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过时的人。”
不那么正式的场合里,他习惯以这句句子作为自我介绍的结尾。所有的社交软件与网站的方形空白里他都如此填,在刚进大学的时候,他也在全班面前那样介绍自己。
他爱逛跳蚤市场,爱买旧书,听旧的唱片。他戴着的眼睛是几十年前流行的玳瑁框,很久以前经常被人嘲笑,现在时兴复古风潮后倒显得恰到好处。
不管怎么说,“过时”这个词听在别人耳里总像是在自嘲。他曾在自己布置的房间里推敲许久,最终摒弃了“复古”这个词。
他说有些人追求复古,是为了时尚,这点他有些不能理解。
他真的很喜欢古旧的东西,这不代表他没有新的东西。但他的确比我所见的人要长情得多,对人也好对物也好,很少移情别恋。
比如他的黑胶唱片们,还有从二手书市场淘来的旧书们,整齐地收纳在褪色的木头书架上,他会按时清理灰尘,取阅,放上老价钱收来的留声机。
这个举动让我想起很久以前他在电视里看的动画片,有一个会使用魔法的女孩儿,挨个把自己长久不用变得冰冷的卡牌使用了一遍。最后她累垮了,但是很开心。
他的脸上也总是洋溢着那样的笑容,尽管灰尘总是扰得他鼻炎发作。
关于我的身世。
我啊,太久之前的事有些记不得了。究竟是哪双手哪把刀把我从光滑的橄榄核雕刻成这幅模样的呢?
我只记得和他的初见是在一个隆冬。冬天的橄榄核最是容易开裂,他小心翼翼地把我装在小密封袋,放在冬季校服里面那件卫衣的口袋里。我到现在都能记得隔着羊毛衫他的体温,还有时快时慢的心跳。
我的运气比起他后来买的核桃和核雕要好得多,那时他还是个小胖子,手上脸上油脂旺盛,等到天气转暖一些的时候,我身上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包浆。我的“学弟学妹”们无一例外,身上多多少少有几道裂纹。
自那个春天开始,他把我戴在了手上。我见到了那个让他心跳突然变快的女孩,守旧的他一直待在女孩周围,但离女孩最近的人却始终不是他。
我常常看到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像一张被岁月模糊了花纹的奶油色墙纸。
不知是在他身边的第几个春天,我的身上已经有了厚厚的包浆。这让我看起来非常光润,常常被人夸赞。
我身上的包浆已经足以抵御酷寒,而他的心却始终无法敌过冬天的肃杀。很多年了,当年的女孩早已走出他的视线,但是记忆不会走。
更何况他是这样长情。
我猜想他的心里有一座高墙,一座用古旧青砖垒砌出的墙。他曾想用这面无声的墙把一只燕子困在里面,当然,燕子飞走了,这面墙自然成为了景观。
只不过,每每他的内心受到震撼,那面高墙都面临崩坏倒塌的危险。起初是旧的毕业照,后来地铁上稍纵即逝的背影,擦肩而过的香水味,最后没有理由。他开始频繁地往嘴里塞药,他变得不爱笑了,脸颊上的婴儿肥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从来没听说过发生地震还有什么主观的理由可言。
那面墙最后真的崩塌了。
他用刀割开了自己的静脉,该庆幸的是,他一直怕我被刮花,被水碰到,于是总把我戴在不常用的左手。他把右手放进浴缸之前,我居然还感受到这份疼爱。
后来我被收纳进了抽屉,单独度过了好几晚。我隐约听到他家人的哭声,连绵不断的哭声,歇斯底里,和他窝在被子里哭泣时有些不一样。最后他的家人决定在入殓时把我戴在他的手上。
“这是他生前最喜欢的一串手串。”
他们说。好啊,好得很,我想。其实我乐得这样陪伴他,比一直待在冰冷的抽屉里要好得多。
我在黑暗里,他的左手手腕已经没有我所怀念的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