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1.职位分类标准不明确
  职业分类管理工作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上对公务员职位上的分类已经有了大致的规定,即综合管理类公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虽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已经有了法律上的规定,但是具体的标准却没有明确,每个职位类别分别都包括那些岗位,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和工作流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传统的公务员职位管理比较简单,对某个岗位仅仅是粗略的描述一下工作内容,对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则缺乏详细的描述,注重表面形式远远大于重视内容,这是公务员分类管理规范制定前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2.职务单一,滋生腐败
  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只有两种,即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最初设立非领导职务的主要是因为领导职务的数量毕竟有限,非领导职务的待遇也是能勉强令人满意的。但是,这种职务设置的方式发展到现在,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很多企事业单位开始重视增加领导职务的数量,而忽略了质量问题。其余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则开始想法设法要升到领导职务,但是领导职数大大少于非领导职数,腐败问题就会滋生出来,而且还会增加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污染了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3.聘任制公务员的待遇偏低
  现在公务员招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委任制和聘任制,委任制就是我们俗称的“铁饭碗",聘任制就类似于企业的合同制。在公务员招录中实现聘任制主要是为了发挥他们的鲶鱼效应”,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水平,与企业的招聘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是,有些地区的公务员聘任制完全没有发挥出最初设想的作用,虽然聘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都是一样的,但是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委任制公务员的差距非常大。虽然法律规定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保障制度与企业无异,但是聘任制公务员晋升空
间缺非常小,一旦聘期到期,这些人员的去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容易造成不平衡。
4.配套制度并不健全
  由于我国公务员在录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中还有不少的漏洞,导致在公务员分类管理中时常出现缺乏根据的行为。第一,现阶段我国公务员招录的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尤其是面试环节,容易出现人为干预的现象。第二,公务员被录用后没有根据他们所学的专业和个人能力分配到合适的岗位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第三,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不严格,很多程序都出现了流于形式的情况,无法准确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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