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东西,是在我初中的时候,所谓的编程课。不像现在,儿子、女儿小学开始就有较成体系的学习,而且基本都可以上机操作。
我那时候,一台很老的显示器和一个很大的机箱,更多是用来展示用的。我们只是在听老师讲,有时候会看到他演示,密密麻麻的人头攒动在它的周围,只有我远远的坐着,因为我觉得它很可怕:有了它,要我们的这么多脑袋干什么?
老师过于神话的描述,让我忽略了它其实也需要人输入程序和代码的,很可惜我在若干年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那时候起,它虽算不上我的假想敌,但我是抗拒它的。还好不用考试,所以我都懒得去假装好好上课……真的很伤,包括我工作以后传呼、手机、智能手机、QQ、邮件、微博、微信,包括当下的简书(我昨天又没日更,不是我的原因,肯定是它)所有的种种,我应该和中国大多数老年人一样,永远模仿着使用而不知道它应该怎么正确使用。才用邮件时,好像我的回复对象是所有邮箱,才用微信时,才存入的联系人就出现在微信联系人里,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全部添加成好友了,我觉得那是对别人的礼貌回应。
当然喽!如果把它当作工具,我可以怎么顺手怎么来。好笑的是一个被我说他“胸”无大“痣”的人,就因为他能把出现在他手边的科技产物用到极致而成为我的偶像。我回头想想,其实他的所有极致我都不懂,应该是他有一次没钱请我吃饭,把我带到电子游戏室,边和我聊天边观察着边上的三台“老虎机”。我天真的以为他在等位,而结果是他选择了其中一台,赢了500大洋。晚餐时他告诉我,所有这些只是数字游戏,最关键的:只要是设计出来的,它都有漏洞(规律)。
大抵后面的这个才是偶像成立的真实理由吧!总不能去崇拜一个玩老虎机厉害的人吧!所以他的极致才成为正当的理由出现了。我们现在还经常讨论一下八字玄学和易经……对他来讲,都是数字或符号的排列组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