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个夏天,在路边的卖狗人那里看到了它,一只有黄白毛色的小狗,断奶不久,和我的小臂一样长,毛绒绒的实在可爱,不舍放下,于是掏钱,带它回家,取名乐乐。
一进家门,它在凉凉的瓷砖地上拱着鼻子,四处乱爬,不知道要干什么,结果在门口留下了第一滩印记。后来的一周里,我迅速制止了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还好,它很聪明,很快就知道哪里才是它方便的地方。
第一天的夜里,乐乐半夜醒来饿的哀嚎不止,我找遍屋里,只有馒头两个,睡眼朦胧中掰碎了,喂到它小嘴里,竟然来者不拒,丝毫不挑食,吃的津津有味。吃完后还是哼哼唧唧。无奈,抱它在枕边,挨着我的头,这才满足呼呼睡去。半夜醒来的我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
这件事一直折腾了我几天,乐乐像上了发条,到点哀嚎,后来我发现其实是我脑子不好,于是改变策略。入夜,备足了吃的在它碗里,哀嚎停止,爪子扒床的声音又响起,原来它还要在我头边安睡。唉,又想一办法,床边放一个矮凳,乐乐吃完喝足,舒展他的小短腿,笨拙的爬上矮凳,再爬上床,卧在枕边,还好自此睡安稳。
二
乐乐是个爱干净的狗,只在固定地方方便,吃东西细嚼慢咽,我觉得是嘴太小的缘故,乐乐胆小,小时候门外大声喧哗它便缩了身子,悄悄的溜到我脚旁卧下。乐乐不怕进家的人,见人就谄媚而上,摇头摆尾,有时还满地乱窜。乐乐见过的人都会记住,下次它见到还会兴奋异常。
下班回家,他分辨出你的脚步声,早早在门口等待,开门便欢心跳跃。换鞋时,可以看到又有几只拖鞋遭了殃,我举起拖鞋,见势不妙,乐乐迅速钻到沙发下不肯出来了,过了许久,见我没什么动静,这才露出脑袋,忽闪着大眼睛装无辜。我其实已经习惯,第一次我揍了它两拖鞋。后面我知道整天无人陪的它,只是无聊而已,于是释然。乐乐咬过鞋,咬过书,还咬过牙膏就当是自己刷牙了,这些都是它的天性而已。
三
春季万物复苏的季节,乐乐没有躲过犬瘟热,一种可怕的病毒。后来想想,其实病毒是可怕,但什么事都不能轻易放弃。乐乐在家无精打采,呕吐拉稀,送它去医院,3天仍然没有好转的意思,店主说看来没有救了。我抱着它辗转两家动物医院,也许上帝看我不忍放弃它,也许乐乐自己也心有不甘,才到世间这么短暂就漠然离开,又过了几天它坚强的挺了过来。医生说,得过这个病以后就不会再得了。庆幸自己和它的坚持。
乐乐鬼门关了走一遭,回来似乎长大了,开口吃第一餐就开始护食,喉咙里低吼吓唬我,我也不客气,顺手拿走了它的食物。
我说,要吃就好好吃,不吃我拿走。
乐乐懵了,呆呆蹲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想笑,看看还是算了。从此乐乐没有再护过食。这也算是我干的一件不好的事,护食,动物天性。可还是天不过人的干扰。人的力量还真大。
我想,我干扰小狗,可这世间何尝不是有无数的干扰和改变。
四
养了乐乐,便知道春的鲜明。
初春,它身上一把一把的毛在我衣服上找到寄宿的地方,屋里飞舞着它的毛。我时常给他洗澡,乐乐害怕吹风机,一听到轰鸣声,会找到任何可以钻进去的地方不再出来。所以洗后,自行甩干,再扔给它一条毛巾,它便裹着毛巾自行解决。。
乐乐吃东西很斯文,食量也少。小时候不吃宠物粮,我也实在是懒,没有精力给它弄吃的。再者吃人饭终究对于它不健康,它喜欢吃火腿,于是粮食火腿参半,不想它细细的挑了那些肉吃完,然后舔一圈嘴,满足的离开。好吧继续斗争,还是没有什么悬念,它败下阵来,不久就乖乖的吃起了粮食。也许它不会明白。可我知道,人最喜欢斗了,和天斗,和地斗,和万物斗。斗的失去了敬畏。有时候顺其自然会好一些吧。
乐乐和我生活了六年。
我习惯了它每一天的迎接,
习惯了它的爪子在地上的划拉声音,
习惯它夜晚悄然跳上床边卧在脚边,
习惯了它做错了事瑟瑟发抖的可怜。
什么都熬不过时间,时间到了什么都会过去。人与宠物如此,人与人之间也如此。
我搬家的时候没有带走乐乐,乐乐继续留在那里,他熟悉的地方。朋友继续陪着它,也是他们相互陪伴。期间我回去过几次,乐乐见到我,发挥它的极致,疯狂在屋里乱窜。乐的浑身发抖。朋友照顾的很好。
见他的时候又是初春,我走的时候,它的毛还是眷恋的不忍离开我的身上。好吧,就这么眷恋着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