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安
我们知道,在书面语中,“这”属于指示代词,常指较近的时间、地方、事物或人等;在诸暨方言中,“这”每每被读为“格”。如称说时间“这天”为“格聂子”,称说地点“这里”为“格坨”。称说物件“这件东西”为“格件东西”。称说人物“这个人”为“格件佬倌”。等等。
当然,同一“格(这)”字,不同地域的人,读音或书写用字也往往不同,这就是方言音和方言字。而反映方言读音的汉字,就叫“方言字”。方言字,是用来书面表达汉语方言时所使用的汉字。当不能用常用汉字或没有可用汉字表意的时候,又常常会使用生僻字或新创造的字。中国幅员辽阔,每个地区发展的速度不一样,或者说接受正统音的时间不一。这就形成了语音上的差异。所以,我国自古就存在方音的差异。这在扬雄(前53—18)的《方言》一书里就有清楚记载和描述。
而在白话文这种和权威方言(普通话)相统一的文字体系推行之后,甚至白话文的语汇都是靠几代人逐渐丰富成熟起来的。在白话文推行初期,就有大量尝试性的创作。而方言文字缺乏也无法做到这样的积淀。这些造成了方言字的困境,方言字基本停留在记音符号的程度,以方言的角度,白话文亦可作为一种“新文言”来处理,再加上与之相应的普通话的覆盖,方言文字本身缺乏使用的必要性,更无从谈起普遍的公众认同和以方言文字为基础的文学创作,这又进一步阻碍了其发展。即使在以粤语而非普通话为官方语言之一的香港地区,粤语字仍是一种不够正式的存在,在很多正式场合基本只有在必要时才出现。而其他广大的缺乏地区官方语言背景的方言文字基本只是在学术上受到重视。
应该说,研究方言字,也是保护传统文化的一种方式。我们平时最常说的一些诸暨话却不能准确地写下来,只能用一些类似的字来替代,但已失去了口语表达的含义与语气。要研究诸暨方言,首先要收集更多诸暨方言的表达,找一些诸暨老人并与之聊天。在聊天过程中,收集诸暨特有的方言字和方言词汇。在此过程中查阅《古代汉语词典》、《词源》等古代汉语、方言资料,按照形声字、象形文字等规律,逐步识别和积累诸暨方言文字资料。
清范寅(1827-1897)《越谚》一书,是研究诸暨方言的必备基础资料。《越谚》中,多数词条都有注音。范氏的注音方法,大多采用“直音法”。即用音同或音近字注音。如:“这,‘葛’”(见《音义》第4页)。意思是说“葛”是“这”字的读音。也有采用“音近读如法”者,如“一般见识,呼若‘一半兼师’”。需要注意的是,这实际上采用的是以“方言读音”注“方言读音”的方法, 《越谚·音义》收有“的了么呢”一谚。其注曰:“越多业幕友,初学必先知此四字。盖叙刑案口供,如曰‘小的’‘你的’‘我的’‘打杀了’‘就是了’等语口吻,动笔时照此。声叙无误,谓之入调。按:‘的’‘了’二字,作语助。古人笔墨少见‘么’字,入诗为韵,‘王建(765—830)、殷文圭(?—920)、刘兼(约960年前后在世)皆用此入诗押韵’。‘呢’字《商君(商鞅,约前395—前338)书》用为相问余辞。《辞典》作‘聻’。《传灯录》慧忠(675-775)问南泉(普愿,748—834)曰:‘背后底聻?’慧觉问宋齐邱(885—958)曰:‘着不得底聻?’”(《音义·发语语助》第1页)。是说“幕友”在动笔记录刑案口供时,应按叙说者实际言语口吻,方能“声叙无误,谓之入调”。此处“入调”者,系指符合当时声腔韵调之谓也。与现今所谓“音译”或有类似之处。
“这”(这么、这样)在方言中,常常被记为格、概、解、介、该、匌、犵、咁等多种形式。其实都不过是“格”字的“同音异形”记录方式而已。兹择要解释如下:
