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是英国的小说家,他的长篇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现在广为流传。在文学史上,人们称毛姆是二流的文学家。没有哪本文学史为毛姆单开一章,也同样没有哪本文学史不提及毛姆的名字。
比起普鲁斯特、乔伊斯的高屋建瓴,毛姆的作品故事性和文学性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让不同需求的读者都可以接受,且有所裨益。
我在阅读他的这两部作品时,对他的一种写法印象深刻。这种写法在古代中西方文学史上都处于混沌状态。直到随着新世纪文学发展,一名叫做温姆赛特的文艺理论家提出“意图迷雾”的概念。这种写法在作家的笔下才越来越常见。
在说这种写法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刀锋》这个故事。
拉里是一个腼腆,但很有魅力的小伙子。退役后,他开始找寻生命的“得救之道”,为了这个目的,他离开了女友伊莎贝尔,做煤炭工人、农场工、水手,到印度的寺庙求救大师,最后彻底抛弃拥有的一切,去了美国。
我们假设作者的目的正是扉页引用的《卡塔奥义书》中的句子“得救之道,有如利刃锋刀上行走,何其艰险!”
那作者选择如何描述的这个拉里的故事呢?我们再来看一下它的通篇结构。
毛姆较为详细地讲述了5个人物的命运,分别是艾略特、伊莎贝尔、拉里、索菲和苏珊娜。他用了七章。
第一章
开篇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的三个主要人物的人物关系、主要矛盾呈现在读者面前。伊莎贝尔和拉里相爱,艾略特是伊莎贝尔的哥哥。拉里想要探寻生命,而伊莎贝尔和他哥哥不希望他这样。这是一切的开始。
第二章
矛盾的解决,伊莎贝尔和拉里分手。
第三章
在时间上,这章故事时间长于叙述时间。就像你在电脑上看电视剧,嫌剧情拖拉,而不停的加快播放速度,越过了无关紧要的煽情戏和感情戏,直接看主要情节。而空间上“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十年,伊莎贝尔嫁给了格雷,格雷破产。而拉里当了煤炭工人,又当了农场工。
第四章
三大主要人物再次相聚,人物阶段性的变化自然呈现。
引入一个新人物,苏珊娜,讲述她前半段的人生经历。
第五章
又一个新的人物索菲的故事。
艾略特之死,故事结束。
第六章
倒叙拉里在第三章十年里遇见的其他事情。
第七章
索菲、拉里、格雷、伊莎贝尔的故事结局。
(索菲死了,拉里抛下一切去了美国,格雷生意好转)
这七章从主线上说拉里得救之道经过了
伊莎贝尔——科斯特——苏珊娜——印度大师——索菲——去美国
注:科斯特是第三章出现的同伴,和拉里一起当了煤矿工和农场工。
苏珊娜是第四章出现的,她在最落魄时被拉里所救,两人同居一段时间,拉里的朋友。
印度大师出现在第六章。拉里到印度向他学习。
索菲出现在第五章,堕落中被拉里求婚,拉里试图拯救她。在伊莎贝尔的诡计下失败。
在文化上拉里的求救之道是经过了
现实主义——神秘主义——功利主义——东方文化——基督精神——犬儒文化
在人物关系上,伊莎贝尔、艾略特作为主要人物,精神上在拉里对立的位置上,在金钱和贵族地位的执着上略有区别。苏珊娜、索菲作为次要人物,和拉里的求索之道成同向辅助关系。
在章节结构、叙述时间上,一二三四五七章基本是顺叙(具体话语有差异),六是倒叙。
那么我们的问题是,毛姆采取什么角度才能把这个支线交叉的复杂的故事叙述清楚而不显凌乱?
