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农村,是个土生土长的乡下丫头。家乡很美,那里有广袤肥沃的土地,有排列成行的白杨树林,有错落有致的农家小院,有我最亲最爱的亲人。
儿时的我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往,整日里呆在屋后的一片荒地里。五六月份的光景,那空地便幻化了生机,嫩绿的小草,各种不知名的野花和蒿子,置身其中能清晰地闻到一股浓浓的鲜草味,那是大自然本该有的味道。午后的阳光还不甚强烈,暖烘烘地照在身上,我踩过青草蹑手蹑脚地去捉一只停在野花上的小蝴蝶,那蝴蝶是我至今看过的蝴蝶中最美的,蓝色,粉色,灰色... ...集于一身,忽闪忽闪,在阳光下变换明灭的色彩,我多想它也在我的手中这样绽放它的美,可我不曾一次实现过我的愿望,不是它过于“狡猾”,而是我不忍心剥夺它的自由。


那空地不甚平坦,也有被农民挖土而成的沟,露出的土壤是黄色的,时间久了,那沟边也会长些不知名的野草野花,通体深紫深紫的小花,让这空地越大鲜艳了些。那花里的花蕊最是有趣,含在嘴里甜甜的,至今没有一种甜与其类似。而今想起来不禁也感叹自己那时的勇敢,什么都竟敢放在嘴里品尝,可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何为毒物,为何会伤人性命之类。

七八月份里,我就不大频繁地去那空地了,因为父亲和几个叔叔在空地上和泥,用模具拓了一排排的“砖”,其实那不是“砖”,但具体是个什么名字我竟想不起来了,想必我是不大喜欢那东西的,自从拓了“砖”,我就被禁止靠近它们,如果被我踩了脚印子就晒不好,不能再用了。我也只有在空地边上溜达,摘“麻果”叶子,铺在地上,大蜻蜓,小蜻蜓,红蜻蜓,绿蜻蜓,公蜻蜓,母蜻蜓,我把它们分了类,揪去了翅膀,摆在“麻果”叶子上,它们就是我的演员,我是导演兼编剧,它们按照我给它们的剧本来演戏,有生离,有死别。道具也是不可少的,小瓶盖里面添上水,一株小草叶子就是一株草药,喝了它,内伤外伤就都好了。待到落日已有余晖时那蜻蜓即将寿终正寝了,我在空地上挖了个小坑,把它们一个个埋在里面,添好土,我竟也静默了许久。第二天挖开来,想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死了,却发现不见了,什么都没有。听说蜻蜓是虫子变的,想必是又钻回到了土里?听说人死了会有灵魂留在人间,难道蜻蜓和人一样,死了也有灵魂留在人间,竟把躯壳也一起带走了?那一夜,我做了一个噩梦,梦中有成千上万的蜻蜓向我扑来,场面甚是恐怖,这让我唯一想到的词就是-报仇,我把它们“玩”死了,它们来报仇了。第二天,我还活着,这是个奇迹,我该感恩。而那个夏天,我出奇的招蚊子,大人们说是我的血甜,蚊子格外喜欢。只有我自己知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捉一只蜻蜓了,任它们在我面前,头顶,身边,飞来飞去,那场景肆意而无稽。多年以后,再面对时我竟也心安而快乐。

如今我已有二十年不曾再去那老屋,再看那后院的空地,不知道今时今日它已是什么模样,是否还有那青草还有那花。无数次想要再回去看一看,却没有那勇气,怕那空地已不在,怕那儿时的记忆被眼前的物非所代替,若真是如此,不看也罢了。
写完这篇文,也把那空地如书般合上,待到想念时便再翻开来。即以把它当书,那它也真是起到了书的作用,教化于人,教化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