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会在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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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我叫春雪。春天的春,雪花的雪。

  

  我有一条德国牧羊犬,叫做春天,还有一只黑色的猫,叫做雪花。

  

  我喜欢整天整天的宅在家里,整夜整夜的不睡觉,白天困了,就睡,晚上醒了,就看碟,听音乐,看恐怖片,听鬼故事,饿了,就整袋整袋的吃薯片,渴了,就整瓶整瓶的喝可乐。他一次来到我家里,看了一眼,满眼嫌弃,你还是个人吗?我无所谓地耸耸肩,是喽。

  

  我的改变是从认识他开始,准确的说,是从爱上他开始。

  

  我开始喜欢晚上睡觉,晚上10点准时躺在床上,睡前喝一杯牛奶。每天7点准时起床,起来先喝一杯柠檬水,然后出去跑步一小时,回来吃早餐,早餐每天不重复。中午一定要睡一个小时,开始不习惯,后来习惯了,并且一直习惯到现在。每天不能吃薯片,不能喝可乐。要吃蔬菜,吃五谷杂粮。慢慢的,我终于变成了杂食动物,变得不是我,不是从前的我。

  

  这样规律的生活我竟然坚持了五年,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今年是第六年的开始。

  

  五年,我去过很多地方,爬过最高的山,走过最陡的路,喝过最冰的水,吃过最辣的菜,住过五星级酒店,也曾以天地为家,看一整夜的星空,说一整夜的情话。以前,我昼夜不分,现在,我曾站在山顶看过日出,也看过璀璨星辰。以前,我不知道中国有八大菜系,现在,天下美食尽收我腹。以前,我没有离开家百米的距离,现在,山川河流都曾到此一游。当然不是我独自一人,还有他,一条狗,一只猫。

  

  生命如此,有何遗憾。

  

  我们应该只差一所城市,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以前,我不喜欢猫,也不喜欢狗。他偏要买,还取了名字,雪花,春天。我说那不是我的名字,他贱兮兮得笑着说,对啊,因为你们是同类啊。哼哼,口出狂言,换来我的一顿毒打。

  

  现在,我是一名称职的铲屎官,每天晚上会去遛狗,风雨无阻。

  

  以前,我以为我拥有全世界,可惜,这是一场梦。

  

  他带给了我全世界,最后却抛我一人,留在他给我的世界。

  

  他是一名画家,很棒的画家。他的脸很白,眼睫毛很长,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和白色的鞋。

  

  其实他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很有男友力的男生,小麦色的皮肤,和打完篮球的一身臭汗。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燥热的夜晚,那是一年最热的夏天。我碰到一件很伤心的事,于是很想死。可是我又很怕。我站在三楼的阳台上,我觉得这样跳下去肯定不会死,骨折,瘫痪,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我又恐高。割腕,我又怕血。好吧,我承认,我很怂,什么都怕。就在我站在阳台哆哆嗦嗦犹豫的时候,突然楼下有一个穿一身白色衣服的男生抬头,笑着对我说,同学,能帮我叫一下隔壁宿舍的顾雨吗?我看了他一眼,不认识他,没有理会,而他好像认定我会去叫,一直在看着我,一直在等,算了,还是帮他吧,我去了隔壁宿舍,而她并不在,我以为告诉他,他就可以走了,他的眼神真诚地再一次望向我说,我给她买了东西,你能不能帮我放到她们宿舍。这是在逼我吗!我不认识他,怎么这么烦,他刚想再一次开口说话,我的脚步声就从楼上传到楼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想帮他,可我就是这么做了。或许,我们从这一刻就开始了。

  

  那时我大一,那天晚上有开学晚会,那时我20岁,父母离婚已有10年。那一天的前一夜,我最亲爱的姥姥去世。

  

  我和他,就在那一天相识。一个不完美的初遇。

  

  有开始,就有后来。是的,我们就像普通的校园情侣。牵手,亲吻,做爱。

  

  父母在学校附近给我买了一套房子算是他们多年在国外没有时间照顾我的一种补偿。大二,我们在这所房子里开始了我们的同居生活。那时候的每一天,都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后来我们有了两个新朋友,春天,和雪花。

  

  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跑步,一起遛狗,一起画画。他的专业是美术。

  

  放假我们会出去玩,到处走。

  

  大学永远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不会为钱发愁,我们有充裕的时间,我们可以想做任何事情。然而,美好的事情总是过得很快。

  

  四年转瞬即逝,大学即将毕业。我们也开始找工作,可惜刚开始并不如意。我们习惯了在学校里的无忧无虑,所以初步进入社会屡屡碰壁,也渐渐地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我说晚上要一起看电影,他说他要去加班,我要去逛街,他要去加班。他总是忙,于是我们总是吵架。

  

  他说他要给我最好的生活,所以他每天加班努力赚钱。而我需要的是他的陪伴,因为我已经需要他整日整夜的陪伴。

  

  他说他是为我好,我说我不需要你这么累。他沉默,而后,缓缓地说,我们需要买盐买米,我们得生活。

  

  努力并不会轻易成功,现实常常事与愿违。

  

  现状很难改变,他想到逃避。我认为是这样。他说他要出国深造,我同意。

  

  就这样,我们中间隔着大西洋,维持的只有短暂的几句问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不想去找他,因为我觉得他已经不在爱我。

  

  尽管我的生活,还是他教会我的生活,我的世界,还得他送给我的世界。

  

  后来,他回国,我偷偷去接他,打算给他一个惊喜,也许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可惜最后,我还是没有走上前去。

