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盛夏,在阳光和影子做着乐此不疲的捉弄,透过枝叶的罅隙画出斑驳的圆点时,余笙再一次踏上了去往苍南的列车。这一次,她告诉自己,希望是最后一次出发了。
对余笙来说,苍南是个充斥着福尔马林的城市。除了医院密密麻麻的人群和嘈杂的声音,除了不缺席的X光片,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地方。
自从高一的寒假第一次来到苍南看病,余笙不曾料到今后的每个寒暑假她都将逃不开与这座城市的相遇。
今年是第五次,余笙感到有些疲惫。一张车票千里迢迢,沿途的每座城市的风景似乎都比终点站来的漂亮。她希望这辆列车永远不要停下,一直往前一直往前,像期待天不曾暗淡,永是不变的蔚蓝。
同此时,一位年龄相仿的少年也在这辆列车上,正闭着眼听着音乐,终点站也是苍南。
“列车前方到站——终点站苍南”余笙一个人拖着行李下了车,径直走向出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刚要走,司机一个急刹车,余笙惊的不轻。
“怎么回事师傅?”还没等师傅开口,车的后门被打开了,一个男孩子还没进来就说“师傅,XX旅店”。余笙盯着他一脸疑惑,这明明是我打的车。这个男孩子倒是毫不客气,直接坐在了余笙旁边,冲着余笙笑了笑。
“既然你俩都是同一地方,那就一起吧要不?”师傅开口了。“行!那就一起呗!”男孩子毫不犹豫地说。余笙还没缓过神来,车已经开动了。
罢了罢了,和这种没礼貌的人计较什么。不!计!较!
一路上余笙一句话也没说,像是赌气一般。说来也可笑,萍水相逢的人有什么可气,可余笙就是有情绪了,好像这个男孩子不是第一次见面,而是已经相识很多年的老朋友,喜怒哀乐在余笙脸上一览无遗。
旅店到了,付了车钱之后余笙头也不回地就往前走。“诶,你的行李还没拿呢!”男孩子一边喊她,一边动手帮她拿行李,两个重重的大箱子他左手一个右手一个,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包,踉踉跄跄地走进了旅店。
“你这人怎么回事,东西都不拿就下车了,你心可真大啊。”男孩子满头是汗,白衬衫背后湿了一大片,擦着脸的同时还不忘和余笙碎碎念。“你说这么大一个行李,你怎么说忘就忘了呢,这要不是有我,等你记起来的时候还上哪儿去找行李啊,指不定在哪哭呢。还不谢谢我……”
男孩子露出了这个年龄的男生普遍有的和女孩子打闹时的那种笑容,阳光自信。只是不知为何,余笙在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哀伤。或许正是因为这份一闪而过的情感,余笙的气全没了,说不清缘由地消失了,就好像刚开始道不明般地产生。
“谢谢你。”余笙从他手中接过行李,抬起头第一次与他的目光相对,这双清澈的眼眸突然让余笙的心扑通扑通,余笙赶紧转身往自己的客房走去。头也不回。
男孩子还站在原地,目送着这个女孩子往前走,直到消失在转角处。他的嘴角微微一抿,挠了挠头,衣服的口袋露出了一角纸,抬头写着苍南XX医院的字样。
第二天余笙早早就起床了,洗漱完便下楼去退了房,因为要去医院排队挂号。在楼下买早饭的时候她看见了昨天那个男孩子,原来他起的也这么早。
她向他打了声招呼,“没想到你竟然起的这么早。”男孩子手上捧着豆浆和油条,吸了一口豆浆,嘴里含糊的说:“那是当然,这座城市的清晨比夜晚好看多了。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你还真是不拘小节,就不能喝完再说么,含含糊糊的谁听得清。”
“你听得清呀。”男孩子又吸了一口豆浆。
余笙不理他,买完馒头就走。
“诶你这么急干什么去呀,就不能等等我嘛。你这人就是心太急了,你看就像昨天的事,要不是我,……”余笙转过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这个话唠终于把嘴闭上了。“还是喝我的豆浆吧。”
他们到了医院,余笙去排队挂号,男孩子也去。
“你跟着我干什么!”余笙没好气的说。“这医院又不是你家开的,再说我哪里跟着你了,就你能挂号,我就不能啊。”男孩子喜欢和她斗嘴,看着她气鼓鼓的样子,他有种说不上来的宠溺,好像这个女孩子是他认识多年的人。
虽然其实他们相识不过一天。
余笙挂完号在科室外等着,照理来说,医生会在八点之后开始会诊。她还有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要等待。她无聊的玩着手机,和父母报完平安之后,也没什么可玩的了。
男孩子“屁颠屁颠”地过来坐在她身边,“是不是无聊啊,要不要我陪你解解闷啊。”余笙闭着眼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男孩子也不管她,自顾自的说了起来。原来他是烟台人,也是一个人来这看病的,也是来过很多次了,所以父母放心他独自过来。
“其实我挺不喜欢这座城市的,因为每次来,都不是旅游,而是为了看病。每次假期都被它占据,我讨厌这座城市充斥着福尔马林的气味,冲淡了夏天香樟树的清凉。”
“往常都是一个人来一个人回,虽然我也不知道哪一天会不会只有来而没有回了。但这次不一样,我遇到了你,我也说不清,就是感觉和你很熟悉,我会忍不住找你茬和你斗嘴,会在意你的每一个举动,所以好像,今年的盛夏,有些不一样了。”
余笙闭着眼仔细听着,相似的感觉相似的在意,这种萍水相逢却如老友般的默契,让余笙原本焦虑的心静了下来。
她转向他,第二次的目光对视,这一次她看出了他眼里的柔情和淡淡的哀愁。
“就诊结束之后,一起吃个饭吧,下午我就要回去了。”余笙对他说。“嗯好。一起吃饭。”
中午早就过了,看看时间,快一点了。余笙在外面等了好久,一直没见他出来。余笙开始慌了。“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
再次看到他,是下午三点半,在他的病房。
已经换上病号服的他,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在输液。他看着她,她看着他。谁也没说话。
“师傅麻烦你快点。”离检票还剩不到十分钟。余笙赶在最后一分钟上了车,她坐下来打开书包,一封绿色的信就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她打开来看,知道是他。
只是余笙读不下去了,泪水决堤。信纸湿了一大半。
“余笙,你肯定会奇怪我怎么知道你的名字的,但我不告诉你。嘿嘿。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白予安,很抱歉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特别特别遗憾。但是真的很高兴能认识你,虽然时间不久,但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了。
因为你的出现,现在这座城市我已经不再讨厌它了,我会好好和它相处。
你要照顾好自己,以后出门在外,别这么粗心大意了,行李丢了你去哪里住宿,我怎么找你。
希望今后你好好的,一直都好好的,记得有个盛夏有个男孩说他很高兴遇见你。
谢谢你,余笙。”
你尚未出现时,我的生活平静,昂轩阔步行走,动辄料事如神,如今惶乱,怯弱,像冰融的春水。
好比席慕蓉写道的《青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却突然忘记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我们向云雾飘荡的远方眺望,其实什么也看不到,生活的悲欢离合远在地平线以外,眺望只不过是青春的一种姿态。
在余笙的日记本里写道:
“余生是否还能再遇见你,我想还是在这样一个盛夏好不好?
白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