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好久不见。
初三毕业以后,我们好久不见地见过好几次面。每次都在电影院,那是我和他分手后他第一次吻我的地方。这次略有不同,我们先是吃了鸭脚煲,然后来ktv,最后再去电影院。为什么送我小米妮,为什么说要来唱歌(我最想和他来却此前错过一次的地方),为什么我们又要去电影院?他在唱好久不见,声音是我喜欢的那种,每个音符都像在述说,嘿!我的老情人。他胖了,胖的刚刚好,让我想像抱住一只熊一样抱住他。我开始不由自主地搂住他的手臂,他顺势抱着我,一切都很好,很有安全感。
也许我本身就该预测到,电影院对我们来说是个什么地方,让我们都躁动、口渴、手脚无处安放。他引诱了我,对,就是引诱,他离我那么近然后亲了我,那么温柔,我身体一酥于是彻底沦陷。就这一吻,又吻出了一段故事。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