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未曾爱过我的你

我最感谢的人,不是我的父母、老师、朋友、爱人,而是一个我曾经连他的名字,我都难以启齿的人。

因为我是那样深深的爱过他。他就像太阳一样,照耀了敏感自卑的我,那耀眼的光反射在我身上,让我觉得黑夜里的天空都是明亮的。但是,我渐渐明白,这光亮只是不经意的反射,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假设不小心发生了关系,那光亮会被污浊,是光亮的耻辱,光亮的主人会因此蒙羞。我以为自己很受欢迎,其实全是假象,不过是引诱你说出心底的秘密,然后四处宣扬,让人了解你心底的秘密是多么的异想天开和不自量力。

经不住诱惑,我说出,我喜欢他。于是对我来说,几乎为全世界的所在,我们班级的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他自然也知道了。也许他比那更早就知道。

我时常想和他说话,机会却渺茫。因为他是班长,是老师的爱将,是女生的偶像,是男生的兄弟,还是学校的栋梁。我却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丑小鸭,又有男孩子的粗犷和满不在乎。

既然不能和他说话,我开始在本子上记录他的名字。一个,很快就记满了。再后来,我就写他名字拼音的首字母。再再后来,全省中小学生硬笔大赛开始了,学校要求每班报送一片硬笔书法。最终,我们班报送了我的参赛作品。那是一首情诗。一首我在本子写了几千遍的情诗。

我写得极为流畅和飘逸,老师也夸我写得有力度,间架结构和行文布置也很出色。全省中小学生硬笔书法大赛中,我不负所望得了一个三等奖。一时间,我成了老师的宠儿和同学艳羡的对象。连从来不肯正视我一眼的他,也第一次主动和我说了话,“没想到你的字写的这样好”。我讪讪的笑了,心想如果你看了你的名字,会觉得写的更好。

他是笑着说的这句话,眼睛弯弯的,亮亮的,不是耀眼的太阳,而是夜里的星星,既远又近。

可也只有这句话而已,因为很快就开始学校运动会了,他作为五项全能,篮球主力,需要勤加练习,也需要组织班里的其他参赛队员练习,无暇顾及其他,况且我这个奖项比起每天课前引吭高歌的文艺委员,实在是相差甚远。换做任何男孩也更喜欢会唱歌的女孩子,而不是会写字的女汉子。可惜,我是个唱歌走音的人,我甚至没有办法在大庭广众之下唱完一首完整的歌曲,如果非让我唱歌我会直打哆嗦。有一次音乐课,我勉强唱了一首《小小少年》,唱到一半就被音乐老师不耐烦的打断了,我只好灰溜溜的坐下。为了缓和气氛,老师请文艺文员演示了正常不走音版,她唱的确实到位,音色也好,尤其是有我这个不着调和不靠谱的人映衬着。看着他对着女文艺委员神往的样子,我暗暗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唱一首歌给他听。

运动会终于拉开了帷幕。在一场篮球比赛中,他与对手争夺篮球的时候一时不察,被对手盖了冒,自己也重重的摔倒地上。一时间人仰马翻,大家团团围上去。我也挤在人群中,又被人群挤出来。有资格去照看他的是老师,大队长,中队长,而绝不是我。我听到自己的心脏登登乱跳,不受控制的收缩起来,然后眼泪哗得流了出来。我好担心他出什么问题,他会不会很疼呢?还好,周围的人没人关心我,我趁乱擦干了眼角。

他被送往了医院,整整五天没来上课。我不需要拐外抹角的打听他的消息。他是如此受人瞩目,他不来上课简直成了最大的新闻。我知晓了他一切安好,只是轻微的脑震荡,留院观察几天就可出院了。

他上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大家表示感谢,但目光始终停留在前几排,吝啬的没有给我一分一毫。

没关系,只要他没事,就一切都好。

渐渐地,我发现他那感谢的目光是给谁的了,是给我们班学习委员的。一个美丽坚韧的女孩子,有着我见犹怜的美貌和身世多舛的命运。父亲过早的失去了健全的身体,母亲缺乏谋生的能力,跟随奶奶爷爷居住于政府大院。

