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落下的前一秒,我的脑子并没有像很多小说家写的那样,闪过无数场景,内心波涛汹涌。
干脆利落的起身,快速的把我的老伙伴收纳进小提琴琴盒,轻轻掸掸我的黑色毛尼大衣,再从衬衫的口袋里掏出我的圆形墨镜,精准的架在我高挺的鼻梁上,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不禁感慨,真是美好的一天啊,久违的是,我的老伙伴也跟着我晒了晒这天台的太阳,距离上一次这么做已经有半年之久了,说起我的老伙伴,我就忍不住夸夸,它那发光的瞄准镜,细长的枪膛,趁手的握把,当然我最爱的还是它奔放的嘶鸣,所以我从不会把消音器这种鸡肋的东西装在我老伙伴身上,这种可以称作天使之手的存在,会让我把十分的靶,只能打出九点五的成绩来,简直是浪费我的才华,毕竟我是个追求完美的杀手。
但完美的我现在遇到了一点麻烦,本该默默消失在人群中的我,被一个肉肉的东西拉住了,下意识的左手抓住琴盒的下端,转过身去,一个五六岁的大眼睛洋娃娃,拽住了我的右手,顺着看过去,她还牵着一位美丽的妇人,很熟悉,就在五分钟前吹着风的天台上,老伙伴的视线在她跳动的胸膛上流连了许久,当时她胸口那颗鸽子蛋大的蓝宝石,确实是晃着我的眼睛了。
‘’小叔叔,你是小提琴演奏家吗?‘’
洋娃娃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的琴包。
‘‘当然’’
我抬了抬我的左手上的老伙伴。
‘‘那你能拉一首送给我吗,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真的很喜欢小提琴。’’
洋娃娃的眼睛盛满了光。
我沉默了许久,蹲下身子,有些忧愁的说‘‘今天,小叔叔有个演奏会,所有人都在等我,所以没有办法拉琴给你听了,不过,叔叔有礼物送给你。’’
在整个宴会所有人的目光之下,我从尼子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四四方方,边边翘毛,上面有些许黑色的痕迹,但叠的很细致布,递到了洋娃娃手上。
‘‘这是小叔叔的擦琴布,以后你每天在弹奏前擦一擦,结束后擦一擦,这样你就会像小叔叔一样成为小提琴演奏家了’’
洋娃娃眼中原先的失望被兴奋所代替,露出了甜甜的笑,美丽的妇人看着我含笑点了点头。
我微笑着离开了。
慢慢走在柏油路上,我惋惜着那块陪了老伙伴12年的布,路边浆果草的花自顾自的开放,真是美丽啊,就像是那戴着蓝宝石的卡斯拉市长夫人和她那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儿,让人不忍心采摘。
接下任务的时候我还在犹豫,做还是不做,在天台晒了三个小时之后,我决定由抛硬币来决定,但人真的很奇怪,在硬币落下的前一秒,我知道了我心底的答案,人总是对美的东西格外宽容,我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