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CSS样式表的建立和优先级
1、CSS样式表的建立
方法一:内部样式表(嵌套在页面中)
<!-- 使用style标记创建样式时,最好将该标记写在<head></head>之间 -->
<style type="text/css">
/*css语句*/
</style>
方法二:内联样式(行间样式,行内样式,嵌入式样式)
<标签 style="属性:属性值;属性:属性值;"></标签>
例如:
<div style="width: 100px; height: 100px; background-color: green"></div>
方法三:引用外部样式表文件
步骤1:外部样式表的创建
步骤2:外部样式表的导入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全名" />
说明:
使用link元素导入外部样式表时,需将该元素写在文档头部,即<head>与</head>之间。
rel:用于定义文档关联,表示关联样式表
type:定义文档类型
2、CSS样式表的优先级
内联样式表的优先级最高
内部样式表与外部样式表的优先级和书写顺序有关,后书写的优先级别高。
第二节CSS常用选择符和权重
1、CSS语法
CSS语法由两部分组成:选择符、声明
语法:选择符{属性:属性值;属性:属性值;}
h1{color:red;font-size:14px;}
说明:
1)每个CSS样式由两部分组成,即选择符和声明,声明又分为属性和属性值;
2)属性必须放在花括号中,属性与属性值用冒号链接。
3)每条声明用分号结束。
4)当一个属性有多个属性值的时候,属性值与属性值部分先后顺序。
5)在书写样式过程中,空格、换行等操作不影响属性显示。
2、CSS常用选择符
选择符表示要定义样式的对象,可以是元素本身,也可以是一类元素或者制定名称的元素。
常用选择符有:
类型选择符(标记选择符)、类选择符(class选择符)、ID选择符(id选择器)、伪类选择器、群组选择符(集合选择器)、通配符(*)、伪对象选择符、包含选择符(后代选择器)
1)元素选择符/类型选择符(element选择器)
语法:元素名称{属性:属性值;}
说明:
元素选择符就是以文档语言对象类型作为选择符,即使用结构中元素名称作为选择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所有的页面元素都可以作为选择符。
用法:
如果想改变某个元素得默认样式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当统一文档某个元素的显示效果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2)ID选择符
语法:#id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当我们使用id选择符时,应该为某个元素定义一个id名
起名时要取英文名,不能使用关键字(所有的标记和属性都是关键字)
一个id名词只能对应文档中一个具体的元素对象,因为id只能定义页面某一个唯一的元素对象
最大的用处:创建网页的外围结构。
3)类选择符(class选择符)
语法:.class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当我们使用类选择符时,应先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类名称
class选择符更适合定义一类样式
4)通配选择符
语法:*{属性:属性值;}
说明:
通配选择符的含义就是所有元素,常用来重置样式。
5)群组选择器
语法:选择器1,选择器2,选择器3{属性:属性值;}
说明:
当有多个选择符应用相同的样式时,可以将选择符用“,”逗号分隔的方式,合并为一组。
6)包含选择器
语法:选择符1 选择符2{属性:属性值;}
说明:
选择符1和选择符2用空格隔开,含义就是选择符1中包含的所有选择符2
7)伪类选择器
语法:
a.link{属性:属性值;}超链接的初始状态
a.visited{属性:属性值;}超链接被访问后的状态
a.hover{属性:属性值;}鼠标划过超链接时的状态
a.active{属性:属性值;}鼠标按下时超链接的状态
说明:
当这四个超链接伪类选择器联合使用时,应注意他们的顺序,正常的顺序为: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错误的顺序有时会使超链接的样式失效
为了简化代码,可以把伪类选择器中相同的声明提出来放在a选择符中
例如: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表示超链接的三种状态都相同,只有鼠标划过变颜色。
3、选择符的权重
CSS中用四位数字表示权重,权重的表达方式如:0,0,0,0
类型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
class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id选择符的权重为0100
属性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类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元素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包含选择符的权重:包含的选择符权重值之和
内联样式的权重为1000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000
当不同选择符的样式设置有冲突的时候,高权重选择符的样式会覆盖低权重选择符的样式。
相同权重的选择符,样式遵循就近原则:哪个选择符最后定义,就采用哪个选择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