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住在大杂院,清晨总是伴着炊烟和锅碗瓢盆的交响。老婶早早给汉舅舀起稠稠的2大碗白粥,汉舅吃早餐的时候,妈妈也开始给我们做早饭,其他的邻居也陆续做起了早饭,如今回想起来,都荡漾着幸福的味道。
汉舅在糖厂上班,在以前那是一段非常远的路程,骑单车好像要接近一个钟头。老婶疼爱她的儿子,不管冬夏,天天5点起床生炉子,早早煮好稀饭,然后舀起2大碗稠稠的白粥放凉。冬天的早晨,醒来总是看到汉舅呼呼的吃,呼着热气,一下子把胃唤醒。院里的邻居大多都是稀饭就咸菜或者各种腌制小菜,妈妈却不让我们这么吃。她买来2毛钱的豆腐,或煎或煮,偶尔加点肉末或虾皮给我们吃。妈妈说:早餐要吃好,就咸菜一下子肚子就饿;外头买的东西一定要煮过才能吃。邻居说我家穷讲究,其实我也很羡慕别人家能吃点咸菜什么的。
好好吃早餐,对于现在的都市人来说像是一句口号。半夜不睡清早不起成了习惯,睡眼惺忪爬起来,急忙梳洗赶车,路上随便买个面包牛奶解决。很多父母会给孩子几块钱,让小朋友随便找个小吃摊对付。
或许是受妈妈的影响,我不喜欢在外吃早餐,也不喜欢把早餐带到办公室。穿着整齐挤在小吃摊吃早餐,感到浑身都粘上了气味,带着这身气味来到职场很不礼貌。如果吃着吃着,刚好碰到同事也感觉不自在。
其实做个早餐并不难,只要提早20分钟就够了。我和妈妈一样注重营养搭配,根据季节变换做适当调整,也会根据家人的口味做着大家喜欢的。相公是标准潮人,一定要白粥+小菜。以前他说在外面吃有好多的小菜,他喜欢到外面吃,慢慢地他也不去外面吃了,说出种种的缺点。当然,这是我最高兴的事。每天都愉快地做早餐,好好地坐下来吃早餐。
一家人准时围在餐桌前,那是最快乐的事。分开吃也没关系,我已习惯准备多样化,只要在家吃,然后帅帅的、美美的上班去就好。早餐于我,不仅仅是填饱肚子,它更是一种开启美好一天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