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短篇小说

  (一)

其实很久没有见面。

记不得,是三年还是四年。

但到底是老朋友,相视一笑无需寒暄多言。她还是她,没什么变化,齐眉刘海马尾辫。他换了一身行头,但也没太多改变,笑起来总是一副纨绔子弟的痞样。

她正要去书店,他刚好停了车从地下车库上来。一开始还真没认出来,闹市区街头人来人往的,直到彼此错肩了,他才无意侧眼。没想到竟然遇到故人。她也是,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他颇无奈,“真是迟钝。”

她看着他,像是小孩子看着橱窗里的精致娃娃,心有欢喜又不敢相信。他一身西装挺括,身形修长。以前只是觉得他清瘦,如今西装一穿,竟有几分电视剧里成功男人的味道。都说人靠衣装,真是一点都不假。

两人都没什么急事,他建议一起吃个午饭。地点是她定的,就在附近的快餐店。正值中午,人满为患。排队取票等餐,人多又挤。好不容易找到两个空位,但连桌子都还没来得及擦。等服务员又是半天,当真是浪费时间。

起初她还自我安慰,吃饭高峰期都这样,等一下下而已。知道他的少爷脾气,没什么耐心。可是到最后连自己都无奈了。

“都说别来这里吃了,吃个饭都这么麻烦。”

她忙着往嘴里扒饭,口齿不清,“哇塞,有钱人哦......”她也知道这附近不乏高档的餐馆,独立包厢,安静舒适。可是,那都是钱啊。

他气不打一处来,“又不是你付钱,你还有意见了?”

她趁机将碗里的肥肉扔进他的碗里,“啧啧,我这是羡慕嫉妒恨好不好?”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说起以前的同学,那个谁现在是公务员了,混得风生水起;还有那个谁,快要结婚,又有谁,忙着出国,以后回来便是海龟......

一大堆的旁事,都是别人的。却独独不谈自己。其实他们都是不善言谈的人。末了,他忍不住问:“你现在住哪里?”

“在曲歌那里。她去旅行了,房子空着,我就先住着。”

他笑,“怎么她还是喜欢到处跑?前段时间据说要去日本,结果海啸了。现在呢?”

“改去云南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到底在哪里,你知道的,她向来神出鬼没。”

他又问,“怎么突然回来?”

她笑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正好他的手机振动,她瞥到来电显示,屏幕上一张年轻女孩子的照片。

这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小时,一顿饭也接近尾声。她看着他忙着应付电话那头,“嗯嗯啊啊”了半天,只觉得好笑。做了个手势,指指外面,便先行离开了。

他分身乏术,只能抱歉地笑笑。她甚至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喂,阿辰你在听么?你在听我说话么?搞什么啊......”

出了门,顿时不知该往哪儿走。五年的变化实在是大,足够颠覆记忆。她也并不十分熟悉这里,只是记得个大概。以前读书时来过几次,无一例外都是为了买各种参考书。

她记得“三联书店”,一楼是CD区,可以免费试听。高二那年,JAY的《十一月的萧邦》发行。她没有买那张专辑,却在那里将每一首歌都听了个遍。

最喜欢那一句——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她有点自嘲自己的多愁善感。大抵是故地重游。而今昔对比,便是对物是人非的最好注解。其实物也非,三联书店早就不在,变成了眼前的时尚服装店。而她内心并无太多唏嘘,这是现实。人必须认清现实。

过了两天,接到他的电话,说是要请她吃饭。

半开玩笑的口气,“赏脸跟爷吃个饭吧,想去哪里?”

她不想打扰,亦不想有不必要的误会,“不陪女朋友?”

他在电话那头大叫,“我也是有人身自由的好不好?说吧,想去哪里?”

“真的不用,你忙你的。”

“哎哎哎,扭扭捏捏真不像个爷们。好吧,那就爷陪你吃个饭,怎么样?”

她哭笑不得,自己本来就不是爷们。他开了车来接,一派的绅士作风。地点在金源酒店的顶层,这样的高档场所,对于如今的两人来说,也算是寻常。而自己也不再是读书时代的清贫少年。

他果然大方,将菜单递给她,“想吃什么就随便点。”一副冤大头的样子。

她忍不住笑出来。那时上高中,一群男生打完篮球回来,路过冷饮店。大家都闹着要他请客,他自然是不干。倒不是小气,只是没个正当理由,凭什么?

后来一群人猜拳,结果是他输。当时她和曲歌也在,男生走过来说“想吃什么就随便点”。那时刚上高一,还不熟。但她还是随手拿了一瓶饮料,不同于曲歌的直接拒绝。

他不明所以,“你笑什么?”

