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佰淇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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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出,激起千层浪。中国历来有“杀人要偿命”的冠以,但是,19岁学生杨佰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滴滴司机陈某,却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被告人杨佰淇死缓并限制减刑。
判决的结果与我们一直以来所认可的观念相违背。为什么被告人杨佰淇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原因】
一是被告人杨佰淇被诊断为抑郁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被告人杨佰淇案发后主动投案,近亲属代为赔偿了丧葬费。其中,被认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最主要的原因。
【疑问】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缓】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死缓的含义。
死缓的全称叫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入监羁押改造,以观后效。
【二年之后】
那二年过后,是不是必要要执行死刑?并非如此。
二年过后,是不是执行死刑,要视情况而定,并且情况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结果:一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二是,如果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三是,如果有重大的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四是,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前面四种结果,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在二年的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他就不会被执行死刑,即由原来死缓变成无期徒刑。也就是说,被告人杨佰淇不用一命偿一命。
再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第七条,如果被告人杨佰淇转为无期徒刑后,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
在理解了死缓的法律规定之后,则需要对限制减刑作出解释。
限制减刑是限制减刑的幅度的简称。意思是说,死缓犯在二年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二年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换言之,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的,无论怎么减,其最低服刑的刑期不得少于22年和27年。【22年的计算方式: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能少于20年;27年计算方式: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能少于25年】
【能否上诉】
那滴滴司机陈某家属如果对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不可以上诉?
如果滴滴司机陈某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是可以上诉的。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在我看来】
抑郁症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抗辩理由,不能因为被告人患上了抑郁症,不能因为有厌世的想法,而罔顾人命,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滴滴司机陈某家属应上诉,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杨佰淇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