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你是见义勇为,还是替天行道?

这两天被江歌案刷屏了,具体就不说了,想必大家都知道,联名签字要求对陈雪峰判死刑已经有三十万人了。

刘鑫的所做所为确实让人唾弃,也让人替江歌不值。

似乎这一案件瞬间激发了网民的热情,也忽然忘了前两天还很火热的虐童案。

在每个热点的背后,都是民众们瞬间激发的愤怒与激情。

我相信恶人总会有恶报,所以,只想保持沉默,也不会在什么联名上签字,因为,这根本也左右不了日本的判决。

想起六神磊磊说的那句话:“看不惯歹徒,冲上去,那算是见义勇为;看不惯渣男,也冲上去,帮闺蜜一挡到底,那是替天行道。”

很多人不愿意见义勇为,因为见义勇为很可能会让自己受到伤害。

可是却又有太多人愿意替天行道,因为替天行道是看见别人牺牲,又满足了大众无限的快感。

联名上书,大家一致想看到嫌疑人被处死,同样,大家也很想看到刘鑫一家不得好报。

谁都痛恨。

可是,你在还不知道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就在自认为的情况下把别人判了,这是不是就是替天行道呢?你认为自己实现了公平正义,却只是自认为的公平正义。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看到了歹徒正在杀人,就前去救人,这是见义勇为,即使把对方杀了,这是正当防卫,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可是,如果你根本没有看到,就自认为对方是个杀人凶手,就要把对方杀了,或者利用群众的同情把对方杀了,你认为这是替天行道。

替天行道实施起来总是比见义勇为要容易。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判死刑,都决定在群众的签名中,那真的太令人害怕了。

法律与人情,总是在矛盾中前行。

很多因证据不足而判决不了的杀人犯,我们是不是都要联名上书一下呢?是不是都要为他们讨一下公道呢?

其实,刘鑫们还有,江歌们也还有,我们唾弃前者,同情后者,终归还是回到自己。

擦亮自己的眼睛,做一些有价值的事情。

你见义勇为,哪怕只是救了一棵树,也是值得的,可是你要替天行道,即使保护了最亲的闺蜜,也是不值得的。

而我们能做的:

第一、如果你有能力,可以尽情地帮助江歌,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争取最大限度处罚犯罪嫌疑人,同时,争取最大限度的补偿和赔偿,减轻被害人的痛苦才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第二,如果你没有上述能力,那就认认真真地做好自己,不求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见义勇为,但是,却不要再做替天行道的事情了。你不是法官,你也不是上帝。

第三,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做一个有良心的人。从根源上减少刘鑫们,可以像江歌那样有情有义,但是,也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你这份情义值不值得。

第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始终相信这四个字,谁犯下的恶,终究会得到惩处,谁行的善,也终究会被大家所铭记。

愿你我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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