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深爱着兰州这座城市。一直都觉得它是我想要生活的那种类型的城市。不富裕不贫穷,不高不矮,不松不紧。你可以自由地穿梭在大街小巷中,它不会挤扁你,也不会给你空旷之感,让你毫无安全感。它就是这样和蔼又可亲,可以容纳容忍很多人。而我每次都离他远去。
小时候我们住在兰州的大院里,我妈是个非常勤快能干的人,每天起的很早很早,每当早晨的人们吃过晚饭陆续出了们上班去,打工去 ,我妈把里里外外的大院已经打扫得非常干净了。所以深得房东的喜欢。当然我更不能例外。我几乎每天要吃房东家一顿饭。尤其是他们家的姐姐,叫方琳。总带我出去吃冰棍,那种冰棍叫504,用纸皮包着,一个三毛。对于我来说,那绝对是美味。后来长大了,我妈问我,你记得你小时候有一天,让房东家的姐姐陆续给你买了七个雪糕,然后还不知足,被姐姐罚站在大门口吗?说实话,我真记不清了。但它总带给我一种幸福美丽的心情。之后我们家就搬走了。一直到我长大了,我去参加大姐的婚礼,碰的很巧,那天房东姐姐也也在同家酒店参加另一个婚礼。我妈拉着她的手走到我跟前,介绍了很久(因为大概有十年没见了),她高挑的身材,戴着眼睛,精干的短发,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亲切。她已经结婚,成为一个妈妈。但邻家大姐姐的感觉依旧。回家后,我第一次在本子上写下方琳两个字,在心里默念,她的名字真的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