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我会喜欢上写文字,是因为马老师。
马老师是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她脸上有着微微的婴儿肥,那双又大又灵动的眼睛却总佯装严肃,这常让我们怀疑她刚从师范毕业的消息是真的。于是胆子大的学生决定亲自去找马老师确认,回来后说马老师去年早就带过一届学生了。可毕业后我们才知道,被骗了,我们才是马老师的第一届学生。这样算下来,马老师应该只比我们大六岁。
马老师的母亲也是老师,而且还是我小学时的语文老师。我想马老师一脸稚气却佯装成熟的原因,或许是担心初出茅庐的自己震慑不了我们这群青少年,便从她的母亲那取了不少经。
马老师一直坚持给我们布置周记作业,每一周,我们都需将文字写在固定的本子上,即使寒假也不例外。
那年寒假,母亲催促我去打耳洞,我不愿意去。母亲用过来人的口吻告诉我,女孩都要打耳洞,这是躲不掉的。我知道母亲没有骗我,既然躲不掉,那就去吧。抱着这样的心理,我无奈又决绝地出现在镇上的首饰店里。店家甚至没有认真看我一眼,我心中沉重的石头在她那只是小事一桩。她看了看我的耳朵,用清凉的棉花涂了耳垂,再掏出一个工具,我还来不及看清,只一眨眼功夫,银耳钉已经打在了耳垂上。对店家来说,无它,唯手熟尔。
我的耳朵整个红起来了,说是痛吧,已经结束了,说是烫吧,我又无济于事。回家的路上,我想清楚了那感觉,那不是打上去的,更像是钉书机钉上去,或者她拿的是一把枪?穿过去的?我后悔没看清那工具。回到家后我的耳朵仍隐隐作痛,第二天发炎了,母亲找出店家送的绿药水,给我擦上。
这件事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可谓“刻骨铭心”。我出于妥协完成任务式地去打了耳洞,可事后不仅没有如释重负,反而生出了新的怀疑。我在想为什么大环境要使人去做既定的事情,我在想为什么我没有坚定地拒绝。于是我将这件事记录进周记里,并将自己脑袋里那些不太成熟的想法写了下来。最后我发出了疑问:“为什么女孩子就要被规定着去做某些事情,难道我们不可以不一样吗?”
马老师阅读了我的周记,照例在文末留下了红色笔迹的评语。她并没有觉得我的内容不符合周记要求,也不认为我的想法小题大作。她用文字悄悄告诉我,她目前还没有去打耳洞,她在评语中肯定了我的“反抗”意识,还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我原担心和老师讨论这样的问题是否不合适,但老师的评语让我知道了,她是真心愿意当我们的朋友。
老师周记上的评语总是让人期待,她通过一篇篇周记,对我这个学生有了更深的了解;她认真留下的温暖回复,渐渐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她主动俯身与我的思想交流,使我敢于写出内心真正的想法,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思考。我知道,马老师不仅仅这样对待着我,她以同样的或加倍的用心,温柔地对待着我们班的所有同学。她在我心中,是那样地有朝气,有智慧。
马老师让我们写下的是周记,却使我们在文字中渐渐找到自己,我喜欢周记里的文字,那儿没有规矩和结构,可以分享秘密,也提高了我的思考能力。
我已经彻底忘记了,当时作文课上老师教过我们什么技巧,只记得每次考试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篇作文。考试时我从不写草稿,直接提笔写在卷面上,从头写到尾,没有后悔的时间。我常用“总分总”的结构,开门见山,结尾升华,这就能交差了。
有一次考试打开试卷,后面的作文题目是《一件难忘的事》。当时我还剩许多时间,我盯着这样一个常见的题目,决定好好想想,对我来说,有什么难忘的事?出乎意料的,我脑子里很快就闪过家人曾为我做过的事,我决定把它写下来。我仍是从头写到尾,这是一次新的尝试,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可以这样写。
交完卷子,我就把这事抛到九宵云外了,过一周试卷发了下来,我看到作文处写着一个大大的“38”。那时的作文总分是40分,38分,几乎就是全班第一了。我敢肯定我做对了什么。这篇文章的写法和平常几乎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写了一件真事。所以它独特?有感情?不靠借鉴?
我决定验证下我的想法,很快,第二次考试又来了。我盯着新的作文题目,在脑子回忆了几个事件。因为考试的时间一向是很短的,这培养了我们迅速做决定的习惯,不管了,我选定了最好写作的一件事,完成了一篇记叙文。交完卷子,我开始期待,果不其然,卷子发下来,又是“38”。我就这样忽然开窍了。
考试作文不像写周记,它是没有评语的,我只能通过分数来感受自己的作文水平。我不知道其它地方的老师,但当时我们遇到的老师几乎是这样的,他们极少公开地表扬学生,总体是含蓄的。如果哪天把一个人的作文悄悄贴到了墙上,如果哪天把某个竞赛名额默默给到一个人,那就是表扬,那就是肯定。反正我分析出来了,老师有表扬我的意思,而我也默默自行揣摩着高分作文的标准,就这样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的写实作文。
接下来那一个个无声的分数,像明灯一样给了我写作方向,让我感受到了“真实”自带的力量。现在想来,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使用太多写作技巧,也正因此,我才会在一开始轻松地喜欢上写文字吧。我想好的教育不是靠技巧,而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默契,那些藏在周记和分数里的认真和用心,胜过方法和套路。我就这样找到了写作文的方式,我想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了写文字。
后来上新年级,换了新的语文老师。这是一位快要退休的男老师,他总穿着一件白衬衫,搭配西裤和皮鞋。每节课他会将课本拿在手中,从头到尾照着课文念一遍,再将练习题念一遍,把答案念一遍,几乎没有解释。下课铃响,他迈着长长的腿,笔直地走出教室。我曾试图用叛逆的文字引起他的生气,可他始终如一汪平湖,不上当。后来我也放弃了,就这样,念吧。我喜欢的语文,也似乎碎了。
偶尔,我路过马老师的办公室,隐约瞧见她的身影,我在想,她要是看到如今我的作文簿,会作何感想?可我实在没了办法,写得再好,唯一看的人却如同机器一般,有何意思?
毕业后,我还曾偶遇过马老师,她远远骑着单车而来,夜里灯光昏暗,我的视力却极佳。她脸上的婴儿肥没那么明显了,眼里的佯装严肃似乎变成真的了,许是新的学生比我们那一届还让人费心吧。我骑行在路的右侧,她在路对面,我别过脸去假装看路边的店,就这样擦肩而过了。我心中自然想和她打招呼,可当时的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坚持走在求学的道路上,是没脸见她的。
遗憾将我拉回了现实,那夜的灯光仿佛还带着忧伤,不知道马老师如今过得怎样?不如用手中的笔,写下回忆中的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