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与婚姻

活了几十年,回头看看,爱情是什么?爱情存在吗?当年自己的那些情绪表达,算爱情吗?好吧,自己的一个人的经历给不了定义,得总结一下别人的经历才行。

爱情,是一种神秘力量,它存在且只存在于缘分之中。而缘分,则与业力有关,是前世于今生的投影。爱情本身与婚姻无关,是社会体制的牵强附会,这是对爱情最大的误导,混淆视听。因爱不一定结合,婚姻的本质和银行定期存款一样,有着条条框框约束,就是一份长期合同的约定。注意,签订的时候是长期合同,俗话说的百年好合。合同执行不下去了,有违约行为了,那就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除,或者低质量的继续维持。这些行为和爱情没半毛钱关系。

我们把无法定义为法律法规的一些有时效性的共识,归纳为道德。道德体系中则把爱情与婚姻进行捆绑。当然,这种捆绑有时效性,因为道德体系的属性就这样。捆绑无效还绑个什么?

言归正传,正是因为爱情与婚姻的捆绑,才照成爱情的定义严重偏差。当一个家庭解体时,都归纳为一个结论,那就爱,消失了,不再爱了。是的,爱会消失的,但是和婚姻无关。婚姻的解体是合同无法履约。

爱,是一种能力,也是缘分。你没有能力对任何一位异性朝思夜想,魂牵梦萦,如果你遇到了爱的某一人,缘分的天空下,你才能有那种没有任何合同条款约束下疯狂输出的爱意。因为爱,两个人走到一起,当然也会产生婚姻合约的机会。但是不好意思,太多的相爱的两个人,最终的婚姻都选择了更合适的合约,而非感性的爱。

门当户对再加上相爱,这太难得了!注意一下别走偏激了,婚姻的双方匹配成功当然可以白头偕老了,那是亲情,是对合约不断修正的能力,是合约高质量的执行。

爱,是高尚的,可遇不可求。可以是单方面的,也不必然会产生婚姻。而且,爱经常发生在年轻的阶段,是短暂的缘分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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