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电影的名字我早就听说过,一直没有看。玲玲家硬盘里有,她推荐给我看。
我的想象里,阿甘正传或许是像憨豆先生那样滑稽搞笑的,但又记得从某处看到阿甘又好像是一个到处做好事的外国雷锋。
但都不是。
小时候的阿甘是个笨小孩,老被坏小孩欺负。他唯一的本事就是跑。开始他的腿需要安装一个助力,但是跑着跑着他的腿就强壮起来,不仅用不着助力的铁板支架,还能跑的飞快,骑车的小孩都追不上。
他躲避坏小孩的追击,跑进了一个橄榄球比赛场,被老师发现他的快跑才能,破格录取进了大学。
读了一阵大学,他又被当了兵开往越南战场。在一次被伏击中,他发挥了他的特长,跑!可是跑出战区之后,发现他的好朋友没出来。他又奔赴战场,在寻找黑人战友的时候,他救出了一个一个的战友,其中包括他的长官。
他的长官联系了直升机来轰炸战区,但是黑人战友还没找到,他不甘心,不顾阻拦又跑进去找人。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找到了,可是战友伤太重,还是死了。他也受了伤。
回国养伤期间,阿甘的一个病友在打乒乓球,觉得没意思便叫上阿甘一起玩。战友告诉他打乒乓球的秘诀是“永远不要把目光离开球”。阿甘凭借着他单纯专注的特质,牢记这个诀窍,开始不断练习。
很快他打乒乓球出了名,还打到了中国,参与了乒乓球外交。
正当他乒乓球打的火热时一纸退伍令让他离开了部队。
他童年时的女友来找他了,这是他默认的女朋友。可是一夜情之后女友又离开了他。心灰意冷的他追着追着居然跑着穿越了美国,又成了名人。
他有钱了,就按照黑人战友的遗愿买了一艘捕虾船,和他的长官一起经营。
几年后女朋友给他了一封信让他来找她。女朋友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已经三四岁了。
阿甘回归家庭,和女友结婚了。
之后的阿甘,照顾重病的女友,接送孩子上幼儿园,镇上给了一份修剪草地的工作。后来他妻子死了。
他的长官高兴的带着女朋友来找他。他虽然没了妻子,但是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陪伴。他们都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阿甘的特点就是做事情专注,干什么事都能做到最好。并且他不纠结,不管得到或者失去,都很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