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一些未尽的事,和一些想说的话》(结束语)


  几天前,我是下了一些决定的,也没必要都摊开来说,决定了就去做好了。

  我对写作这事应该是热爱的,虽然这几年工作,疏忽了许多,但我肯定我自己还是喜欢着。这几天都有坚持练笔,字数不多,每天都600字左右,却是用了心的。很多人都说随笔,我也不愿真的太随意。

  每天脑海里,闪过难以计数的片段,这些片段关于过去、关于现在,也关于未来。我想选一些有共性的片段,也就是可以形成一个主题的,写一些或长或短的故事。每天都写一些,让自己慢慢想起对文字的感觉。

  这几天想写的是关于寻找写作的初衷的,最初起名叫《回归质朴,寻找初衷》,后来觉得这名太正统了,感觉像作报告一样,后来便改了叫《写下一整个青春》,是觉得自己的初衷就在这青春里,想写一些在那些年里,对我的写作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和事。

  一篇文章又怎么说得完一整个青春,现在也离的久远了,我也无法清楚的忆起。



我只记得,当年同桌看的那本《新概念文集》,这本书我到现在都留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我的标注和感受,那是我向往写作的开始,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因为喜欢。

高考写作文的时候,我的犹豫,我想用自己的方式,用属于我认为的青春的文字,完成那个仪式。但我退却了,我用了传统的议论文。这是我心中的伤和遗憾,我觉得背叛了自己的梦。

那个我生活了四年的城市,我留下了太多记忆,但关于写作的事,却很简单。我又厚着脸皮开始写,然后怀疑自己。文中望雨的那句话,其实是我写给自己的,当时她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有力量的从来不是岁月本身,而是岁月中的我们。

后来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写的便很少了。因为职业是老师,所以每天备课和做题,基本占用了上班和下班的时间。大多都是看书,却很少再动笔。

关于青春有太多未尽的事,以后我可能还会再写些其他的,因为青春二字承载了太多的故事,那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与我而言,写作是神圣的,所以要有仪式感,要有始末,更要有结束语。就像这篇结束语,如果不写,就好像并没有跟它好好的说再见一样。我珍重每次离别,无论是对人对事,还是面对这些文字,我都想多花些时间来道别。

未来的某天,我们才能更好的相遇。

(关于《青春》这篇文章打算晾晒几天,在放在一起重新修改一次,这是鲁迅先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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