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农村人是不舍得吃嫩蚕豆的,都要留到老了做酱,或是炒或是炖的好做菜吃。于是小孩子们大都经历过冒着挨骂甚至挨打的风险偷偷的弄一点,找个细枝条串起来,就近生点火烤熟了吃。那味道,又香又面,真心不错。及至中学时学到鲁迅先生的《社戏》中,发现他们竞然也干这事。于是再偷吃时居然有点莫名的“理直气壮”了——告诉爹娘:鲁迅先生小时候都这么吃的!尽管他们有的并不认识这位“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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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再偷烤着吃时,更感觉到别有一种味道和意境了。真是读书害人啊,把以前的偷吃变得明目张胆而且有根有据了,大概和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读书人偷书不为窃一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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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强大了,人民富裕了。什么豌豆胡豆,老的嫩的,春季冬季,只要想吃,基本都能吃到。但是,豆还是当年的豆,味,却回不到当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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