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因: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我们正处于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型期;也就是交易的对象从熟人,扩展到陌生人。在我的原则中,交易毋庸置疑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一切价值源于创新和交易。而在交易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了建立信任,发展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包括了重复交易,第三方背书,通过增加附加成本发信号,通过沉没成本、人质、抵押发信号,担保、延保、共享合同。当信任基本建立,就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来进行交易。
意会原则
契约是什么呢?包括了契约的双方,约定的事项(包括时间、交易内容、违约的惩罚)。契约是不可能完备的,也就是说默认存在一些约定俗成的条款——这就是意会原则。
平衡双方
为什么签订契约?因为交易双方存在强弱关系,而且长时间的交易会使得交易双方强弱关系发生变化。举个例子,你要盖一栋三层楼的房子,这时候你是强者,市面上很多建筑团队都想赚这个钱,你可以将价格压得很低,比如100万;而当房子开始修了,建筑团队就成了强者,就可以要挟加价——敲竹杠,一百万不行,要一百二十万,否则不给你修了。所有的自由契约都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强弱关系,由此来促进交易的进行,使得双方获得双赢,达到收益最大化。记住要和平等相区分,世界上没有平等,我们追求的是共和。
互相认可
怎么签订契约?首先,提升自己的被信任度,也就是提升自己的履约能力;其次,分析对方的履约能力;最后,分析强弱关系随着时间的变化,由此来添加条款。
有效违约
契约签订后也并非要完全履行——有效违约。当事件遇到意外,契约的履约会造成双输局面,这时候就应该放弃履约,这样才能损失最小化。当然了,在单方面被迫签订的契约,常常也会引起违约,这个有没有效果就要看情况了。
缔约自由
最重要的一点,争取缔结契约的自由。因为自由交易都是双赢的,但是肯定是有人输了;为此,那些人会出来阻挠交易的进行,造成社会成本上升。举个例子,单从经济角度上看,美国的各种贸易保护政策直接伤害了交易双方——出口商、进口商,进而伤害了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只能买性价比更低的本土货;但是,这使得本地生产者获取了收益。
契约精神,并不是什么诚信、平等、自由,而是有效、平衡、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