  

  我想,他是真的抛弃了春天,抛弃了雪花,抛弃了我。我看见他身旁有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我把房子卖了,抱着猫,牵着狗,我觉得我应该离开了。

  

  (二)

  

  我有一个很深爱的姑娘,她叫春雪。春天的春,雪花的雪。

  

  我还有一条德国牧羊犬,叫做春天,还有一只黑色的小猫,叫做雪花。

  

  这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开始她很不喜欢,慢慢的接受了这两个可爱的小动物。我知道,她一直很孤单,所以我希望有更多的温暖陪在她身边,养一条狗,可以保护她,养一只猫,可以陪伴她。

  

  她笑起来很美,但却不怎么喜欢笑,也不怎么喜欢说话。她很瘦,黑眼圈很严重,很像非洲的难民。

  

  为了让她笑,没事的时候我就给她讲笑话,尽管有点冷。她不喜欢吃饭,饿了只会吃薯片,为此我学会了做饭,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做饭,她不喜欢喝水,渴了只会喝可乐,所以我把冰箱的可乐全部扔掉,每天晚上给她热一杯牛奶,早晨给她旁边放一杯柠檬水。她喜欢昼夜颠倒,为了纠正她错误的生物钟,我陪着她整夜整夜的失眠,然后慢慢给她讲睡前故事,慢慢哄她睡着。她身体素质很差,每天我都会叫她七点起床去跑步,开始她很难坚持,我就拉着她跑,她总喜欢宅着,我就带她到处走,陪她看日出,看星星,看月亮,陪她爬山,陪她去看远方。

  

  第一次去她家里,一片狼藉,正是白天,而她却睡眼朦胧。我笑着和她开玩笑,说你还是个人吗?她撇撇嘴很无所谓。我转身佯装去厨房给她做饭,只是不想让她看见我微湿的眼眶,我真的心疼这个姑娘。

  

  其实当时我本是想说,以后我来照顾你,话到嘴边,却已哽咽。我发誓,我一定用命来疼这个姑娘。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大一,感觉晚会无聊打算随便走走,却看见她在三楼阳台哆哆嗦嗦站了很久,难道她想跳楼,这个想法太大胆,有点不切实际,可是当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觉得这个姑娘有事。走到她楼下,为了和她搭话,骗她说我要找一个同学,还好当时有一个认识的老乡。她显得有点不耐烦,可是最后还是帮了我。她一定心地很善良。

  

  之前我很不相信这四个字,但是现在我相信了,一见钟情。

  

  俗套的追爱过程就不啰嗦了。总之,我们在一起了。并且同居。

  

  其实这让我压力很大。我是一个男人,我要对她负责,我有权利养她,我要让她开心幸福,我要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

  

  世界过的很快,我们已经在一起四年。当时我发誓,我一定要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将来娶她。

  

  毕业意味着失业,工作很不好找,已经不好意思再向家里伸手要钱,而我首先遇到的就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我需要赚钱来养我将来的新娘。

  

  我知道她家里的条件很优越,但是我想通过自己的能力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让她每天都做无忧无虑的公主。于是,我拼命的加班,拼命的努力。

  

  事情并无两全,我陪伴她的时间就会减少,可是她想我每天都陪在她身边,我也想。可惜,我们总在吵架。

  

  我想没关系,我想我快点努力应该就会快速稳定,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我们就可以像以前一样幸福。

  

  事与愿违。工作并不顺利。

  

  于是我想到出国深造。

  

  国外,我日夜不分,不停地画,不停地画,我必须努力,必须成功。

  

  还好,最后总算不是太失望。我马上回国,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现在,我却找不到她了。

  

  (三)

  

  后记

  

  我叫白雪,我爱上了一个男生,他脸很白,眼睫毛很长,很爱穿白色的衣服和白色的鞋。

  

  我是在国外求学时认识的他,他话不多,每天只知道画啊画。开始一度觉着他肯定是个呆子。

  

  他从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去泡吧去开Party,也不交女朋友,我还以为他是Gay。

  

  我养了一只猫,叫做洋葱。很白很白的猫咪,有一次不小心跑丢了,我找了很久,终于在他写生的地方找到了它。他对我笑了笑,说,他也有一只猫,只不过是黑色的。因为一只猫,我们认识了。

  

  我一度认为这就是缘分。

  

  我总是想去找他,想和他一起吃饭,一起聊天。我很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可是他真的很忙,到处跑,到处画。有时候我也不清楚他去了哪里。

  

  也许越是这样得不到,看不见,越是神秘,也越是着谜。

  

  毕业典礼上,他的结业作品叫做:阳春白雪。我内心窃喜,他一定是喜欢我的,要不怎么会把我的名字作为题目,至于阳春嘛,有点像猫的名字,洋葱。也许这大概是他纪念我们的初遇。

  

  最后我才发现,这是一场空欢喜。

  

  他毕业了,我看见他脸上从未有过的笑脸,我笑着去祝贺他,还没来得及表白,他却先说,我终于有能力养她了!

  

  在后来的聊天中,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有女朋友,她叫春雪,阳春白雪的春雪。

  

  想说的话一直没有说出口。

  

  我们一起回国,到了机场,客套地祝贺。希望他们幸福。之后,各走东西。

  

  (四)

  

  有人说,我们终究是一个孤单的个体,从生到死。而让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在这条路上终归不是一个人走,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呵护你,照顾你,爱你,守望你,敬仰你。无论你是谁,总会有人爱你,视生命一样爱你。只是,也许有时你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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