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说一说沟渠里抛尸的那桩案子以及相关的另一起案件。这俩都不算是灵异故事,但还是有点令人唏嘘。
第一个案子,具体年月不明,不过肯定是发生在六十年代。我们老家管山洪冲刷出来的沟壑叫“灌眼”,前面一个故事也提到过,这玩意儿在军事地形学里叫冲沟,有深有浅,因为有大水漫过,里里外外都会长满荒草,所以里面藏个人的话,不扒拉开根本看不见。
有这么一天,村民们下地的时候在一个灌眼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干的就剩皮包骨了,是真正的皮包骨,不是形容面黄肌瘦的那种夸张修辞。虽然尸体脱水严重,但还是能看出死者是个老头,身边放着半瓶农药。比较诡异的是,死者的俩眼珠子都没了。按理说,脱水状况下,眼球再怎么干瘪萎缩,也是会留在眼眶里的,目测是被故意挖掉了。
尽管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表明死者身份的物品,但村民们都很笃定,这是某村的陈老头,大伙都认为凶手就是死者的老婆陈老太太和大儿媳。陈家长子早亡,这婆媳俩跟老头宿怨已久,十里八乡都是知道的,而且大家最近几个月都没见到陈老头,两边一对照,破了案了,派出所上门一询问,婆媳俩就全撂了——俩人合伙把老头打死,当晚借着夜色掩护,把尸体搬到很远的一个灌眼里(都到其他村的地盘了),然后伪装了服毒自杀的现场。老头的眼珠是二人抛尸之前挖出来的,当场扔灶膛里烧了。
老头有俩儿子,刚才提到过,陈家老大早亡,留下一儿一女,而他的二儿子则在兰州当兵,接到信后请假回家,要告他妈和大嫂。就在这个时候,他舅舅就来了,一通好劝,大致意思是——你把你妈和你大嫂告了又能怎么样,你爹不照样活不过来么?她俩给判了枪毙,那你大哥留下的那俩孩子不只能你带了吗?你愿意给自己找这么俩累赘?
听听,这老头,好一番巧舌如簧,马教主996福报也不过如此罢。老二被说动了,最后撤了诉,那婆媳俩就给放回来了。咱也不知道那个年月的法制建设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按理说,故意杀人一经发现,就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存在受害人家属撤诉就能不追究的说法,这都新中国了,怎么还兴民不举官不究、皇权不下乡的老一套呢……
再说说这件案子里凶手挖死者眼珠的动机。
据两名凶手交代,他们是害怕死者眼底留下她俩的影像,被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出来,所以抛尸之前才销毁了眼珠。
这说法玄乎不?其实也不算玄乎,我第一次听说是在2005年,上六年级,那年儿童节又得了三好学生(哥们儿小时候还是祖国的一朵好花儿),奖品是一本儿童科普书,书里提到过这种技术,美帝做过实验,死者的视网膜有时确实会保留生前看到的最后影像(我估计得死的够安详才行,死不瞑目的那个,瞳孔一散,有啥影像也都曝光了),不过提取出视网膜后,影像会在十秒内消失,所以想恢复的话,动作得快。
但我认为这种技术在那个年月的乡派出所、县公安分局、市局,甚至省厅、公安部都是不存在的。既然如此,那两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凶手怎么就能想到这一层呢?这就关系到更早时期的一桩凶案了。
下面这桩案子还是发生在计划经济时期,所谓计划经济,对我们个人来讲,就是买东西得上供销社,像粮食、布匹、糖、煤这些生活物资,只有钱没有票是买不到的,你要是仗着家里趁钱,没票还想硬买的话,也别去供销社,容易让人当成投机倒把份子给举报了。那上哪儿买呢?就找投机倒把的,相当于上黑市买。

我们老家那一片当时就有这么一位倒爷,我们当地叫“板客”,是个老回回。可能大家印象里的倒爷都活跃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双轨制经济时期,靠着人脉关系倒腾出各种计划内商品然后高价出售来发财,什么特供茅台啊、纪念版手表啊、内部录像啊,有啥倒啥,现在淘宝上卖军品的那些店就走的这个路子。其实改开前也是有倒爷的,他们一般都照着一样紧俏货死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专业面窄”。咱们说的这位板客就是专门倒卖粮食的,又扯多了,回归主题。
咱就按我们家乡的习俗,称呼他为老回回罢。别看我们老家是典型的黄土丘陵地貌,但二百里外就是黄河,当年没有那么多地级市、县级市,行政区划跟今天差异有点大,像我们区,现在归甘肃省白银市管,当年却隶属于靖远县,而现在属于白银市的靖远县当年则直接归兰州管。靖远县境内有黄河流过,河水冲击形成了十万亩旱平川,但相比靖远那边的河滩地来说,我们旱地的粮食产量还是可以的,三年灾害虽然也挨饿,但愣没饿死人,跟天水秦安县吃死尸的惨状一比,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老回回的日常工作就是蹬着一辆二八大杠,在我们这边的十里八乡打游击,找门路收购余粮,然后驮去靖远出手。为什么说是打游击呢?前面也说了,那个年月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分子,各村都有民兵,抓住就送去劳改,这不就得打游击么,可谓是自古富贵险中求。
老回回每天腰里揣着好几千块现钱,那辆二八大杠的载重能力也被他发挥到了极致,除了俩轱辘和车座子,露出来的地方几乎都让麻袋给压满了(我寻思压麻袋是不是就是搁这儿来的……),就这他还能骑着走,就是有一个陡坡蹬不上去,好在附近老有小孩玩,他每次都给小孩们塞个一毛两毛的,让他们帮忙把车推上去。
常言道,入得山深终遇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合该老回回大限将至,他每天这么揣着巨款招摇过市,早被某村一个二溜子给盯上了。有这么一天,二溜子拦下了老回回,说,“我们村有户人家私下里囤了不少粮食,怕是有好几百斤,托我打听销路来着,你有没有兴趣啊?”
老回回闻言大喜,推着自行车就跟二溜子回村。快到地方的时候,二溜子说,村口有民兵放哨,咱从后山绕进去。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回回这时候早昏了头了,跟着二溜子到了村后的山梁上,全没察觉一路上越走越僻静。二溜子一瞧四下无人,掏出刀子就把老回回给攮死了,抢了他怀里几千块钱跑了,粮食和自行车目标太大,就没动。
结果没几天,警察就找上门把二溜子给抓了。对外的说法是——技术部门揭下了死者视网膜,从上面提取到了二溜子的影像……也不知道是警方故弄玄虚放出的风,还是坊间传闻,反正把乡民们唬的一愣一愣的。但我的猜测是,二溜子那天一路把老回回引到现场,青天白日的肯定让人瞧见了,警方就是为了保护目击证人,才放了这么个烟幕弹,顺便还能震慑一下犯罪分子。谁知道这损招终是没能唬住陈家婆媳,这俩货信倒是信了,但人家直接把死者眼珠子给掏了,也是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