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新年新气象,元旦过后,何总监成为合资公司销售部的第一位员工,直接向位于香港的大中华区销售总监C先生汇报。
向C先生汇报的大陆员工还有,位于广州的南区销售代表陆女士,位于上海的北区销售代表孙先生,两位原是负责从德国总部进口的产品的销售。
C先生在上海面试何总监时,提到何总监负责合资公司工厂自产产品的销售,这就出现了三个销售代表中的某两位可能会同时服务于同一个客户的情况。几个月下来,何总监向C先生汇报,有些客户会利用这种情况,打信息差以谋求他们的利益最大话,他建议,三个销售代表是否可以重新划分销售区域,每个人都既负责进口产品的销售,又负责合资工厂自产产品的销售,当然,销售主体保持不变,即进口产品仍然通过香港的经销商,合资工厂产品通过合资工厂自销。C先生觉得何总监的建议很好,决定1999年开始重组销售代表的负责区域。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南区销售代表陆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