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系统排列中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一)

海灵格先生说: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像其他关系中的爱一样,要受到连结、付出与接受和适当分工的限制。同时,和其他方面的爱不同的是,只有在付出和接受保持在不平衡状态下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才能获得成功。

因此,在父母和孩子之间,和爱相关的第一个系统法则就是“父母付出,孩子接受”。孩子从父母那里接受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生命。孩子没有办法去选择父母,当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是给了孩子全部。孩子不能对父母有额外的要求、挑剔或者拒绝。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付出和接受是不平衡的,孩子要面对付出和接受之间巨大的失衡。因此。孩子必须面对的第二个爱的法则是“付出和接受之间不可调和的失衡”。在这一法则里最常见的是盲目的爱。盲目的爱,会把付出和接受的动力走向颠倒。在不知不觉中让痛苦持续下来。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要服从家里的层阶。就是要求他们一直保持着不平等,父母付出,孩子接受。因此,爱的第三条法则就是“在家庭内根据时间和功能而确定的层阶,受到尊重时,爱才是最完美的。”

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付出和接受有三种常见模式会对爱造成损害。

第一种,孩子拒绝接受父母或不接受现实中的父母。

孩子有时候不接受现实中的父母,会根据自己的假设来评价他们,好像要成为父母必须取得某种资格似的。一旦孩子不能接受现实中的父母,比如他们会说,我不喜欢你这一点,你不配做我的父亲!我需要的东西,你并没有给我,你没有资格做我的父母。这会让孩子和父母的关系进入到一个过度索取的状态。同时,如果孩子在自己的心中排斥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他们就会感觉到空虚和不完整。排除或贬低父母的结果是一样的,就是孩子自己会变的被动,感到空虚,这是引起抑郁的一种常见原因。有时孩子会用憎恨和父母保持连接。同时,如果孩子不放下憎恨,孩子也就不能释放自己,也不能解放自己。

第二种,父母想给或孩子想接受一些有害的东西。

有些事情,如债务、疾病、义务、困境、不公或愚忠,以及个人努力或所得的任何形式的特权,都是父母亲通过个人的努力或者是由于环境因素而得到或遭受的,并不是从上一代继承下来,也不是可以传给下一代的遗产。所以这些东西只能够局限于父母亲自己承受。当父母给到孩子有害的东西,或当孩子来接受这些时,爱就会受到伤害。

第三种,父母想从孩子那边接受一些东西孩子也想给父母东西。

我们有时会说,一个人运气好。事实上,运气是具有幸运和不幸两个方面的。就看你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个人或许能够扭转不幸的一面或避开它的后果。但在某些时候人们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因此,人们必然会承担命运不可估量的后果。对那些了解并接受的人来说,这种不可避免的磨难也会给予他们智慧和力量。当系统成员有勇气接受、尊重他和明智的不加干涉时,通过苦难而获得的睿智才能够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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