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县官是几品?

县官真的是七品吗?恐怕不见得!

县官是一县主官,中国在各个时期,对县官的称谓略有不同。

从战国时代,一县主官被称为“县令”;秦汉时期,万户以上的县主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主官称“县长”;唐代,统称为县令;宋代,起初称“县令”,后来改称为“知县事”,简称为“知县”;元代,县的主官称为“县尹”;明清时期,则称为“知县”。

古代官员是讲究品级的,县官是什么品级?可能大家都会回答:七品!

这个观念的形成,可能是八十年代初,有部豫剧电影叫《七品芝麻官》,讲述县官唐成为民做主,斗倒权贵的故事。此后,大家头脑中似乎形成了共识,县官应该都是七品。其实,不是这样的,最起码,在宋朝不是完全如此!

宋朝沿用了唐朝的做法,对全国各县划分了等级。即天下各县,分为赤县、畿县、望县、紧县、上县、中县、下县。

所谓赤县,就是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四京所在地的县,

所谓畿县,即四个京都周围的县。

望县,四千户以上;

紧县,两千户以上;

上县,一千户以上;

中县,四百户以上;

下县,四百户以下。

全国各县因为政治地位、户口、面积不同,所在县官品级也所不同。按《宋史.职官志》(卷一百六十八)记载:

两赤县令,为正七品;

京畿县令,三京赤县、畿县令,为正八品;

除此之外,其他各县令,为从八品。

可见,正七品的县令,政治待遇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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