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种情形下可以开具机动车发票?
根据《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销售机动车即可开具机动车发票(专票和统一销售发票);
2. 电动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根据国家标准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1 机动车 power-driven vehicle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 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故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3.6 摩托车 motorcycle and moped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
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kg、不带驾驶室、用于载运货物的三轮车辆;
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 人(包括驾驶人)的三轮车辆;
c)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d)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 的机动轮椅车;
e) 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
故电动摩托车属于摩托车范畴。
3. 综合1和2,销售电动摩托车属于销售机动车,销售电动摩托车可以开具机动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