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某本女性期刊上有一篇以这个题目为标题的文章,喜欢,所以记得。
故事大概是这样,一个女生要给她的好朋友送行。坐在出租车里听到电台放江美琪的《那年的情书》,于是她让司机先开到音响店,买了这张CD。到达时,朋友已经收拾好东西,地上堆了一个纸箱,是朋友这些年和男友的信。她开始播放这首歌,整个下午朋友就在歌声中和她一起重新看那些信,回忆过去的时光……后来朋友如期离开,带走她送的CD,却把那些信永远留在这个城市里。
有些回忆会一辈子,并不需要纪念物的提醒。即使忘记了面孔,忘记了气息,忘记了经过,甚至忘记了姓名。而滤过岁月的停留,不正是我们收藏的最为珍贵的东西么?
回到我的文章题目吧,那年的情书,我收到别人的,再寄出我自己的。早已忘记是怎样的措词,什么样的纸张,用了哪支笔,承载了哪些期翼。我留下一些,自然放弃一些。记得了谁,又想不起谁。也许有人保存,也许没有,已没所谓。想念都是想出来的,不想也就没有可念了。
很喜欢故事里女孩的做法,该是记忆的,不该再纠缠在生活里。我也这样认为,虽然很难做到,我承认自己会回忆,因为往事的开头总是隐藏着甜蜜的假像,让人误以为是,然后一路倒走,看到的却都是败局。再马上Pas掉全部情意,以最快的速度微微一笑,这样成全记忆或许最美丽,也不算太难堪的面对过往的一切别离。
关于那年或某时,请再给我一分钟闭起眼睛好好去想想……也只剩微笑了。而当时的人,现在成了谁,又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