阅读过的朋友知道,毛姆以“我”做第一人称。我是主角们的朋友,我是一名作家。我偶尔参与到故事中,比如和主角们一起聚会,比如艾略特死前,我为让他心情好而去偷了张请帖。但大部分时间,我是旁观者和对话者。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我们在现代小说中十分常见,比如鲁迅的小说《祝福》,便是以我来讲述祥林嫂的故事。而日本作者夏目漱石的《我是猫》更是巧妙的以“猫”的视角来讲述故事。2017年小说榜榜首《唇典》也巧妙的借助了这个手法,“我”指的是老年的主角满斗,既不是故事中那个满斗,可以置身事外,又因为本身就是满斗和通灵的本领而得以以一小部分参与故事叙述中。
我们继续说《刀锋》,这部书给了我一个惊喜,我体会到了这种写法的三点好处。
一、从读者角度,它更逼真。
我在刚开始阅读前两章的时候就没有阅读不适的感觉,一般来说前两章由于需要介绍背景,信息量太密集,十分费脑。再最初排斥外国文学的阶段,我印象最深的是双城记,第一章读了两次,每次都是觉得无聊直接扔下了。
最重要的是在阅读后期这种“我朋友怎么怎么样”的叙事,特别像网络鸡汤文的那种感觉,非常真实。
这种形式本身,逼真只是最浅层的艺术效果。它拉开了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就像《爱情公寓》里胡一菲台词说”上一季xxx”,故意让观众出戏,产生啼笑皆非的效果。这已经是现代喜剧常用的套路。
在《我是猫》中,这只喵说:“蝉不都是一样东西,蝉中也有油蝉、冥冥蝉、寒蝉之分。正像人类当中也有油滑蛋、顽冥儿、寒酸汉一样。”这段和故事本身没什么关系的描写,恰恰是让读者产生荒诞感,讽刺感、幽默感的地方。
究其根本是这种视角的选用。此书不愧为日本文学史上有名的讽刺小说。
二、在叙述者的角度,它更容易把控节奏。
首先,我们最显而易见的是“我”在《刀锋》中本来就是叙述的引出者,故事要么是在对话里讲出的,要么是作者看见的。
这里可以牵扯出一个关于“聚焦”的理论,他是法国文艺理论家热奈特提出的。结构主义批评家们把它具体分为三种形态全知视角(啥都知道,比如《人间喜剧》),内视角(人物说自己身上的故事,比如《罪与罚》,外视角(叙述者知道的特别少,很少有这个)。
有人用这样的比喻,“聚焦”好像电影片段的各种镜头,一下拍整间屋子,一下拍两个人物,一下又是一个细节。
当毛姆用“我”——主角们的朋友,这个身份接近故事。不同聚焦、不同视角间的转换变得容易。比如第六章的故事是拉里讲给我的,拉里用第一人称讲给我,视角便转换到拉里身上。
最经典的当属在索菲事件中,我与伊莎贝尔私下里的几次谈话。
伊莎贝尔撕下了高贵典端庄的面具,她的表情和所作所为通过“我”的眼睛和推断表现,而她的内心活动通过她的语言显现。
视角不同,带来思想不同。
伊莎贝尓曾经对“我”说:“我当初离开拉里,完全是为了拉里的前途着想。”
“我”大怒道:”你是为了方形钻石离开拉里的。“
我们可以通过这两句话看出两个人不同的思想。对于作家来说,伊莎贝尔是个金钱至上的女孩,而伊莎贝尔也许是为自己找借口,也许是她一直试图让拉里走她认为对的道路的初衷。在这里作者并不会做裁判。
因为“我”和作者是不同的,“我”的一些很偏激的看法,也不代表作者毛姆所有。
这样,就产生了“复调”的效果,让不同的价值观在对话中直接碰撞。
三、在情节上,方便制造悬念,突出特点。
拉里和伊莎贝尔、格雷重逢后,作者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很别致的情节。
段开头,作者说,他在这天遇到了有生以来最“惊骇”的一件事。自然引发悬念。
在一次聚会上,伊莎贝尔突然露出“丑陋的充满情欲的脸”。她看着拉里露在外面一段毛茸茸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金色,她生生高潮了。
我不禁想作者这么写除了伊莎贝尔内心深处渴求的爱欲的表达外,还说明什么呢?作者为什么要用“惊骇”这种程度严重的词语呢?
这就是“我”这种叙事,在推动情节上的优势。主客观之间自由的转换使得隐含矛盾的承接特别自然。
综上所述,我分析了英国作家毛姆的作品《刀锋》的大体结构,并向大家介绍了毛姆的这种半参与剧情的旁观者的叙述角度的种种优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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