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野生动物精灵小说选集:长尾雉,雄鸟争斗记

本篇概要:一只雄性白颈长尾雉在繁殖季守住自己那片山林——清晨占区鸣叫、固定路线觅食、与一只流浪雄鸟正面争斗,以及在几乎从不出声的一生里,明白沉默是唯一能活下来的办法。

我叫得很少。

这不是我的脾气,是我这一族的活法。山里能叫的东西太多了:竹鸡从早吵到晚,相思鸟在树冠上没完没了,白鹇在坡下叫起来又尖又亮,连豹猫在夜里都要闷闷地喊一声。它们叫,是因为它们有别的本事兜着——白鹇能跑,豹猫能咬,竹鸡小得谁也懒得追。

我没有。

我这一身东西太显眼了:脖子上白的一圈,脸上红的一块,背上是栗色和黑白相间的横纹,尾巴长到我走过灌木的时候得先把它甩过去。我在林子里一走,光落在我身上就是一块一块地亮。

所以我叫得少。我一辈子最重要的本事,是不出声。

我占着一片山林。

从溪谷中段往南,过了那道坡,一直到铁杉林边上那片针阔混交的林子。这片地方乔木长得密,头顶上叶子把天遮掉九成,林下的灌丛却疏,地上是一层厚厚的落叶——我要的就是这个:上头看不见我,底下我走得开。

每天早晨天刚亮,我叫一次。

只一次。

那声音是从喉咙深处推出来的,低沉、发闷,一声接一声,像有什么东西在林子底下被推着走。声音传不远,但够传到相邻那片山头上。这是告诉别的雄鸟:这块地方有主。

叫完我就不叫了。整天都不叫。

我的日子是有路线的。

清晨从夜栖的树上下来,先走到坡上那片壳斗科的林子底下。那里的坚果掉了一地,我用喙把落叶翻开,一颗一颗找。翻叶子的时候不出声,我用喙尖挑,不用爪子刨——刨会响。

上午往溪那边走,路上吃浆果。猕猴桃还硬,野葡萄已经软了,一串一串垂在藤上。我啄下来直接吞,不嚼。

中午我躲起来。中午是一天里光最直的时候,我身上那些横纹在直射的光底下会显出形状。我钻进一片齐腰的草丛,把头低下,身子贴着地,尾巴顺着草的方向摆——这一摆很要紧。尾巴要是横着放,一根草也遮不住它。

下午重复上午。傍晚再叫一次,然后归树。

我的觅食地点是固定的。哪片林子哪个月出什么果子,我都记得。我不去试新的地方,新的地方意味着新的路、新的暴露。

那年三月,有一只雄鸟进了我的山。

我是从落叶上看出来的。

那天清晨我走到坡下的时候,看见地上的落叶被翻过。翻得很乱,不是猪拱的那种(猪拱是把整片土掀起来),是鸟啄的那种——一小片一小片,啄一下挪一步。翻的痕迹是新的,边上还没有落新叶子。

我停下来,把头抬高。

我在林子里看了一圈,什么也没看到。但我闻不出来——我这一族的鼻子不灵,全靠眼睛。

于是我沿着那片翻痕往前走。走了不到二十步,我看见了他。

他比我小,比我瘦,身上的颜色还没有长满——脖子那圈白是白的,但灰得发暗,背上的栗色也不够厚。他的尾巴比我短一截。

他是流浪的。

我知道什么叫流浪。山里每一只雄鸟都想占一片山,但山就那么多。占不到山的,就得在别人的山之间走来走去,走到哪里都被赶走,走到哪里都吃不上几口安稳饭。整个春天他们都这样走,走完了,那一年的事也就完了——没有山,就没有雌鸟来看你;没有雌鸟来看你,你这一身羽毛就白长了。

他抬头看见我。

他没有跑。

跑了也没用。他知道跑了明天还得来,我也知道他今天不跑明天还会来。所以我们都没有动,隔着二十步,在落叶上互相看着。

然后我叫了一声。

不是早晨那种占区的叫,是另一种:短、硬、从喉咙里挤出来的。这是叫他走。

他没走。他把身子压低了一点,脖子往前伸,尾巴张开一半。

我冲过去了。

我们这一族打架不靠喙啄死对方,靠撞。

我从二十步外跑起来。我跑得不慢,两条腿在落叶上交替,身子压得很低,尾巴拖在后头——这时候尾巴是拖累,它扫在灌木上,一下一下把我往后拽。

他迎上来。

我们撞在一起的时候,用的是胸和翅膀。翅膀拍在地上,拍起一片落叶和土。我用喙啄他的头,他侧过脖子躲开了,反过啄我的背。我的喙啄在他的颈侧,啄掉了一小撮白毛,那撮毛在空气里飘了一会儿才落地。

我们撞了三次,分开,又撞。

第四次的时候,我踩在了一片被翻松的土上,脚滑了一下。他趁这一下扑上来,翅膀狠狠拍在我的脸上。

我眼睛被羽毛扫到,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只看见一片红。

我退了三步。

那三步里我想的是:如果我这时候转身跑,他明天还会来,后天还会来,一直来,直到我这片山变成他的山。

所以我没跑。我把脸转过去,用另一只眼睛看他,把尾巴张开,翅膀半举,颈子那圈白毛炸起来。

我发出了一生里第二大的声音。

那声音不像叫,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一阵气。

他愣了一下。

就这一下,我又冲上去了。

这一次我们撞得很实。他的脚离了地,摔在落叶上,翻了半圈。他爬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他脖子侧面在渗血——是我啄的,一小道,不深。

他看着我。

他没有再压低身子。他把尾巴收起来了,翅膀也收起来了。他往后退了两步,退到灌木边上,然后转身走了。

他走得不快。他的尾巴在灌木里被刮了两下,他没有回头。

我在原地站了很久。

我脸上那道伤在发热。我用爪子抓了一下,爪子上沾了血。眼睛睁不开,半边脸肿起来了。

我这片山保住了。

我走到溪边,把头浸进水里。凉水贴在伤口上,那种热就退下去了一点。我在水里看见自己的样子:脖子那圈白上溅了泥,背上的横纹里插着两根别的鸟的绒毛,尾巴的一根长羽折了,从中间弯下去,再也直不回来了。

我把那根折了的尾羽咬住,扯了下来。

疼。但留着它更糟——它会在灌木里挂住,会在我跑的时候拖慢我。

我把它丢在水里,看它顺水漂下去,漂了两步远就被一片叶子挡住了。

那天傍晚,我没有叫。

早晨我叫过一次,那是占区。傍晚我该再叫一次,那是宣示。但我叫不出来——喉咙那里被撞的时候挤了一下,一用力就疼。

于是我什么都没说。

我在归树之前绕了一段路,走到那片翻过的落叶边上。他的痕迹还在那儿,但已经不再有新的了。

我上了树。

夜里的林子安静下来。我站在离地很高的横枝上,把尾巴垂下去,让那几根长羽顺着枝干的方向垂着,这样从底下往上看不出我的形状。我把脸埋进背羽里。

明天早晨我还是会叫一次。

如果叫不出来,我就不叫。不叫也没关系。这片山记得我在。

篇末小记:过了些日子,我在溪谷另一头的一台红外相机前走过。那只不睡觉的眼睛闪了一下。我不知道它拍下了什么——但我那天没有把尾巴垂下去。我让它横着展开了一次,横纹在光里一节一节地亮起来,像水面上被风推开的波纹。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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