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景象,唯独不熟悉的,就是这来来往往的行人。
也许,也是熟悉的,只是我觉得,这是陌生的。
伊娇说,思欢的店就在向阳街的53号,我并不想去的,但不知为何,却走到了这里。
半新不旧的玻璃窗上贴着两个大大的“清仓”,店里挂着的衣服大都过了季,随处可见的小纸条上不是写着“降价”就是写着“直降”,每一处都彰显出老板给予甩货的心理。
“你好,需要点什么?”
一个年轻的男人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我,“随便看,随便看,都在打折。”
我笑着点了点头,随意的逛了起来。
店里的装潢倒是比门脸看起来精致许多,整体的感觉很像思欢的风格,即使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仔细去想,我依然记着许多与她相关的事情。
最里面的收银台旁挂着一个小相框,相框里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对着镜头比着剪刀手的照片。
大约是见我一直看着照片,男人问道:“你认识她么?”
“好像在哪见过,看起来很眼熟。”
的确只是眼熟,照片里的女人化着浓妆,眉眼之间皆是媚色,若非伊娇给我发过照片,我真可能认不出她就是记忆里那个清纯甜蜜的思欢。
“我还以为你认识呢!”男人的语气里带上积分不屑。
“怎么?这人欠你钱了?”我略带好奇的询问。
“也差不多吧!她和他男人欠了我半年的房租,这会儿还不了干脆拿这一屋子的衣服来抵债,真是的!我要这衣服干什么!卖又卖不出去!”男人说着又叹了一口气,“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听说这个女人得了绝症,又被男人抛弃了,家里父母离婚都不管她,哥哥吸毒被关了进去,现在住在医院里连个照顾她的人都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可怜还是可恨。”
我笑了笑没说话,缓步走出来这家店。
思欢的事情,我虽然不清楚后来的,不过之前的我倒是全都知道。
我跟她还没断交之前,她爸妈就一直在闹离婚,她妈妈外面一直有人,为了跟那个男人来往,干脆把房子都买到了那个男人住的小区。她爸爸一直包养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的儿子正是思欢的初恋。至于她哥哥思明,从我认识思欢开始,他就不务正业的瞎闹腾,养小姐,赌博,打架样样精通,没想到后来还染上了毒品。
那个时候的我们单纯又富有正义感,我信誓旦旦的跟她说,我一定会带她走出这样的家庭,去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
她说会一辈子跟我做好姐妹,一辈子陪在我身边。
到最后,我们都食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