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掀起广大网民的热讨,一股清流在广大的群众散开,他的热播即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剧中的老戏骨们的演技征服我们8090后,而在这里我们要讨论的是我们的公信力是否被透支。
前阵子的辱母案,到现在的泸州事件,我们对法律的认识一次又一次的刷新,我们对公安部门的认识一次又一次刷新。我们的公仆是保护我们的安全,还是伤害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法律保护的是何种价值,何种权利。在《人民的名义》中有一句话:干部虽小,可他代表的是国家,代表着党和政府。
有句老话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但要是许多粒老鼠屎,这个汤的锅底本身就是坏的。耐人寻味的是这些老鼠粒是怎么进去这锅汤的,是有人故意放进去的就要恶心人的还是放进去时候是好的但这个锅的各种食材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呢,是人有问题还是体系有问题呢,答案不一但应该值得深究。
为什么近些年来人民群众对法律,对这些公信力痛恶至极,本应该是保护我们的,却总是伤害我们的情感。
这个清明节,家里有位老人不幸摔伤住院,我在陪床的同时听到邻床一位病友的丈夫和其朋友的对话:
A:你们这个事故处理了吗,嫂子怎样了,警察怎么说?
B:这不等着对方来话吗?我们不急,他们属于肇事逃逸,咱们不怕。警察意思是私了
A:你们找律师了吗,问好情况,别到时他们不认账,最好找个律师问一下。
B:找啥律师,律师谁给钱多向着谁说话,再说花那份冤枉钱,他们是肇事逃逸,我有录音。
本人是学法律的,本想了解个情况但又怕学艺不精耽误他们,所以只是默默听着。心想我心心想念的法律行业怎么这么招人恨呢。
想起来开学的老师第一句话:法律是为一定阶层服务的。有点跑题但有感而发!
对于辱母案,我们争论的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哪种价值,我们激烈的讨论是不同价值观的碰撞,我们的公安部门在那时又发挥了什么样的价值,为什么总是在事后才发现公权力的不作为,而这次的泸州事件为什么又一次出现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