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你还好吗?

初春时节有一个特别的日子!

因为那天,我认识了十七,偶遇。

在这样一座能人异士聚集的城市里,同款的卖艺歌手很多,但是如他这般走心的并不多见,一颦一簇也可以形容一个男生吧,我当时在想,弹着吉他,在风中唱着斑马,动情之处,眼里还会泛着泪光。正是民谣肆意的时代,路过的很多人驻足,随手放个五块十块的,每一个人,他都认认真真的鞠躬。他用装吉他的包,当做钱盒子,接受着每一份对他的肯定。

那天天气其实也算是蛮不错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阵风过来,吹翻了地上的吉他包,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钱飘了起来,他倒是不紧不慢,轻轻放下吉他,用一块布准备包一下他的吉他,反倒急坏我了,张牙舞爪的去抓飘在空中的钱,因为我担心一会儿飞远了或者飞高了,那么他一天的心血估计就白费了。看到我这么热心的样子,他笑了笑,一边道谢一边和我一起逮钱,情景像极了“钱是刮风逮来的”...

为了表示谢意,他那天提早收工,熟练地收拾好众多家当,请我去吃附近最好吃的鸭血粉丝汤。

“你好,我叫十七,叫我小七也可以。”十七非常自然地介绍着自己,“谢谢你不顾形象的帮我在风中凌乱的抓钱啊,估计路人都以为咱是俩疯子吧,哈哈。”

“真名?”“十七!”

“真名?”“十七!”

“真名?”“十七!”

连问了三遍,像极了小鱼儿和花无缺第一次见面时,小鱼儿问花无缺名字场景的。

因为我比较好奇

为什么叫十七。

似乎觉得我是一个可以倾诉的人,他喝了一口汤,淡淡的说,“是女朋友的生日,某月的17号,哦不!是前女友~”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泉水叮咚,树影斑驳,可见一树一树的花开,可聆各种小鸟的窃窃私语,是他之前生活的城市,节奏不卑不亢的走着,生活不紧不慢的过着,适合他这样与世无争的性格,唱着喜欢的歌,哼着最爱的调,做着有趣的事...

本来以为可以就这样慢慢在这座不必选择的城市里终老,女孩是个温柔美丽落落大方性格又招人喜欢的姑娘,掏出钱包里的照片,我呆了一下,以为自己认错人了。他似乎预料到了我的表情,依旧微微一笑,“她很善良很美好,也是不争不抢的,一生全靠自己努力走到今天的位置。看你很惊讶,我觉得她至少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没错,毕业于戏剧学院,可能演员是姑娘一生的梦想,而在那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没有姑娘的出路,她选择北漂去寻梦,他选择为了她做出牺牲。

我看到姑娘的照片,脑海中都是她光鲜亮丽的形象,很难和眼前的这个男生联系在一起。

初入帝都,一穷二白,住着潮湿不见阳光的半地下室,苦巴巴的生活因为有二人的甜蜜和那一丁点儿的梦想,变得不再那么苦不堪言。他白天上着班,晚上还能去酒吧唱唱歌,她因为长相甜美演技不差,接的戏和广告慢慢的也多了起来...虽然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但是久而久之,两人的节奏出现了细微的变化,同在屋檐下,见面的次数却屈指可数,生活圈子不同之后,话题也少得可怜,终于,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成了分手的导火索...“共得了苦,却无法同甘。”他夹起了碟子里的小菜,波澜不惊的说着,“有些东西,必须搭配起来,才能成为最好,比如豆浆油条,比如蓝莓山药、比如番茄乌梅......”

曾经有多幸福,他没有细说;后来有多痛苦,他也没有细说。我猜,是不想刻意去回忆和留恋吧。

后来他没有离开北京,反倒喜欢上了这种流浪的感觉。喜欢拎着吉他,在洋洋洒洒的阳光里行走,觉得该停下来的时候,就停下来唱几首歌,不会因为没人驻足而停止唱歌,也不会刻意迎合听众。人的眼睛可以透露很多事的,他的眼睛,写着是什么样的人,一个把音乐当羊,一生游牧的人,天下都是自己的家。

不问远方

专注脚下的路和芬芳

他走过沿途的风景

感悟生活的琐碎和应当

他看尽世事常态

用低沉喑哑的阔嗓

演绎出细腻情殇

没有方向

却有着最坚定的向往

...

“你最孤独的时刻是什么?” “千里迢迢背井离乡,下了火车正是夜晚,看到万家灯火的那个瞬间。” 大概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时刻吧。可是现在,我没有这种孤独感了。

那时候,大概是夜晚的八点,夜幕正浓,是的,他在这时候,朝这拥挤、疲惫的人群和喧嚣的城市说了一声晚安。


于他而言

这无疑是一种很好的状态。


他说,唱歌是羊,我赶着它,和我的伙伴们行走在无垠的旷野上。甚至没有路,只有一片无垠的旷野,天干物燥暗哑呜咽,但是一点儿都不晦涩。

“记得早先年少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票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也就懂了。”


后来,临别

我问,“可以加个微信吗?”

他说,“我没有微信。”

我又问,“可以留个电话吗?”

他又说,“我不用电话。”

我说

那我可以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吗?

他说

可以啊,保护好她。

其实,那晚他说了一句话很有意思,他说,每一个卖唱的人都是想躲避现实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不觉得他只是一个卖唱的。


下次,我想去那个能看见一树一树花开的城市。

遇见他的时候,是在北京南锣鼓巷,不知还有没有机会遇到,不知他是不是流浪到其他城市。

那家鸭血粉丝的店还在,下次不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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