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动物的话,我毫不犹豫地希望自己是一只大金毛。
虽然人们常说:“你真狗啊!”“你脑子被狗吃了吧?”“睁大你的狗眼!”…等等很多跟狗有关的粗鄙的话,但狗狗其实是非常有灵性的,人类有什么需要,它心里都明白的。
所以,你要想贬低狗,就不能只贬低那些不配做人的人,那些人和狗可不是一路货色。狗狗能做到的,他们不一定能。更何况,人类在谈论到狗的时候,积极面其实要远大于消极面:比如被人戏称为潦草小狗的余华老师,专门在深夜里支个摊,看见你路过,就往你伤口上撒盐,再加点孜然,刷一层辣椒面,等你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就笑了。这算不算是治愈呢?当然算,但恐怕对象搞错了,治愈的是作家本人自己。
只留下一群读者在冰冷的细雨中呼喊。
然后是什么呢?是狗狗当中真的有那么一些乖巧可爱并且暖乎乎的品种,是你无法抗拒的:比如聪明绝顶的边牧,甜美可爱的泰迪,还有当仁不让的宇宙无敌超级大暖男—金毛巡回犬。坊间传闻奶油色的是天使,酱油色的心眼儿多。只要你肯耐心养,哪一只都不会错。
2008年的时候,我家就曾经养过一只大金毛,大名叫威廉,小名叫威廉猪,代号一个字:猪。主打一个超级无敌宠我:帮我拎书包,帮我暖被窝,深夜搭末班车从学校回家,凌晨一点半,麻溜儿地帮我开门,然后扑倒在客厅沙发上亲密互动半小时再带着小毯子告别它狗窝,躺上我的床。不得不说,我有一多半惊恐发作的时候,都是被它治好的。它对我的宠,胜过我呼呼大睡,雷打不动的家人。
大金毛除了暖,还非常懂事。我走路慢,它从来不嫌弃。我出去遛它的时候,它自己牵着绳,步行速度略大于八十多岁拄着拐杖的老人家,并且一步三回头,实属一个:“真是放心不下呀,这个家要是没我在,主人迟早得丢在大马路上。”
没错,我就是路痴本痴,威廉猪的方向感比我强多了。
除此之外,它还曾经跑到我的高中教室去陪我上课,去医院里在我病床前面趴着。我家人缺席的所有场景,它都亲历亲为,凭实力圈粉无数,让我隔三差五就被“这是带给威廉吃的,你别偷吃,记得帮我拍张照片。”的盛情投喂塞满。
金毛狗狗真的是天使。
如果我是一只动物,我希望我是威廉猪的样子,有温暖的抱抱,懂事的“慢慢走”,大明星般的气质,还有午后在太阳底下小睡的惬意和慵懒…如果是这样该多好啊!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只是想想,心里就已经开出好看的花儿了!
如果以后再有机会养狗狗的话,我一定会花更多的时间,把更多的爱给我的宝宝。因为温暖,本就应该是相互传递,生生不息的。而我对大金毛的爱,是无论给出去多少,都觉得值得的。
我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往后再养很多很多只大金毛,彼此相爱,彼此成全。因为上帝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爱是大金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