概。《越谚》中收录有一首《乡下女客》谣:“乡下女客,上城拜菩萨;一约两约,约到十七八;开开窗门,东方调白;里穿青衫,外穿月白;胭脂搽得血红,水粉���得雪白;满头珠翠,都是铜镴;松香扇璏,假充蜜蜡;谁氏摇摇船?就是大伯;嗄此当当点心?就是荞麦;无有船椅,就是竹踏;一见城门,歇律唬喇;看见巷牌,概个大衣架,无人来搭搭?看见旗杆,概个大毛笋,无人来拔拔?看见和尚,概个小官人,嗄弗养顶���?看见尼姑,概个大姑娘,嗄弗缠脚?未点香烛,先拜菩萨;头一支签,终身家宅;第二支签,蚕花大麦;第三支签,弗可生奼㛥,阿大���个爹,活哵哵骂煞”(《语言》第50页)。是说旧时女子地位很低,很少有出门的机会。在一次偶然出门时,这些“乡下女客”看见巷牌,以为是个衣架,就说这么大的一个衣架,怎么没有人来搭搭(晒衣服)?看见旗杆,以为是个毛笋,就说这么大的一个毛笋,怎么没有人来拔拔?看见和尚,说这么一个小青年,怎么不养头发?看见尼姑,说这么一个大姑娘,怎么没有缠小脚?因为这些都是她们没有 见到过的。文中把“这”转写成“概”,“这么的(这样的)”转写成“概个”。
格。在我国许多地方的方言中,常是用“格”来作指示代词或语气助词的。作指示代词“这”的。如:格个,格号,格格。其中“格格(格个)”就是“这个”的意思。而作语气助词时,相当于“的”。如:格来,着哩;格呢,的呢;格落,的了。有一句歇后语:“六月里格日头——晚娘格拳头”。这里的“的”字基本上都被念作“格”音。而普通话中的“我的、你的、他的”都可说成是“我格、你格、他格(其格)”。书写时,也有写作“个”的,如《越谚》:“六月哩个日头,晚娘个拳头。后母酷虐,畏如夏日”(《语言》第38页)。另如“格件东西有多少重啊?”是说“这个东西有多重呀?”都是言“这”为“格”的例子。“这里”,方言写作“这哩”,读作“格嘞”“格(葛)坨”“格块”等。《越谚》云:“这哩。上‘葛’。指告此地”(见《名物》第5页)。《越谚》又说:“匌。‘葛’。发语辞,亦助语辞”也(见《音义》第20页)。
解。“解”也是“这”的另一种写法。如1925年《诸暨民报五周纪念册》载:“解会听我骗,鸡娘屁股吊根线,一骗骗到和尚店,吃得碗冷麦面”(《歌》7页)。其原注云:“解,意义与‘这样’相近”。其实也就是相当于现今粤语中的“咁”字。“解会听我骗”,是说“(你怎么会)这样容易听信我的欺蒙(哄骗、谎话。此处为取笑对方容易受骗)?”这里的“解”与上述的“概”也可说是同一回事。
介。有一个词语是“煞有介事”,是指装模作样,像真有这么回事一样。也说“像煞有介事”的。如沙汀(1904—1992)《替身》:“保长一只脚踏上板凳的一端,煞有介事地抽吸起来。”这里的“介”字,其实也就是“这样,这么”的意思。
该。也常用作指示代词“这”。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公文):如言“该地交通便利。”“该生品学兼优”。实际上是说“这个地方交通便利。这名学生品学兼优”。无非是“格”“介”的另一种写法而已。
笔者在拙作《诸暨方言中的“这”“那”和“哪”(2015年11月15日)》一文中曾说:“在诸暨方言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称‘这里’‘那里’和‘哪里’,为‘格坨’‘梅坨’和‘嚡嘞坨’。不少人甚至以‘格坨梅坨’来代称‘诸暨宁(人)’。笔者认为,所谓‘格坨’‘梅坨’和‘嚡嘞坨’,实为‘该端’‘么端’与‘何端’(或作‘该头’‘么头’与‘何里头’)之谐读而已”。
《戟谚》又收录有“犵狫官”一词。其原注云:“葛老。泛称不识之人”(见《名物》第10页)。“犵狫”即“仡佬”。笔者对此稍有异议。笔者认为,“犵狫官”应即“格佬倌(也有书作‘个佬倌’者)”,就是“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意思,用以“泛称不识之人”。其构词形式应是“格+佬倌”,而不应是“格佬+倌”的。
综上所述,语言是不断变化的,而文字则相对比较固定。记录和保护方言字,也应该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方式之一。香港报纸方言字很多,不懂粤语就看不明白。粤语区的人能有自己的方言字。我们诸暨人,在见到文学作品中有相关方言字时,也应该懂得它们的读音和意义,这同样也是一种文化传承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