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否可作为女性上升通道的主要弹劾手段之一?

作为一个深谙职场不站队的平民,我觉得能有十年期限已经算是大限了。在此之前我只是一个单纯的个体,所以心里没有软肋才会呈现出被偏爱的总会有恃无恐。只是等到了后来的后来,我才明白了质量守恒这个定律是真的绝无仅有的真理,任谁都没有动摇它的余地。有得就会有失在未洞察事情原委时不好作出决定,只是在一方土地人与人交叉发生的社会活动总是未能如愿坚持初衷。而那些因为动摇所产生的坍塌,以此为对峙的对方一定会感觉的到并由此给予一部分相应的好处即我们所理解的赔偿。那么这也就是一种在不断从事社会经营活动中的改变其主观能动性,通过改变这种主观能动性的方式来产生使其经营者盈利的变现。你说这像不像是旧社会时的奴隶制制度,奴隶主花钱找奴隶为其干活的方式。


我并没有抨击的意义,因为对于这个过渡时期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可谓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胜利。那么在职场这个赛场上既可以理解为公平也可以为不公平,因为这是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上来看这个问题。只是那个质量守恒定律的总和为一告诉了我,有些东西的扩充融进来了,那就总会有一些地方被挤兑出去了。只是身在其中的自己未能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看得清自己丢失的是会不会让自己遗憾。

那么在明白了这个质量守恒的定律为一的前提下,那么我们是否也就可以理解为除了上学时的公平是可以量衡的。剩下的就是通过各种各样手段的不断拉扯,那就是对方是在心甘情愿下还是非正常意愿下的资源的承接与转让。所以那些可以称之为放在台面上的就叫规则,而那些较为隐晦的地方就被称之为了潜规则。例如过度的体恤员工,无微不致的关心到其私生活就会被贴上潜规则的标签。如果在这样的情况情势下被关怀的一方拿到了实质的东西与帮助则会助长社会风气的传播。因为人们只会通过眼见为实的量化来说出待划等号的预判,在这种舆论声讨的发酵中会加速普通人的猎奇心理从而产生坐实行为。那么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这件事情的因果,就俨然变成了连锁恶性循环事件。

关于这件事情我深有体会,那时候我只是对救命恩人以身相许这八个字有了初步的判定。因为他的出现终止了来自于我源头的的恶性性骚扰事件,只是当一个矛盾得以解决时就会冒出另外一个矛盾。以之前的职场性骚扰置换成了婚外情。我认为这是一个比之前更为尖锐敏感的矛盾,只是后来我回过头来看这是我最不值得一提的污点。

因为那个人的确是救了我,可这件事情却莫名几经流露。在传播的过程中甚至不惜有人以此为借力发挥,这个我就很难理解了。因为对于这个的传播本身就是双重犯罪,其一是在一定程度上践踏了公民的隐私权的隐私曝光,再一个已对隐私的过度发酵传播引发了失真的犯罪行为。这是从法制上来定义的,如果尚未形成明文条例的话那可以引申在道德上,就是是非善恶的标准发生了严重的偏颇。

那么一个是非善恶标准发生了严重偏颇的人达到怎样的情节才可以被量刑,这就是社会风气何以形成和形成怎样的结果的根本原因。只是从始至终没有人会有勇气去跟踪相关事件的关联性,不过我相信人一定会有那么一个软肋让你不再妥协,而那个软肋就是不能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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