“开心啊,免费的晚餐和免费的帅哥。小姐,来最贵的。”

他有一瞬间的错愕,这哪像是半个小时前说不愿来吃饭的人?完全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来宰他的。而他竟迫不及待地送上门。

“你这是欲拒还迎啊?”

她笑,“错,是欲擒故纵。”

服务员陆续把菜端上来,摆满了一桌。这里环境幽静,视野极佳,偌大的餐厅只是几个零散的客人。佳肴香气四溢,食物总是带来莫名的安定。

她开心得像个孩子,闭上眼睛,作着祷告的手势,“感谢上帝赐予美味的食物。我要开动了啊。”

他简直忍俊不禁。看她极认真地吃饭,每一样都尝一下,塞得整个腮帮子都鼓鼓的,像个小孩子。这一刻,她也的确是个孩子,是被宠溺的包容的。她吃了很多,不像别的女孩子挑食,有什么便吃什么。

他故意调侃,“你也不怕胖?”

她的眼里只有食物,几乎都懒得看他,“胖点就胖点,谁怕谁。”一副豪气万丈的口气。

听这口气就知道是没有男友的。他说,“你也不小了,赶紧的。”

“怎么跟我妈一样?”

他摇头轻笑,转头看窗外的夜景。整个城市正华灯初上。

她突然想起什么,“那个三联书店什么时候关的?”

他愣了一下,“就在几个月前,你来晚了。关闭前几天全场书籍半折。”

“那真是可惜......这里变化挺大的,都快认不出来了。”

他到底还是没忍住,“什么时候走?还是......”

她抬头看他,“还没定。走的时候告诉你一声。”

原来她是要走的。他其实也已经猜到,她是留不住的人。

“那走的时候我去送你。”他说得极郑重,好似这一别是永别,再也见不到了。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再也不见你,因为再见的已不是你。

哦,席慕蓉的诗。他想起来,那本诗集是她送的高中毕业礼物。

(二)

其实她的人缘极好。班级里将近60人,四分之三都是她的朋友。性格不似曲歌的孤僻冷淡,她是秋日里的一抹暖阳,恰到好处的温度,干净妥帖。

即使毕业这么多年,他依然记忆犹新。不是一般的女生,她和曲歌有才有貌,思想独立,又多了一份少有的大气从容。曲歌内敛,而她是真正的收放自如。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温和听话,却会睥睨全场反驳一位名家的观点,从立论到反驳到总结,接近完美。令老师都刮目。运动会上当志愿者,鞍前马后,在班级的4X100的接力赛中,和一群男生吼到嘶声力竭,又哭到一点形象也不顾。

她可以安静,可以活泼,可以理智亦可以感性,自信与谦逊并存,柔弱和坚韧同在。为人随和,兼容并包,不随俗流,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判断。

她是安卓宁。

安卓宁一连几天都窝在家看书,不见外人。本来说好是要去同学会的,但接近傍晚临时反悔。他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厨房自己做饭。

他问,“不是说好的么?怎么就变卦了?”

她调皮地耍赖,“难道你不知道善变是女人的一大特质么?”

他几乎气结,“那我真要谢谢你的亲自教导。”然后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的笑声,“不用交学费了。”

她并不知道这场同学会是他一手策划的。那晚他送她回去,只是听他无意中提到,她也忘了自己有没有答应。反正是不记得。

只知道,参加同学会需要勇气,尤其是隔了好几年的同学会,谁是谁,谁又不是谁。或许是自己敏感,她不喜欢那样的气氛。都说人不如旧,同学一场,不是没有感情。但她更害怕这感情的腐朽。

结果他也没去。

摆好了碗筷要吃饭,门铃响。没想到会是他。她也不多问,像是早已料到,就连桌上的碗筷都是两个人的。

他受宠若惊,“你知道我要来?”

她并不知道。而是一个人吃饭太寂寞,就给自己制造假象。如果有人来,正好。若无人,也不会太失落。

“原来你会做菜?”他又一次被惊到了。

“我总得把自己养活吧。”

不知为何,这样的相处竟不比那次在酒店吃饭令人轻松,反倒是拘谨生分。两人各怀心事,低头默默吃饭。好几次,他悄悄抬眼看她,而她静静的,并无察觉。

怎么会没有察觉?

她最后忍不住,“苏北辰,有什么话你就说。”

他支吾半天,冒了一句,“你不会是生我气了吧?”

那晚他自知失态,却也真实,说的都是实话。他说要去送她,而她不以为意,半开玩笑的口气,“怎么?舍不得我?”

彼时餐厅的灯都暗了下来。有一桌的客人在玩浪漫,要给自己的太太惊喜。就在这几分钟的黑暗中,他们四目相对。

他说,“是。我是舍不得你......”还有半句没说——可是,舍不得又怎样?

