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抓她,但是,你没权力打她。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在a商场卖鞋。
那天,商场的人不多,我和旁边摊位的妹妹唠嗑。不一会儿,过来几个商场保安拽着一个三十左右岁的女人进了保安室。
我旁边的妹妹说,又抓住一个偷鞋贼。说到这里她睄了一下自己的鞋摊,一惊一乍地说,我也丢了一双鞋。我们去看看。
我们来到保安室,商场那个最俊,最会来事儿的小保安一个人,拽住那个女人的头发连踢带打。还不让那个女人哭叫。
我旁边摊位妹妹说:“活该!偷鞋贼打死都不解恨!”
小保安听旁边有人加油,打的更来劲。
我上前说:“她偷东西有法律制裁她,你可以抓她,没权力打她。你把她打坏或打死,你得负法律责任,商场不会管你。她偷东西不犯死罪,就是她犯死罪你没权力打死她。”
听我一说,他停下手。
回到摊位,那位妹妹说:“你管那事儿干啥?偷鞋贼太可恨了。”
“我也恨,小保安如果把人打坏是有责任的。”
小保安从那以后,辞退了保安工作,在商场租了个摊位,和女朋友一起卖鞋。过了一段时间,听别人说,他和女朋友黄了。原因是,他和女朋友一吵架就打女朋友。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看见小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