她沉静如水的性格和温婉典雅的举止深深地打动了我们这位活泼好动的小王子的心。这种与生俱来的温柔,真得让人难以抗拒。即使是我又何尝不喜欢呢。

那是一个晴朗的春天,无聊的周末,闲暇的午后。几位班干部相约去某医学高校的标本室看人体标本,据说由福尔马林浸泡着黑色的死尸。原本这样规格的活动,我是不能入围参与的,凑巧的是,班干部中最为胆大心细的男孩,家里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而大家又不想错过好不容易聚集齐的人员和士气,于是我两小无猜的中队长没有撇下我独自偷欢,而是携我一并出席。面对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怎么可能错过。

可惜,医学院的标本室原来是锁门的,我们在门口转悠了半天也能进去。也不知道谁说了句,你们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是不是在烧尸体。在漂浮着福尔马林味道的常年不见光的幽深楼道里,说出这句话,无疑于投下一枚杀伤力极强的炸弹,男孩女孩一时都惊慌失措,一个胆小的女孩,骤然忘了平时端着的干部身份撒腿就跑。我虽然心惊肉跳,手心冒汗,两腿打颤,不过看着他还杵在那里,硬生生的把自己的发抖的舌头捋直了,故作镇定的说,也没什么嘛,死了以后是这样。

我鬼使神差的一句话,不仅未能稳住大局,反而使得硬撑着在那里的几个人再也忍不住,呼呼噜噜拔腿往门口冲,真的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比运动会还热闹。他看我一眼,也从昏暗的楼道向着光明的走廊侧门狂奔而去,矫健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尽头。

我闻着那股药水的味道,沿着我那个问题想了下去,"我也回会来吗?也会变成烧焦的尸体吗?"

直到门外传来我发小的呼喊声,走了,走了。我才带着发颤的心脏冲出走廊。加下来的活动进入了真正的高潮,不知道谁提议,说去看我们柔弱美丽的女学习委员,因为周五她请假在家。男生们随即齐声附和。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徒步,去女孩的奶奶家。

到了的时候应该是下午四点左右,他奶奶在家,爸爸也在家,其余的人我没看见,女孩的父亲坐着轮椅,有种哀怨和愤怒的神情,他明明是笑着的,可我总觉得他的笑容是硬生生的挤出来的,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是不得不应付的敷衍,那笑意仅仅停留于嘴边,绝对到达不到眼角。就是这几分钟的接触,我深深理解了她那股忧郁的来源。

他也被震撼到似得,声音越发温柔起来。

女孩的奶奶热情的接待了我们这群不速之客。女孩对不请自来的大家并不是很欢迎,但是仍然礼貌的接待了我们,并对以中队长和他为首的一群人再三表示感谢。

活动的提议者也觉得没有意思,大家草草的聊了几句,都决定告辞。他提议离开时,女孩的奶奶让女孩出门相送,女孩送到门口,单薄的身体在料峭春寒中更显得纤细,对着我们一群人落寞的笑着,带着她特有的娇羞矜持。一群男生瞬间安静下来,他略带抱歉的说,“我们走了”,并深深的看了女孩一眼,以一种专注而深情的,与他年龄不相符却与此时心境最契合的眼神。

路上,他没有聒噪,没有取笑我的男子气概。只是这以后,我没有再参与过班委小集体的活动。

再以后,我们毕业了。毕竟那只是人生很短暂一段时间。

年纪见长,短短长长谈过几次恋爱,却总是糊里糊涂的开始,又莫名其妙的结束,像一阵吹过的风。我始终没有说出我的爱意,如果那样小年纪的喜欢也能称之为通常意义所理解的爱的话。

和我同时喜欢过他的一个女孩见我情海沉浮,就问我,“你是不是还喜欢他?为什么不对他表白,难道你不需要一个答案。”

我没有说话。

其实我早就表白过了,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我就当众对他唱过王菲的《矜持》。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对我着迷    我总是微笑的看着你   我的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    你终于在意在我的房间里   你闭上眼睛亲吻了我 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的怀里   我是爱你的   我爱你到底    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   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  你是爱我的 你爱我到底  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   相信自己真的可以深深去爱你 深深去爱你”

里面的每句话不都是我的心声吗?至于答案,我早早就知道的,那就是无论曾经的我表现得如何英勇无敌,现在的我出落得如何优雅精致,他始终不会爱我,因为他心里的她是那个令他不自觉温柔的女孩。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他,让我的青春期开始的那么早,又结束的这样晚。是他,让我在漫长的岁月可以咬紧牙关,做更好的自己。是他,让我学会了如何去爱,去宽容,去放弃,去成全。也是他,让我此时此刻仍愿意笑着写下这篇仅属于我一个人的初恋。

谢谢未曾爱过我的你。

生日快乐!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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