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好不容易才有了些冬天的凛冽刺骨的感觉,这几天却又暖了起来。大概,是已经入春了吧。
一直很向往阳光照在雪地上的感觉,熠熠生辉。可惜从小长大在南方,别说厚雪,就连鹅毛片儿都很少见着。
城市的周边有覆雪的山脉,却也失了玩儿雪的乐趣,似乎那就是为了怜悯见不到雪的平原人民而施舍的一点洁白。
冬天的日子是比秋日更加空白的萧瑟。树枝是空的,世界是灰的,人们穿的衣服即使鲜艳却也被这样的冷色调衬的显不出颜色但就是这样的日子出现的太阳,让人觉得舒服与惬意。
不燥热也不灼眼,就是那么暖金的一团在一片灰蒙中照耀着。温暖,而明媚。
当从被暖烘烘的被窝里钻出来,在微冷却温和的冷意之中揉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的时候,那种下意识用手挡住光亮却能一下子适应的感觉是很奇妙的,不同于夏日朝阳宣布新一天来临的炽热,冬日的暖阳是柔软的,而我也更喜欢这种感觉。
这样的暖阳一整天都是徐徐缓缓的,特别是午后,即使是一天中最强烈的日光,却也只是在书桌上静静地留下淡淡光影。
这样的天气,总会诱惑人们脱下厚重的棉服,伸展许久未活动的手脚,穿着毛衣去外面玩儿。
也许是一下午的运动,但快到黄昏时,不会有夏日的汗流浃背,而只是运动后的全身发热。
即使是难得运动的女孩子,晒过一下午这样的暖阳,也总会脸颊红润,眼睛黑亮。所以我想 明艳动人 这个词,或许只能在冬日,才能不施妆粉的尽显本意。
盛夏给人的印象是清新悸动与浪漫情节,冬日是让人心安的平静与惬意的慵懒。
我喜爱夏日的热烈与色调鲜明,但比起那一瞬的张扬,我更向往这样平淡缓慢与踏实惬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