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参加怦然心动·邂逅你的11封情书——1111情书交友创作大赛,快来给我写情书吧。(加粗复制本句到文首,非单身可不复制)
昵称:蔷薇石Elsa
地点:北京
职业:数据分析师
照片:
自荐文章:很厉害的数据分析师是什么样的
自述:熟悉我的人都说我单纯的像个孩子,我只是有一颗不想长大的童心。说起话来都说我是南方人,我只是语气太温柔。论优点,我有一颗上进的心,努力赚钱坚持健身;喜欢思考追求智慧,每年读书几十本;最爱的事儿还是摄影和跳舞,看到照片的那一刻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的。用一句话总结就是,不喜欢思考的作家,不是好摄影师。
情书:
17岁那年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他喜欢穿白衬衫、牛仔裤,留着当年谢霆锋式的经典发型。他走上讲台,斜刘海随着步伐上下颤动,他习惯性的捋一捋刘海,从台阶上走下来。看到他出现,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我不敢看他,怕被他发现,只在他走上讲台不会注意到我的时候,我才偷偷瞄一眼,马上低头假装在写作业。
我努力学习,好让他注意到我。
不久,他成了我的后桌。我看过他的字,跟人一样帅。他小时候跟爷爷学过书法,写过毛笔字,自然潇洒帅气。语文很好,阅读理解总是能答到点子上,得到语文老师的赞赏;诗词懂得多,聊天时常信手拈来,引用自如。他是我心里的男神。
跟他聊天,我强按捺住内心的兴奋,表现的稀松平常。有时候一天说上一两句话,我就能欢乐一整天。
后来,他喜欢上了我。他常打趣我,嘲笑我词不达意的表达,慢半拍的反应。
收到他第一封情书,是在晚自习后。我偷偷拿回宿舍,蒙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完,兴奋的一夜未睡。后来,我在桌子上放了一个立式的可折叠镜子,上课时也能看到后桌的他,我在镜里看他,他就冲我笑,坏坏的笑。晚自习,他拉我换到他同桌的位置,让我跟他一起听张学友的歌,他戴一只耳机,另一只塞到我耳朵里。他第一次牵我手,是晚自习课间我们去散步。他碰到我的手时,一股电流流过全身。
17岁的爱情就是一个眼神,一次触摸,一封情书。
现在
你不喜欢说甜言蜜语,我也不喜欢听。有一年我病了,发烧39度,浑身无力,脑袋烧的晕乎乎的。家里没有一个人,我也没有退烧药。我强撑着,穿上衣服,走到楼下去买药。楼下的药房关门了,我走到1公里远的药店去,远远看到里面透出来的光亮,庆幸它还在营业。往回家走时,可能是烧的更厉害了,天地都在打转,身子一直遥遥晃晃的站不稳,我便扶着墙勉强撑回去。你说:小傻瓜,以后别再这么逞强了,打电话给我,知道了吗?50公里,一个钟头也就到了。
你有自己喜欢的事业或职业要忙,我也有我的工作。但每天早晨一睁眼,就看见熟睡中你的脸庞,忍不住想要亲你。和被吻醒的青蛙王子吃完早饭,你就要出门了。“你又忘记了一件事”,我忍不住提醒你。你有些无奈,却又不得不大步走过来,吻吻我的脸蛋,急匆匆出门了。晚上我边做饭边等你。听到你沉重又有力的脚步声,我知道你回来了。我满心欢喜的迎你入门,帮你挂好大衣。你独特的脚步声,是我每天回家后的期待。
有一阵你很沮丧,回家也很沉默,我知道你可能是工作受挫了。我挑你喜欢吃的菜做,买你喜欢吃的水果。我不会围在你旁边问东问西,我知道你一定可以想出办法来。你需要发泄或者拥抱,我就在床上等你。
你需要一个人独处的时间。我就在旁边看书或者写作。有时候你会问我的看法,我就胡说八道一通。讨论久了,你就发现我的逻辑越来越严谨,越来越找不到借口取笑我。
高强度的工作需要好的体质。你喜欢健身,我喜欢跳舞。我们有时候一起跑步,有时候一起做力量训练。最开心的时候,是练完后我们一起拍照,你喜欢看我的马甲线,我喜欢看你厚实的腹肌,而你顽皮的表情,总能把我逗乐。
生活忙碌也充实。我们有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你说过的最浪漫的话就是: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没有懵懵懂懂的冲动,就这样一直平淡、幸福。
问题是:你,什么时候出现?
1111愿望:1.遇见你 2.遇见你 3.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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