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拿快递,戴手套时,忽然发现我的手套大拇指破洞了,毛线磨损得断了线,回来我就用针线按着毛线头穿起来缝好了。哈哈,我用行动诠释了“敝帚自珍”这个成语的内涵。
这双手套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是我大姐当年给我织的。二十多年前,大姐的一帮好姐妹兴起了织毛活的热潮,大姐和她们学会了织手套,织帽子,然后就给家里所有人都织了手套帽子。还用钩针钩拖鞋,也是每家都有好几双。除了送给家里人,大姐还送了亲戚朋友好多。
我最喜欢这副手套了。记得大姐刚给我时,我就很喜欢,天冷一点就戴着它。有一次和同事一起去别的学校听课,中午休息去逛超市,结果回到学校才发现手套不见了。当时,同事劝我,不就是一副手套嘛,再买一副就行了。我告诉她,那是我姐姐给我织的,丢了太可惜了。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返回超市,跑到购物车那里,果然手套静静地躺在了购物车里。我还记得那时激动和兴奋的心情呢。
再后来,学校搬了新校舍,上班离家近,也不用骑自行车,冬天戴的手套都是买的,薄的厚的买了很多,几乎把这副手套都忘了。带瓜瓜那三年也不用戴厚手套,直到瓜瓜上幼儿园后,我可以坚持晨练了,天冷了,我又想起这手套了,于是找了出来,戴着它特别暖和,手暖心也暖。
大姐看我戴着它,特别感慨,既感慨时间的匆匆,又睹物思人。当年,我们的妈妈也特别喜欢戴姐姐织的手套和帽子,妈妈戴的手套和我的这副一个样式、一个颜色。而今,妈妈已经离开我们八年了,虽然我们心里的伤痛已经被时间治愈了,但是那种思念,深深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常常被听到的一句话、看到的一件东西给唤醒。
现在气温回升,冬天也很快就过去了,不再需要戴这副手套了。手套的毛线已经不结实了,也戴不了几次了,但我仍然不会扔掉,就像我还保留着妈妈给我做的那个小褥子一样,我要保留着它,它身上有岁月的痕迹,更有我心底里抹不去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