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微博上围观了很多社会事件,
吴亦凡粉丝在国外ITUNES等音乐榜刷榜,
算是动静比较大的一件。
对于吴粉的印象,还停留在上一次虎扑直男大战梅格妮(吴亦凡粉丝名称)。这一次之所以会关注到这个事件,主要还是因为池子的一则微博。
来,我们先看一下池子是怎么教训吴亦凡粉丝的:
啧啧,到底是吐槽大会出来的,短短几句话,言简意赅快准狠。说实话,要论吐槽人的功力,池子不一定喷得过李诞,但就这个口条,对付这些只会控评的脑残粉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么,吴亦凡的粉丝是怎么反击的?
“我们就是打榜了怎么滴了?打榜本来就是传统我们为什么不能打?榜是我们粉丝真金白银打出来的,有什么不可以?粉圈都打榜啊别家也打榜啊!何况粉丝能刷上去这就是他的实力体现啊!”
咋听之下好像很有道理啊,粉丝打榜刷榜确实是粉圈常态啊,问题是——
常态不代表就是对的呀!
粉丝的这套强势的逻辑背后有一个基本的大前提——粉丝经济的常规合理性。
但是,粉圈经济,包括各种刷数据、艹销量,说到底都是扰乱真实市场选择秩序的,一方面这些数据掩盖了市场(粉圈外市场)对于艺人实力的真实评价,另一方面这些数据也让一些有实力的艺人因为粉丝战斗力上的劣势而蒙尘。
也就是说,这个大前提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我们评价一个人,往往是作品+过往言行+成就累加+人品,综合打分。
评价作品,那就简单多了,就作品论作品。
作品好,自己喜欢,所以买单。而不是因为喜欢这个人,所以他出来的东西不管好坏都照单全收。对于歌手来说,作品本位才是正常的逻辑。
换句话说,就算是我再喜欢的偶像,他出的专辑不好听,他拍的影视作品不好看,我也是拒绝买单的。
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那些粉丝难道不明白刷出来的数据都是泡沫么?对于偶像的实力成长又有什么好处呢?(池子喷得真精准!)
再说粉丝经济,现在流行用粉丝的购买力艹销量,然后金主凭此来衡量一个明星的商业价值。这个归属商业逻辑,资本为王的时代,商人逐利,粉丝希望偶像多赚钱,多接活儿,本来无可厚非。(不过说到底这还是一种刷量,我再说一遍,但凡是刷量就是扰乱市场自然选择秩序的,因此,如果偶像代言的东西不好用或者本身不需要那我也不会去买)
但是这个逻辑到作品这里就说不通了,文艺作品,无论是文章也好,歌曲也好,电影也好,电视剧也好,说到底还是考验硬核质量的地方,想当年某明星的粉丝可以凭借粉丝的力量把一部小成本的烂片《孤岛惊魂》硬是捧出高票房(同期相对而言),再到后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某明星的粉丝团体惊现大范围锁场,全然不顾影片真实市场口碑已经跌到谷底。
然而,相对于浩大真实市场而言,粉丝无论是数量还是消费能力,终究都是沧海一粟。如果一个艺人的作品,无法真正凭借其质量得到粉丝外市场的认可的话,光靠粉丝闭眼买单,这不是现代皇帝新衣,又是什么呢?
我们最初为啥喜欢一个歌手,不就是因为他的作品吸引了我们么?我们最初为啥喜欢一个演员,不就是他的演技吸引了我们么?
我们喜欢一个爱豆,这个时候爱豆本身就是一个作品的载体,我们被爱豆本人身上某种优秀品质所吸引,心向往之,所以我们支持他。但是肯定本人不代表肯定他的所有作品,作品不佳,出言不妥,依旧要接受理性批评。
这是对艺人的尊重,也是对市场和观众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