秩序会如大厦将倾,骤然崩塌。我写下的这些呢喃绝不是在破坏社会秩序,我只是在念叨自己的迷思。以人的自我的标准去生活,这是一件幸事,但是却总免不了被批判。《论自由》里说“个人的行为如果只关乎自身,就无须向社会做出解释”。可是,人与人就像是被捆在一起的蚂蚱,怎么可能有纯粹独立的,不影响他人一丝的行为。因此,人在不知不觉中被他者裹挟了。都是可怜人,都在被裹挟。自由就是个笑话,只有自欺或自负到极点的人,才敢高宣他是个自由的人。
都不能得到理解,却还要互相伤害。你评判他,他批评你,滑稽。都是弱势群体,却都还要厮杀,何苦呢?在对人这个东西的理解不透彻的前提下,就随意地对他人下定义,这是一种源自愚蠢的罪恶。立场、情绪、过往、性格等复杂的因素,编织出了一个个复杂的人。人真的太复杂了,不求能去理解,但求去善待和自省。戾气丛生,随意的指责和定义,将复杂却也美丽的人异变了成了对与错的冰冷机器。
理解不了他者是事实。我长舌过、评判过、指责过,回过头来,我觉得自己愚蠢。在人这个东西面前,我一无所知,我有什么资格去说呢?当个旁观者挺好,我想尽可能地当个木头去看人。因为,不能理解他者,从而滋生的罪恶,让我难受。只看,但不想,不说,或许会减轻一些来自罪恶的疼痛。但是,这可能永远也无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