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在《民法典》第386~457条
386:担保物权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典型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2.非典型担保合同: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让与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
规定在《民法典》第386~457条
386:担保物权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典型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2.非典型担保合同: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让与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