他的目光直直地落到她的身上,意味深长。她有那么一瞬间的不安,这样的目光并不单纯,但随即又释怀。她了解他,这个男人本来就是三分有意七分随意的多情。

于是,她转头看窗外的夜色。金源酒店的顶层餐厅,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她看灯火,而他在目不转睛地看她。

那一刻,这个城市的琉璃灯火都在她的眼底。广厦万千,流光潋滟。她笑得寂静无声。很早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她笑起来的时候很美。远远地看着,温暖无声。特别是眉眼,一派迷人的弧度,又蕴含几分难得的天真。

可走得近了,才发现她的眼底有一抹萧索。兴意阑珊的感觉,好像这世间再无任何东西可以打动她。他觉得,这样的笑容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连同她的人,那么近又那么远。

他叫她的名字,“安宁。”这个习惯没有变,喜欢将中间那个“卓”字省略。又问,“你不相信?”

过了很久,她转过头来,眼底水光流动,“不,我相信。”

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才知酒浓。窗外夜色温柔包裹这玻璃之城,浓郁迷离。可这两人都没有醉。

所以,往事也不便下酒。

他问,“你不会是生我气了吧?”

她佯装生气,“我是这么小气的人么?”

他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下。忙着卖乖,“你的手艺不错啊。”

两人又从柜子里翻出了一瓶酒,没有标签没有日期,但还是恶作剧地各自倒了一杯。

“先喝了再说。”

她笑,“或许两天后有人就会发现我们的尸体。你说他们会怎么想?”

他一口下去,“好像是白兰地吧......”看她一眼,笑着说,“还能怎么想?孤男寡女的,定是为情所困,双双殉情呗。”

她哭笑不得,“就你贫。”

“哎,你知不知道那会儿我们男生夜聊,话题总是你和曲歌?”他一脸坏笑地看她的反应。她并不意外,“不知道。说我们什么?”

“说曲歌太冷,而你又太凶。”

那时她是语文课代表,每天要收作业。语文作业不被重视,全班都拖,她每天都会发脾气。班里的男生,见了她都怕。后来每次来收作业,他们就会偷偷地贿赂,一包饼干或一瓶牛奶。她觉得反正也收不上来,不拿白不拿。

“你知不知道你那时多嚣张,一圈转下来满口袋满手都是吃的。跟收保护费似的。有一次,你还骗走我三瓶牛奶,还是特仑苏的。”

她歪着脑袋想着曾经的“罪行”,只有个大概印象,不信自己这般顽劣。

“有么?那肯定是你自己不想喝,然后故意塞给我的。再说了,你那时已经有一米八了,还喝牛奶干什么?”

他觉得有一天他真的会被气死。其实也是事实,那时一箱一箱的牛奶往宿舍搬,自己并没喝多少,一半都给了她。

他总觉得她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你现在身高多少?”

“一米六二。”

还好,没变成矮墩,多半有他的牛奶的功劳。

两人开始相互揭短,吃饭成了“批斗大会”,什么陈年烂谷子的事都抖出来。他笑她跑步像蜗牛,倒数一个。她怪他每次都和语文老师作对,让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这感觉真好,有人分享曾经的回忆。像是又重拾了那一段年少时光,彼时的模样都在彼此的脑海中被珍藏。

也不知道是什么酒,一开始没什么,但是后劲足。两人喝到微醺。她起身去泡茶,用来解酒。

他看她摇摇晃晃的样子,去厨房烧水。又想起以前,一群男生恶作剧,喜欢捂住女生的眼睛,让她们猜,一个一个换着来。而被捂住眼睛的女生总是猜不到。即使猜到了,那个人也换了。

于是,他悄悄地走到她的身后,刚抬手想捂住她的眼睛。而她正好转过身来。距离咫尺,抬手的姿势成了一个拥抱。

(三)

他曾问过自己,安卓宁于自己而言意味着什么。

那天匆匆一面之后,女友过来找他。他提议去一趟三联书店,女友不解,明明已经关闭了。他也不清楚为什么,直觉告诉自己她是去了那里。

曾经的书店关了,他知道她是会失望的。

有很多时候,他都希望见她一面。她是故人,是一张发黄的车票,借着她,他才可以搭上回忆的列车,去追寻往日的年少轻狂岁月。她是他最好年华的参与者,不可重来,只能回忆。行年渐远,该有的已尽有,却再也找不回一张适合回忆的脸庞。

人,从来都孤独。

他们也从来都不属于对方。

他的手还是落下来,轻轻拥她入怀。甚至都不敢用力呼吸,像是怕惊动了什么。她在他怀里安静无声,接近梦境。

半世浮梦,或许唯有此刻才是真实的。这个拥抱是真实的,怀里的她是真实的,他此刻的心情是真实的。而其他,皆为虚妄。

要走了很久,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人生歧路,他只怕已经来不及。

他说,“不要离开我,安宁。”

这一刻太温情,他几乎难以自持。俯身去吻她,可她先行一步侧了脸,他的吻落到她的嘴角。但呼吸中她的气息依然香甜,满满的,全是她的馨香。

两人的酒一下子醒了大半。或许自始至终,醉的人只有他。但不论醉醒,他都没有放手,像是一个孩子固执地抱着自己的玩具,不容外人觊觎。

良久,他开口,“安宁,我想我爱你。”

她静静地听,不知为何只觉得无限凄凉。他应该是忘了,自己是有女友的。他爱她,或许爱上的只是一种与回忆交融的情怀,真假难辨,他亦不想明白。

谁都没有错。错的是,动情的瞬间,他们都不再是十六七岁的少年。

她缓缓抬头看他,目光清明,“小北,你是个怀旧的人。”

“不。只有在你身边,我觉得我的心才是平静的。这样的感觉,我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了。”他顿了顿,语气恳切,“留下来吧,不要再离开了。在我们彼此都看得见的地方,让我照顾你,你一个人在外面我不放心。”

他深情如海,誓要将这一生的承诺相赠。给她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婚姻还有孩子。能给的他都愿意给。可是,她并不需要。

他的一切,都不是她的所愿。婚姻或爱情,亦是俗事一桩。她太聪明,而他爱着的便是她的聪明。

曲歌回来见到的便是这一幕,那两人挤在沙发上,睡得南北不分。她珍藏多时的酒早已被洗劫,还有特级的茶叶。

曲歌见怪不怪,也觉得并无不妥。这世上的感情百转千回,谁也说不准。

“不要告诉我,你们是一夜的对酌加苦茗,来诉说半生的哀愁?”她是旁观者清,笑起来,“鬼才相信,一个男人会没有任何目的地和一个年轻女人谈什么诗词歌赋。那小子喜欢你,或许是爱上你了。”

她面目平静,只是说,“我后天的飞机。”

曲歌轻叹,“阿卓,若你想结婚生子,苏北辰是不错的选择。”

“是,世人皆知苏家家世显赫,苏北辰才貌双全,倒是我高攀了。因为我了解他,他也需要被理解。人人都渴望理解。可,这并不表示我们要在一起。曲歌,情缘譬如朝露,太浅。我不需要。”

她在这里高中三年,其实并无太多留恋。甚至觉得悲哀,为这青春里太多的市侩俗气而悲哀,为一成不变地迈向仕途经济的终点而悲哀。

这一生还很长,而回忆单薄。

离开的那天,没有人来送。正如回来时一样。她觉得很好,归来离去都应该这样清淡到不留一丝爱憎,方能来去自如。

还是收到他的短信,正好安检开始。她打开来,却是空白。什么都没有说,可是什么都说了。挽留或不舍并不合适,他们之间只剩沉默的留白。

她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再见不知是何年何月,何等面目。这一刻,只是觉得自己的无能为力。请原谅她这一刻的易感和软弱吧,以后都不会有了。也不应该有。

照例还是扯了一堆无关紧要的话,其他的都不能说。也不必再说。

他突然问,“安宁,你在哭?”

“......没有。”

“你怎么了?”

“......没怎么。”

两人都没有说话,电话那头清晰听到广播里提醒乘客登机的声音。没有人知道,机场入口的一辆黑色轿车里,有人坐在阴影里落寞无声。更没有人知道,那个在机场大厅捂着嘴哭的女人和这个男人是什么关系。

他们什么都不是。

她想起来,第一次见他就是在三联书店。高中报到的前一天,她去书店买书。初见的刹那恍若电影里的一个取景,画面中的男生面容干净,闭着眼睛正试听CD。她脚步不停,光线穿梭林立书架间被温柔切割,明晦不定。上了二楼,视线被阻隔,女生转过头来,眼底有明媚的笑意。

她想,这男生真好看。

他第一次和她说话,是“那个同学,语文作业能不能借我抄一下”,连她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后来,曲歌说,“其实苏北辰不错的。”

她看到男生被围在女生堆里,嘻嘻哈哈,顿时说不上什么滋味,“我怎么觉得是女的他都喜欢。”旁边的好友难得地放声大笑。

太多的细枝末节,她都记得。也快渐渐地不记得。那时读庄子,挚爱他的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到今天她才明白,她没有勇气言爱。

可是,我爱你,又何须多言。

                                                      丁宛  于滨江

                                                         2011-09-1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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